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一百六十一
卷一百六十一 (第3/3页)
喪而輒與國家大祭,今制但不許入宗廟,至於南郊壇、景靈宮皆許行事。唐金吾將軍沈房有弟喪,公除,衣慘服入內閣門,上問宰相董晉,對有準式,朝官有周以下喪者,禁慘服朝會。則當時周以下喪,雖已公除,尚有慘服,至是乃禁。故前吏部所請慘服既葬公除者,謂周以下也。前後相承,誤以為三年喪得吉服從祭,失之甚也。又據律文,諸廟享有緦麻以上喪,不許執事,祭天地社稷不禁,此唐之定律者不詳經典意也。王制曰:『喪三年不祭,唯天地社稷,為越紼以行事。』注:『不敢以卑廢尊也。』是指言王者不敢以私親之喪,廢天地社稷之祭,非謂臣下有父母喪,而得從祀天地社稷也。兼律文所不禁者,亦止謂緦麻以上周以下喪故也,南郊太廟為吉祭,奉承之意,無容異禮。今居父母喪不得入太廟,至於南郊,則愈為重。朝廷每因大禮,侍祠之官普有霑賚,使居喪之人,得預祠事,是不欲慶澤之行有所不被,柰何以小惠而傷大禮?近歲兩制以上並許終喪,唯於武臣尚仍舊制,是亦取古之墨衰從事金革無避之意也。然於郊社吉禮則為不可。」下禮院言:「郊祀大禮,國之重事,有司聯職,僅取齊集。若居喪被起之官咸不與事,則或有妨闕。但不以慘麤之容接於祭次,則亦可行。請依太常新禮,宗室及文武官有遭喪被起及卒哭赴朝參者,遇大朝會,聽不入。若緣郊祀大禮,唯不入宗廟。其郊祀壇景靈宮,得權從吉服陪位,或差攝陪位。」詔可。
三司使張方平言:自慶曆二年六月至七年六月,通計五年,方平疏稱未滿五年,則此疏必在六月以前上矣,今附見年末。 勘會陝西用兵以來,內外所增置禁軍八百六十餘指揮,約四十有餘萬人,通人員長行用中等例,每人約料錢五百,月糧兩石五斗,春冬衣紬絹六匹,挠一十二兩,隨衣錢三千。計每年共支料錢二百四十萬緡,糧一千二百萬石,準例六折,米計七百二十萬石,紬絹二百四十萬匹,挠四百八十萬兩,隨衣錢一百二十萬緡。每次南郊賞給六百萬緡。內馬軍一百二十餘指揮,若馬數全足,計六萬有餘匹,每年支草一千五百一十二萬束,料一百五十一萬二千石。其係三路保捷、振武、宣毅、武衛、清邊、蕃落等指揮并本道土兵,連營仰給約二十餘萬人,比屯駐戍兵當四十萬人。本道財賦支贍不足,募商人入中糧草,度支給還錢帛,加銽則例價率三倍,茶鹽礬緣此法賤,貨利流散,弊悉歸官。又自慶曆三年以後,增添給送西北銀絹,內外文武□官,日更增廣,以此三司經用不贍。慶曆二年六月,聖恩特賜內藏銀一百萬兩,絹二百萬匹,仍盡放免日前所貸內庫錢帛。慶曆二年八月,又蒙恩賜內藏紬絹三百萬匹【一一】。據此銀絹六百萬匹、兩【一二】,為錢一千二百萬緡。慶曆五年,又賜江南所鑄到大銅錢十一萬,當小錢一百一十萬緡。及今未滿五年,相添費用已盡,乃是每年常將內藏銀絹近三百萬緡,供助三司經費,仍復調發諸路錢物應副,方始得足。即日外州府庫搜徱亡餘,不知內藏蓄積幾何,可供今後支撥?天下山澤之利,茶鹽酒稅諸色課入,比之先朝以前,例皆大有增剩,可謂無遺利也。若據國家天下之廣,歲入之數,自古無此之多者。然有司調度,交見匱乏,直以支費數廣,不量入以為出所致爾。
