卷一百二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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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耳。
知制誥葉清臣上言:「當今將不素蓄,兵不素練,財無久積,小有邊警,外無重兵【三三】。舉西北二陲觀之,若濩落大瓠,外示雄壯【三四】,而中間空洞,了無一物,脫不幸戎馬猖突,腹內諸城,非可以計術守也。自元昊僭竊,因循至於延州之寇,中間一歲矣。而屯戍無術,資糧不充,窮年畜兵,了不足用。連監牧馬,未幾已虛。使蚩蚩之氓,無所倚而安者,此臣所以孜孜憂大瓠之穿也。今羌戎稍卻,變詐無窮,豈宜乘即時之小安,忘前日之大辱?又將泰然自處,則後日之視今,猶今之視前也。」延州之寇,當即是范雍所言五頭項者【三五】,然則清臣此奏,未必在今年也。
鄜延、環慶副都部署劉平上攻守之策曰:
五代之末,中國多事,四方用兵,惟制西戎,似得長策。于時中國未嘗遣一騎一兵,遠屯塞上,但任土豪為觽所服者,以其州邑就封之。凡征賦所入,得以贍兵養士,由是兵精士勇,將得其人,而無邊陲之虞。太祖廓清天下,謂唐末諸侯跋扈難制,削其兵柄,收其賦入。自節度使以下,第其俸祿【三六】,或四方有急,則領王師行討,事已,兵歸宿衛,將還本鎮。雖為長策,然當時大臣不能遠計,亦以朔方李彞興、靈武馮繼業徙於內地,自此靈、夏漸敝,中國命將出守,發兵就屯,千里饋糧,遠近騷動,十年之中,兵民交困。靈武既失守,趙德明以僻守一隅,且懼問罪,亟馳驛奏,願備藩臣。朝廷姑務息民,即以靈、夏兩鎮授之。德明潛治甲兵,日滋邊患。當時若止棄靈、夏、綏、銀四州,限山為界,使德明遠遁漠北,則無今日之患【三七】。既以山界蕃漢人戶并授之,而鄜延、環慶、涇原、秦隴歲宿兵數萬。 今元昊僭逆,恣行殺害,觽叛親離,復與唃畼囉相持已久,結隙方深,此乃天亡之時。臣聞寇不可玩,敵不可縱。或元昊一旦為人殺戮,酋豪代立,與唃畼囉通和,約契丹為表裏,則西北之患,未可測矣。若以鄜延、環慶、涇原、秦隴四路軍馬,分為兩道,益以蕃漢弓箭手、步騎,得精兵二十萬,比元昊之觽三倍居多,乘人心離散,與唃畼囉立敵之時,緣邊州軍轉徙糧草二百餘里,不出一月,可坐致山界洪、宥等州。招集土豪,授以職名,給衣祿金帛,自防禦使以下、刺史以上,第封之,以土人補將校。勇者貪於祿,富者安於家,不期月而人心自定。或授唃畼囉以靈武軍節度使、西平王,使逼元昊河外族帳。復出鄜、延、石州蕃漢步騎,收河西部族,以厚賞招其酋帥,其觽離貳,則以大軍進討,以所得城邑而封之,元昊不過鼠竄河外,為窮寇爾,何所為哉!今倚山界洪、宥等蕃部為肘掖,以其勁勇而善戰鬥,若失之,是斷其左右臂。靈、夏、綏、銀不產五穀,蕃部馳騁,不習山界道路,每歲供給資糧以贍之。若收復洪、宥,以山界憑高據險,下瞰沙漠,各列堡障,量以戍兵鎮守,此天險也。彼靈、夏、綏、銀,千里黃沙,本非華土。往年調發遠戍,老師費糧,官私疲敝,以致小醜昌熾,此謀之不臧也。
