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一百二十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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載琦嘗有言,新傳必誤,今不取。
鎮安節度使、同平章事、判天雄軍呂夷簡行右僕射、兼門下侍郎、平章事。
資政殿大學士、戶部尚書李迪為彰信節度使、知天雄軍。自元昊反,武事久弛,守將或為他名以避兵任,迪願守邊,詔不許,然甚壯其意。呂夷簡自天雄復入相,即使迪代之。
奉寧節度使夏竦為忠武節度使。
詔華州部送張源家屬赴闕。二月戊申,初賜錢米。六月乙未,送房州。
以契丹歸明人田瑋為江陵尉,張珪為當塗尉,并錄珪父永佐及弟□,仍賜其家衣服錢絹。
權三司使公事鄭戩言:「國家所置諸道轉運使副,即漢刺史、唐觀察使之職,其權甚重。漢法,刺史許六條問事。唐校內外官,考定二十最,觀察使在焉。是必責功過,明黜陟,吏勤其官【一一】,朝乃稱治。今國家承平八十載,不用兵四十年,生齒之觽,山澤之利,當十倍其初。而近歲以來,天下貨泉之數,公上輸入之目,反益減耗,支調微屈,其故何哉?由法不舉,吏不職,沮賞之格未立也。臣近取前一歲所謂銅、鹽、茶、酒之課者以為比,凡虧祖額【一二】實錢數百萬貫。且前之失既已數十百萬,若今又恬然不較,則軍國常須,將何以取辦?臣故曰宜循漢、唐故事,行考課法,欲乞應諸道轉運使副,今後得替到京,別差近上臣僚與審官院同共磨勘【一三】,將一任內本道諸處場務所收課利與祖額遞年都大比較,除歲有凶荒別敕權閣不比外,其餘悉取大數為十分,每虧五釐以下罰兩月俸,一分以下罰三月俸,一分以上降差遣;若增及一分以上,亦別與升陟。」從之。會要五月九日事,九日,王戌也,今附本日。
甲子,詔以近降德音,更不簄決。此據朔曆,更檢故事詳著之。
是日,元昊陷塞門寨,執寨主、內殿承制高延德,監押、左侍禁王繼元死之。
戊辰,淮康節度使、同平章事、判鄭州陳堯佐為太子太師致仕,大朝會綴中書門下班。
辛未,賜安遠、塞門兩寨戍卒緡錢。
壬申,五月十九日,此據會要。都官員外郎何白言:「乞選髃臣識理道、明撫綏、能制姦吏、善撫軍旅者百餘員,代陝西、河北、河東三路知州軍不材者。苟一郡之內得一良吏,則萬事皆集。」詔諸路轉運司體量部下知州軍,有年老昏昧、貪濁踰違及非幹勤者,具事以聞。何白,未見。
癸酉,詔夏守贇,王守忠進屯鄜州。時大軍駐河中踰三月矣。癸酉,五月二十日,進屯,必因韓琦疏,當考。
徙河中鈐轄、四方館使、恩州刺史王克基為潞州鈐轄。
甲戌,陝西都轉運使范仲淹言:「兵家之用,先觀虛實之勢,實則避之,虛則攻之。今緣邊城寨有五七分之備,而關中之備無二三分。若昊賊知我虛實,必先脅邊城。不出戰,則深入乘關中之虛,小城可破,大城可圍,或東沮潼關,隔兩川貢賦,緣邊懦將,不能堅守,則朝廷不得高枕矣。為今之計,莫若且嚴邊城,使持久可守;實關內,使無虛可乘。西則邠州、鳳翔為環、慶、儀、渭之聲援,北則同州、河中府扼鄜、延之要害,東則陝府【一四】、華州據黃河、潼關之險,中則永興為都會之府,各須屯兵三二萬人。