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一百五十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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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一百五十八 (第1/3页)
起訖時間 起仁宗慶曆六年正月盡是年六月
卷 名 續資治通鑑長編卷一百五十八
帝 號 宋仁宗 年 號 慶曆六年(丙申,1046)
全 文
春正月戊子,翰林學士、兼龍圖閣學士、戶部郎中、知制誥王堯臣罷三司使,為翰林學士承旨、兼端明殿學士、髃牧使。堯臣主計凡三年,前使姚仲孫借內藏錢數百萬,久不能償,堯臣悉按籍償之,而軍國之費猶沛然有餘,蓋未嘗加賦於民也。益、梓、夔三路轉運使皆乞增鹽井課,歲可為錢十餘萬,堯臣固不從。上問其說,對曰:「庸蜀僻遠,恩澤鮮及,而貢入常倍,民力由此困,朝廷既未有以恤之,而又牟利焉,是重困也,雖小有益,將必大損矣。」上善其對。然權倖因緣,多見裁抑,京師數為蜚語,及上之左右往往讒其短者,上一切不問,而堯臣為之自若。已而言於上曰:「臣之術止於是矣。且臣母老,願解煩劇。」既罷,上慰勞之。堯臣頓首曰:「非臣之能,惟陛下信用臣爾。」初,學士蘇易簡、丁度自郎中進中書舍人充承旨,及堯臣為承旨,獨不遷官,宰相賈昌朝抑之也。 先是,夏國遣楊守素持表及地圖來獻臥尚龐、□移、已布等城寨九處,并理索過界人四百餘戶。然所獻城寨並在漢地,但以蕃語亂之,其投來邊戶,亦元屬漢界,不當遣還。己丑,降詔諭夏國主,又增設誓條,自今有過界者,雖舊係邊戶,亦不得容納,其緣邊封界,只以誓詔所載為定。
壬辰,判并州夏竦請親領兵巡邊,經置西北事宜,從之。癸巳,以如京副使、內侍押班石全斌為并代鈐轄,仍從夏竦巡邊。
詔殿前司,自今引試武藝人,文武臣僚子孫與補班行,若諸軍班即聽於軍籍就遷之【一】。
贈太子太師、諡忠獻范雍卒。雍為治尚恕,好謀而少成,在陝西嘗請於商、虢置監鑄錢,後卒不可行。又括諸路牛以興營田,亦隨廢。頗知人,喜薦士【二】,後多至公卿者。狄青初為小校,坐法當斬,雍貸之。商、虢鑄錢訖不行,八年六月末詳之。
甲午,命翰林學士孫抃權知貢舉。
丙申,翰林學士、禮部郎中、知制誥、史館修撰蘇紳為吏部郎中、翰林侍讀學士、集賢殿修撰、知河陽。紳銳於進取,善中傷人,衣冠憚疾之。言者斥其狀,故命出守,紳自揚州復入翰林未三月也。是歲,卒於河陽。紳與梁適同在兩禁,人以為險詖,故語曰:「草頭木腳,陷人倒卓。」正傳云:紳陰疏王德用「宅枕乾岡,貌類藝祖。」帝惡之,匿其疏不下,遂出紳。按德用以寶元二年五月罷樞密,此時紳未入翰林。紳既入翰林,則德用不在樞密院矣。宅貌二語,孔道輔亦以奏德用,不獨紳也。附傳但云言者斥紳急於進取,故出,无疏德用事,今從之。魏泰雜記云:仁宗既逐林瑀,謂執政曰:「卿等謂瑀去,朝廷遂無小人耶?」執政未喻上旨,仁宗曰:「蘇紳可侍讀學士、知河陽。」按林瑀以慶曆二年二月逐,蘇紳三年七月始自內翰換大龍知揚州【三】,其知河陽又在六年正月,魏泰誤甚,今不取。
詔道州桂陽監猺賊未息,權置都巡檢使一員。
丁酉,許州都監、左屯衛大將軍趙振領解州防禦使為峽州鈐轄。去年十二月落致仕為許州都監,今又遷改,不知何故。當考,或削去。
癸卯,禮部貢院請自今試進士並如諸科例,印所出經義題,從之。
詔陝西、河東就糧士兵【四】元置社買馬若死者,並給本指揮貿之,以助買馬【五】。 乙巳,龍圖閣學士、給事中、權知開封府楊日嚴罷開封事,判官、祠部員外郎田京知蔡州,推官、太常博士、祕閣校理楊孜知濮州,並坐繫囚送獄而道死也。
戊申,詔廣南東路轉運鈐轄司,方今瘴起,戍兵在邊者,權徙善地以處之。 庚戌,錄湖南捉蠻賊胡元兄子定塞軍士澄為十將,妻劉氏及女並加封邑,仍賜絹三百匹;郭正子扆為三班借職,褒為三班差使殿侍;趙鼎子良卿、良臣並為三班差使殿侍;王孝先子永隆為茶酒班殿侍。
二月壬子朔,賜太傅致仕張士遜月俸百千。
癸丑,司天監言日當食。三月朔,上謂輔臣曰:「日食之咎,蓋天所以譴告人君,願罪歸朕躬,而無及臣庶也。凡民之疾苦,益思詢究而利安之。」宰臣賈昌朝對曰:「陛下發德音,足以應天弭變,臣等敢不夙夜悉心,上副恤民之意。」
樞密使、保寧節度使王貽永加同平章事,宣徽南院使、保靜節度使、判相州王德用加同平章事,宣徽南院使、河陽三城節度使、判并州夏竦加同平章事、判大名府,河北安撫使、資政殿大學士、工部尚書知大名府程琳為武昌節度使、陝西安撫使、知永興軍。