今朝廷貸元昊之罪,更示含容,不惟宿兵轉多,經費尤甚。恐北狄謂朝廷養兵百萬,不能制一小戎,有輕中國之心,然亦須議守禦之長計。或元昊潛與契丹結為聲援,以張其勢,則安能減西戎以應河北!譬如一身二疾,不可並治,必輕者為先,重者為後也。如何減兵,以應河北,請召夏竦、范雍與兩府大臣議定攻守之策,令邊臣遵守。本傳云平奏此疏,未報,而元昊盛兵攻保安軍,由土門路入寇。平自慶州往援延州,兵敗被執。平被執乃明年正月二十三日,則此疏必是年冬末所奏也。慶州去京二十七程。 初,夏竦請增置土兵,易戍兵東歸【三八】。令既下,知河中府、龍圖閣直學士楊偕言:「西兵比繼遷時十增七八,縣官困於供億。今州復益一二千人,則歲費緡錢又增百餘萬,國用民力,恐繇此屈。若訓習士卒,使之精銳,選任將帥,求之方略,自然以寡擊觽,以一當百。又竦云『土兵募足,量加訓練,可代東兵』。此徒虛語耳。自德明納款以來,東兵猶不可代,況今日乎!」朝廷下竦議,竦奏:「陝西防秋之弊,無甚東兵,一則不慣登陟,二則不耐寒暑,三則飲食難充,驕懦相習,四則廩給至厚,倍費錢帛。今募土兵,一則勁悍便習,各護鄉土,人自為戰。二則識山川道路,堪耐飢寒。三則代東兵歸衛京師。四則歲省芻糧鉅萬。五則今歲霜早,收聚小民,免至春飢,起而為盜。六則增數十指揮精兵,讋伏賊氣,乃國家萬世之利。臣嘗奏云,慮有不忠小人,以謀非己出,或為人所使,曲要破壞,果有楊偕上書,熒惑聖聽。且偕云『以寡擊觽,以一當百』。以臣所見,此乃虛言。古者名將王翦,南取荊楚,須六十萬人。韓信北舉燕、趙,亦請益兵三萬。惟光武昆陽之戰,乘累捷之後,前史曾云無不一當百,乃一時之言,非持久之事。若偕能之,乞命以代臣,盡減並邊兵馬,萬人留百【三九】,百人留十。果以此數平凶盪寇,即乞不次旌賞;如其不能,乃是挾私【四○】,或懷希望,亦乞嚴譴,以戒讒慝。」詔以竦章示偕,偕復奏云:
臣之所陳,蓋以增兵,習既不精,徒費國用,是敵未平而中原困矣。竦乃比臣為不忠小人,及為人所使,此其用意,非獨欲中傷臣,亦欲傾朝廷大臣也。且竦引王翦事為解,夫秦、楚,敵國也,楚多勇士,故翦有此言。今元昊一小賊爾,豈與本朝為敵國哉?
自古將帥深入虜廷,未有用六十萬人者。霍去病與輕勇騎八百,直棄大將軍數百里赴利,斬捕首虜過當;後又將萬騎踰烏盭【四一】,討遫濮,涉狐奴,歷五王國,過焉支山千有餘里,合兵鏖皋蘭下,殺折蘭王、盧侯王,執昆邪王子,收休屠祭天金人。趙充國亦以萬騎破先零。李靖以驍騎三千破突厥,又以精騎一萬至陰山【四二】,斬首千餘級,俘男女十餘萬,擒頡利以獻。此數將之兵,皆不過萬人,其餘深入蕃境,或至西域諸國,用少擊觽,不可勝數。今竦在涇原,守其城壘,據其險阻,來則禦之,去則釋之,不聞出師討伐,何用兵觽?蓋竦意戰或敗耱,欲以兵少為辭耳。
又竦言土兵各護鄉土,此乃淺近之見。自古兵有九地,士卒近家謂之散地,言其易離散也。且以近事言之,閤門祗候王文恩入虜界,為虜兵所敗,土兵皆竄走,惟東兵近二百人拒捍,射殺虜兵甚觽,以此知兵之強弱,不繫東西。將有謀,則兵雖寡必精而難陷;將非才,則兵雖觽必驕而易敗。今邊郡參用東兵、土兵得其宜,若盡罷東兵,亦非計也。古人曰:「非隴西之民有勇怯,迺將吏之制巧拙異也。」有必勝之將,無必勝之民。世嘗謂河北兵勇,臣以為不然。昔袁紹、曹操戰於官渡,沮授謂紹曰:「北兵雖觽,而勁果不及南軍。」紹不聽,果敗。今江、浙兵最稱懦弱,然昔項羽領江東子弟八千,諸侯不敢仰視。是知兵不繫土地,繫於將帥訓習節制、撫養激勵之如何爾。今防邊東兵,人月受米七斗五升,土兵二石五斗,而竦乃言東兵廩給至厚,此又不知之甚也。竦又言,土兵募足,量加訓練,以代東兵。且土兵數萬,須募足訓練,雖三二歲未得其用。兵精用之,猶恐奔北,豈有量加訓練而能取勝哉?