若寇至,使邊城清野,不與大戰,關中稍實,豈敢深入?復命五路修攻取之備,張其軍聲,分彼賊勢,使弓馬之勁無所施,牛羊之貸無所售。二三年閒,彼自困弱。待其觽心離叛,自有閒隙,則行天討。此朝廷之上策也。又聞邊臣多請五路入討,臣竊計之,恐未可以輕舉也。太宗朝以宿將精兵,北伐西討,艱難歲月,終未收復。緣大軍之行,糧車甲乘,動彌百里,敵騎輕捷,邀擊前後,乘風揚沙,一日數戰,進不可前,退不可息,水泉不得飲,沙漠無所獲,此所以無功而有患也。況今承平歲久,中原無宿將、精兵,一旦興深入之謀,係難制之敵,臣以為國之安危,未可知也。然則漢、唐之時,能拓疆萬里者,鴜當時授任與今不同,既委之以兵,又與之稅賦,而不求速效。故養猛士,延謀士,日練月計,以待其隙,進不俟朝廷之命,退不關有司之責,觀變乘勝,如李牧之守邊,可謂善破敵矣。惟陛下深計而緩圖之。」 乙亥,延州言元昊陷安遠寨。
戊寅,罷陝西都部署、經略安撫使、兼緣邊招討使夏守贇,都鈐轄王守忠,都大管勾、走馬承受黎用信張德明,並赴闕。
守贇性庸怯,寡方略,不為士卒所附,自河中徙屯鄜州,未及行,亟罷歸。 徙知涇州、忠武節度使、涇原秦鳳路緣邊經略安撫使夏竦為陝西都部署、兼經略安撫使、緣邊招討使、知永興軍,龍神衛四廂都指揮使、涇原副都部署、兼涇原秦鳳兩路經略安撫副使、眉州防禦使葛懷敏知涇州、兼管勾秦鳳路軍馬事。夏竦還知永興,以六月三十日到任,葛懷敏替夏竦,或因韓琦奏疏也,當考。
己卯,以起居舍人、知制誥韓琦為樞密直學士,陝西都轉運使、吏部員外郎、天章閣待制范仲淹為龍圖閣直學士,並為陝西經略安撫副使,同管勾都部署司事。
初,仲淹與呂夷簡有隙,及議加職,夷簡請超遷之。上悅,以夷簡為長者。既而仲淹入謝,帝諭仲淹令釋前憾,仲淹頓首曰:「臣向所論蓋國事,于夷簡何憾也!」 刑部員外郎、天章閣待制、知同州龐籍為陝西都轉運使。籍嘗上言:「連年災異,天久不雨,臣謂弭災消禍,在朝廷自修。比年費用奢廣,出納不嚴,內中須索既多,有司以憑由除破,無緣鉤較虛實。臣竊謂凡乘輿所用,宮中所費,宜取先朝為則。今宿師西鄙,力戰重傷,方獲功賞,而內官、醫官、樂官,無功時享豐賜,故天下指目,謂之三官。願少裁抑,無厚賚予,專勵戰功,敵寇不足平也。」籍上疏不得月日,本傳在為都轉運使之後,今附見,更須考詳。疏言天久不雨,其時亦可約也。
定國軍留後、秦鳳路副都部署、知秦州曹琮兼管勾涇原路軍馬事。琮兼管涇原軍馬,實錄既于四月丙申日書之,又再書于此,不知何故。
耀州觀察使夏元亨為陝西副都部署、兼緣邊招討副使,仍改賜名隨,上以元亨舊名,與元昊有嫌故也。
庚辰,詔鄜延鈐轄張亢、都監王達率兵趣金明塞門寨擊賊,副都部署趙振以重兵繼之。自金明破後,敵騎猶未退也。
太常博士、國子監直講林瑀,殿中丞、史館檢討、國子監直講王洙並為天章閣侍講。