庚申,太常少卿、知廣州魏瓘為右諫議大夫,再任。 癸亥,荊湖南路轉運使周沆言,本路蠻寇未息,而官軍久戍,請歲給公使錢一千貫以犒設將校,從之。沆又言:「蠻驟勝方驕,未易懷服,宜須秋冬進兵。蠻地險氣毒,其人驍悍,善用鋋盾,北軍不能與之角,請選邕宜融三州澄海、忠敢,知其山川、習其技藝者三千,擣巢穴,餘兵絡山足,出則獵取之,俟其勢窮力屈,然後招撫也。」朝廷用其策,卒平蠻寇。沆奏平蠻策,據沆本傳附見。 丁卯,侍御史劉湜言:「比聞石元孫以升祔赦書,量移襄州。元孫失軍辱命,朝廷貸而不誅,今若例從量移,何以勸用命之士?請仍舊編管全州。」從之。
罷陝西諸路經略安撫使,都部署司便宜行事,其緩急賊馬入寇,應機制變,不及中覆者,聽之。
戊辰,詔陝西經略司未用兵以前,邊上失於防察,累有不還之人,投入西界,宜密諭緣邊官吏及蕃部弓箭手,有能以計捕獲者,當不次遷擢之。
戊寅,青州地震。
詔陝西經略安撫及轉運司:「朝廷開納夏國,本欲□財息民。自其受封進誓,已及一年,而調度猶不減用兵時,其議裁節諸費及所增置官員、指使、使臣今無用者,悉條奏之。」從樞密副使龐籍之言也。籍本傳云:籍言自陝西用兵,公私困匱,請并省官屬,退近塞之兵【六】,就食內地,於是邊費頗省。
己卯,徙華州都監、洛苑使蔣偕為荊湖南路鈐轄。
權同知禮部貢舉張方平言:「文章之變與政通。今設科選才,專取辭藝,士惟性資之敏,而學問以充之,故道義積於中,英華發於外。然則以文取士,所以叩諸外而質其中之蘊也,言而不度,則何觀焉。今之禮部程式,定自先朝。繇景祐之初,有以變體而擢高等者,後進傳效,皆忘素習,爾來文格,日失其舊,各出新意,相勝為奇。至太學盛建,而講官石介益加崇長,因其好尚,寖以成風,以怪誕詆訕為高,以流蕩猥煩為贍【七】,逾越繩墨,惑誤後學。朝廷惡其然也,屢下詔書,丁寧戒飭,而學者樂於放逸,罕能自還。今貢院試者,間有學新體,賦至八百字以上,每句或有十六字、十八字,而論或及千二百字以上,策或置所問而妄肆胸臆【八】,條陳他事。絀之則辭理粗通,取之則公違詔意。重虧雅俗,驅扇浮薄,忽上所令,豈國家取賢斂材以備治具之意邪!其增習新體而澶漫不合程式者,悉已考落。請申前詔,揭而示之。」詔從其請。時御史王平又請賦毋得過四百字,而禮部復謂才藝所取【九】,一字之多,遂至黜落,殆非人情。自是復以舊數為限。本志以方平此奏繫之八年,誤矣,合從實錄。
三月辛巳朔,日有食之。御崇政殿,錄繫囚,雜犯死罪以下遞降一等,杖以下釋之。
丙戌,詔:「荊湖南路鈐轄、洛苑使蔣偕前知原州,焚盪蕃部八千餘帳,凌特俘獲,頗為慘酷。今特選經制蠻猺事宜,其務宣布恩信以招懷之,若猶拒命,即出兵掩捕,毋得過行威虐。」 己丑,上謂輔臣曰:「如聞交州李德政近取占城,慮漸畜姦謀,為五嶺之患,宜下廣西轉運司豫經制以聞。」於是樞密院檢自唐以來通交趾水陸道路凡一十六處,令轉運使杜杞密行按視,置兵戍守。
庚寅,登州地震,岠嵎山摧。自是震不已,每歲震即海底有聲如雷。
辛卯,邈川首領唃廝囉遣人來獻方物【一○】。
癸巳,詔凡寺觀有御容所在及景靈宮天興殿,自今皆設褥位庭下,西向,命禮官贊升降之禮。
丁酉,詔陝西四路經略司,凡民間利害及邊事,並報知永興軍陝西安撫使程琳。 戊戌,詔提點陝西路刑獄、太常博士曹穎叔與轉運使柳灝,任諸路相度減省邊費。灝,開從子,不知穎叔誰人也? 庚子,詔諸路轉運司,凡夏秋稅支移折變,自今並於未赴納半年前揭牓曉諭之。民有未便者,許經所屬投狀申轉運司詳度施行。
壬寅,御崇政殿,賜進士賈黯等二百三十人及第、一百九十人出身、一百十七人同出身。黯,穰人也。癸卯,賜諸科及第并出身者四百十五人。甲辰,賜特奏名諸科七百二人同出身及諸州長史、司馬、文學。
丙午,太常博士、監察御史裏行孫抗落御史裏行,知復州。初,抗受命安撫湖南,奏事不合意,有章自劾,故罷黜之。御史中丞張方平言抗責輕,乞授小處監當,不報。
荊湖南路轉運判官李上交知筠州,以在部苛察也。
翰林侍讀學士葉清臣赴池州,道由京師,因請對,與宰相陳執中不協,故斥令守邊,且言執中之短。丁未,改命清臣知澶州,尋又改青州。記聞載清臣與執中有隙,緣草制,考之不合,已見去年十一月,今不取。
夏四月壬子,權御史中丞張方平言:「臣向在翰林為學士,見天聖中具員,兩制、兩省官不及三十員,今已五十餘員。及領御史中丞,見本臺天聖班簿,京朝官不及二千員,今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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