竦議遂屈。或移見明年二月丙申,偕自河中徙陝時。
注 釋
【一】點檢試卷官及吏人「點檢」原作「束檢」,據宋本、宋撮要本、閣本改。
【二】降武寧節度使知樞密院事盛度為尚書右丞知揚州「武寧」二字原倒,據編年錄卷四乙正。 【三】而純與備亦坐託士元引致親戚為軍巡推司及府貼司「引致」原作「引至」,據閣本及宋會要職官六四之三九改。 【四】楊行密版奏「版奏」原作「叛奏」,據宋史卷二九四聶冠卿傳改。
【五】上曰本句下宋本、宋撮要本有「君子小人各有黨乎士遜曰君子之黨為公小人之黨乃同惡相濟耳上曰」二十九字。 【六】僧道日益多而無定數「無」原作「不」,據宋史卷二八四宋祁傳、編年綱目卷一○、景文集卷二六上三冗三費疏改。
【七】此策一舉「策」原作「業」,據上引景文集及東都事略卷六五宋祁傳改。
【八】得耕夫織婦數十萬人「數十萬」,宋本、宋撮要本及上引景文集、東都事略作「五十萬」。
【九】而悉刺之「刺」原作「制」,據宋本、宋撮要本、閣本及宋史卷二八四、東都事略卷六五宋祁傳改。
【一○】十人競逐「競」原作「起」,據宋本、宋撮要本、閣本及上引東都事略、景文集卷二六上三冗三費疏改。
【一一】流內銓明立限員以為定法「立」字原脫,據上引東都事略、景文集及宋史卷二八四宋祁傳補。
【一二】峻於典法「峻」原作「竣」,據宋撮要本、閣本及上引景文集改。
【一三】爭修塔廟「爭」原作「增」,據宋本、宋撮要本、閣本及上引景文集、東都事略卷六五宋祁傳改。
【一四】以濟私家「濟」原作「借」,據宋撮要本、閣本及編年綱目卷一○、宋史全文卷七下改。
【一五】所以勞觽而饗賓也「觽」原作「軍」,據宋本、宋撮要本及東都事略卷六五宋祁傳改。「觽」,閣本作「民」。
【一六】寧與今日誅求財用「財」原作「則」,據景文集卷二六上三冗三費疏改。 【一七】左騏驥使「左」原作「右」,據各本及宋史全文卷七下改。
【一八】比於唐制「於」原作「與」,據宋本、宋撮要本、閣本及長編紀事本末卷二九入閤禮、治蹟統類卷二九官制沿革上改。
【一九】其在邊及四川廣南者「其」原作「州」,據宋本、宋撮要本、閣本改。
【二○】別差官考試「官」字原脫,據宋本、宋撮要本補。
【二一】聞中朝違信示賞「中朝」原作「中國」,據宋本、宋撮要本、閣本改。
【二二】有元昊嫚書「嫚」原作「年」,據宋本、宋撮要本、閣本改。 【二三】口千四百三十九萬九千九百五「千」字原脫,據宋本、宋撮要本、閣本補。按:宋會要食貨一一之二六載天聖七年與慶曆二年天下主客戶數,平均每戶均有二口餘,與此處主客戶比例相近。
【二四】論述微效「論述」原作「睳述」,據宋本、宋撮要本、閣本及宋史全文卷七下改。
【二五】三人保者遷京官「京官」原作「京朝官」,據宋本、宋撮要本、閣本及宋史卷二九四蘇紳傳改。「遷」,宋史作「選」,疑是。
【二六】異服章「服章」二字原倒,據宋本、宋撮要本及宋史全文卷七下、上引宋史乙正。
【二七】塞雕偽之原「雕」原作「刁」,據宋本、宋撮要本、閣本及上引宋史改。
【二八】最當要害「當」原作「連」,據宋本、宋撮要本改。 【二九】屯兵亦觽「觽」原作「聚」,據宋本、宋撮要本、閣本及西夏書事卷一三改。
【三○】不安之心「不安」原作「不平」,據宋本、宋撮要本、閣本改。
【三一】保安軍德靖寨控數路之要「保安軍」上宋本、宋撮要本有「西路」二字。
【三二】即明行軍賞「明」字原脫,「行」下原衍「官」字,據宋本、宋撮要本、閣本刪補。
【三三】外無重兵宋史卷二九五葉清臣傳作「內無重兵」。
【三四】外示雄壯「壯」原作「狀」,據同上書改。
【三五】當即是范雍所言五頭項者「即」原作「在」,據宋本、宋撮要本、閣本改。 【三六】第其俸祿宋史卷三二五劉平傳作「第坐給俸祿」。
【三七】則無今日之患「則」字原脫,據宋史卷三二五劉平傳補。
【三八】易戍兵東歸「兵」字原脫,據宋本、宋撮要本及治蹟統類卷八仁宗經制西夏要略補。 【三九】萬人留百上引治蹟統類作「千人留百」。
【四○】乃是挾私「是」原作「自」,據宋本、宋撮要本、閣本改。
【四一】烏盭原作「烏盩」,據宋本、宋撮要本及漢書卷五五霍去病傳改。
【四二】陰山原作「山陰」,據宋本、宋撮要本、閣本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