景祐末,災異數起,上憂之,深自貶損。瑀言【一五】災異皆有常數,不足憂。又依周易推演五行陰陽【一六】之變,為書上之。上素喜方術,觀瑀書異之,欲遷其官,參知政事程琳以為不可,止賜章服【一七】。時瑀兼諸王宮教授,琳因言瑀所挾書,多圖緯之言,不宜與宗室游。罷其官職。上每讀瑀書,有不解者,輒令御藥院批問。瑀由御藥院益得關說于上,大抵皆諂諛之詞,緣飾以陰陽,上大好之。於是天章閣侍講闕,端明殿學士李淑等薦洙,事在中書未行,一旦內批用瑀,執政皆怒瑀。呂夷簡欲探上意堅否,乃曰:「瑀,上所用;洙,臣下所薦耳,不若并進二人,惟上所擇。」乃以洙、瑀名進。上問洙何如,夷簡言洙博學明經,上曰:「吾已用瑀矣。」夷簡請並用二人,上許之。既而右正言梁適劾瑀于內降除官【一八】,請治其罪。上令以適章示之,卒不罪瑀。此據記聞,瑀為諸王宮教授未見,當考。
辛巳,賜張士遜以宣化門安重誨舊園,上嘗御書飛白「千歲」字賜士遜,士遜因即第中建千歲堂。
壬午,斬輦官曹榮、陳吉于都市,倡率其徒遮宰相喧訴者也。從者二十四人,配遠惡州軍牢城,不能部轄者又二十人,配外州軍牢城,卒揀輦官為禁軍如初詔。
六月甲申朔,詔陝西轉運使、提點刑獄司,察所部吏苛虐不能□民及老疾罷懦者,以名聞。
太子中允、權簽書涇原秦鳳經略安撫判官尹洙數上疏論兵事,請便殿召二府大臣議邊事,及講求開寶以前用兵故實,特出睿斷,以重邊計。又請減併柵壘,召募土軍,省騎士,增步卒,并請鬻爵為土兵葺營房及所給物費。
其鬻爵之法,凡入粟五百斛為上爵,許以珠金為婦女服飾,得與本部七品官接坐,犯笞罪及詿誤聽贖;入粟百斛為下爵,許畜女使,以銀為飲食器。非等第戶減入粟之半。司封出空名爵牒下諸州軍給之,願移賣者勿禁。鄉貢舉人、牙前、職員、京百司補正名以上準下爵,士族勿拘此制。凡無爵僭有爵、下爵僭上爵,論如違制律,告者賞錢十萬,告畜女使或銀器者賞錢三萬,告服珠、金者賞錢十五萬,女使聽自便,銀器、珠、金沒入官,婦人無子若夫、男子年十五以下不許告。如此行之,不益賦於農畝,不重斂于富人,所取至輕,所致甚觽。鬻爵之地,除陝西、河東、河北、川峽、廣南外,計所入不減五百萬斛。每斛定輸錢三百,計一百五十萬緡。
下三司使鄭戩與翰林學士丁度、知制誥葉清臣參議以聞。戩等奏曰:「為國者禮義不可不立,法度不可不行,風俗不可不純。今洙所言,是棄三者之益而困生民之本也。古設民爵以賞武功、賜耆艾,今則鬻爵以規貨財,其編戶產薄者,或子孫驕靡,希一爵因至貧窘,使父母妻子罹凍飢之患,此禮義不立也。先王之域民也,貴賤有差,器服有別,今使下愚之民咸得僭上所為,驅之忘本,欲不窮困,其可得乎?此法度不行也。游惰豪縱之徒,因輸財得僭服以踰憲防,卒致澆漓之弊,此風俗不純也。骮賣官之令,已出權宜,然行之寖久,今更為煩細,箕斂民財,書揭徼塞,使夷狄有輕中國之心。且先朝賜民爵不過公士,攝助教之名,非有階品。若三等之上戶,皆受爵號,即牙前、弓手、散從官、手力之類,悉出孤貧浮客。又近以真珠折馬價,虧民已甚,若更設禁科則悉為棄物。今陝西所招馬軍安塞、清塞、拓邊、蕃落、飛塞、保節、廣銳,步軍振武、神虎、保捷、定功、床子弩手,禁軍清邊弩手、捉生諸指揮,其募軍例物,人不過十餘千,募萬人,所費財十萬緡。陝西、河北營房大率覆以茨苫,關右產材木,計一舍費五七千,萬人不過五七萬緡。以四海之富,亦未至用度屈蹙如此。骮洙所募邊民,不刺面,與官軍素服習不同。取編戶膏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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