方今急務,莫先貨食,貨食不足,何以為國。昔唐自天寶之亂,肅、代之後,禁軍乏餉,畿甸百姓至挼穗以供兵食,登都城門以望貢奉之至【一三】,王室可為危蹙矣。然患難既平,則兵有時而解,兵解則民力紓矣。今禁兵之籍,不啻百萬人,坐而衣食,無有解期。七八年間【一四】,天下已困,而中外恬然,不知云救,請舉一事而言,則他可以類知也。景祐年中【一五】,天下預買紬絹一百九十萬匹,去年至買三百萬匹,諸路轉運司率多訴者,有司末如之何。議者徒知茶鹽諸課利之法弊,而不知弊之所由,臣詳求其故,法實不弊,勢使然爾。置兵有策,則邊費可省,邊費省,則兼并之民不能觀時緩急以侵利權,然後有司得制其輕重矣。
臣以不才,謬當大計,職憂所切,心如焚灼。權諸利害,至於根本,則關配動靜,臂指伸縮,乃繫二府,非有司所預。謹具大略,乞下中書、樞密院審加圖議,裁於聖斷,變而通之,允底蒸民之生,茲為適治之路。
又言:
臣昨曾約計天下財利出入之籍,知天下之所以困本於兵,因勘會自寶元、慶曆後,內外增置禁軍,歲給錢帛糧賜等數進呈,乞朝廷圖議其事,有以弛張之。伏以太祖皇帝取荊、潭,收蜀、廣南、江南,備晉寇,禦西戎、北敵,計所畜兵不及十五萬。太宗皇帝平太原,備遷賊,禦北敵,料簡軍旅,增修戎備,志在收取燕薊,然畜兵亦不過四十萬。先皇咸平中,備遷賊,禦北敵,蒐募戰士至五十餘萬人。及契丹請和,祥符以後,稍稍消汰,弛馬牧地給耕民,邊將占兵自固者輒罷之,至於寶元,幾四十年,可謂乂安矣【一六】。向因夏戎阻命,始籍民兵,俄命刺之以補軍籍,遂於陝西、河北、京東西增置保捷、武衛、宣毅等軍,既而又置宣毅於江、淮、荊湖、福建等路,凡內外增置禁軍約四十二萬餘人,通三朝舊兵且百萬,鄉軍義勇、州郡廂軍、諸軍小分剩員等不列於數。連營之士日增,南畝之民日魜。邇來七年之間,民力大困,天下耕夫織婦,莫能給其衣食,生民之膏澤竭盡,國家之倉庫空虛。而此□兵狃於姑息【一七】,寖驕以熾,漸成厲階。然且上下恬然,不圖云救,惟恐招置之不多也。 且太祖訓兵十萬人以定天下,今以百萬人為少,此無他爾,各苟且及身之安,莫為經久之慮也。夫苟且者,臣下及身之謀,經久者,陛下國家之計。今負販之家,猶汲汲於擔石之備,安有慮不經久,而可以保天下者哉。比歲以來,三路入中糧草,度支給還價錢,常至一千萬貫上下,邊費如此,何以枝梧?臣較今大計,加之百萬不為益,減之百萬不為損。而比來鬻官,六千緡者與簿尉,萬緡則殿直,諸監筦場務官,準課程以立賞格,收嬴至二三千緡,即以次遷陟,以知賣官遷官幾何員數,可供三路一歲糧草之費,是謂聚畎澮之微,供尾閭之泄也。淺陋之人,更言遺利以裨經用,末矣。蓋財計盈虛,時事安危,繫諸兵而已矣。景祐以前兵五十萬,三司財用無餘,及今而加一倍,則何以得足?臣近約度今年在京支計,前已進呈,只是準擬常程用度,圓融變轉,僅以有備。過此以往,若更因之以橫費,加之以饑饉,雖有智者,亦恐難以善其後矣。況臣之愚,敢期克濟?惟社稷之福,祖宗之靈,陛下至仁盛德,有以感格天地,降之以善祥,報之以有年,則兆民之所賴也。若觀諸人事,臣愚竊甚寒心,伏望令中書、樞密院檢會臣前奏,審加計議,裁於聖斷。早為之所,猶須效在累年之後,如救焚溺,緩則益不及矣。 注 釋
【一】晚年惟玩易老諸書「易老諸書」,宋本、宋撮要本作「易、老、淨、肇四書。」
【二】崇儀副使「崇儀」原作「崇議」,據閣本改。
【三】天地原作「天帝」,據太常因革禮卷一五、宋史卷九八禮志改。
【四】改命祠部員外郎田京提點河北刑獄「祠部」原作「祠郎」,據閣本改。 【五】而所居隘狹「隘狹」原作「狹隘」,據宋本、宋撮要本、閣本及宋史全文卷八下乙正。
【六】分往逐州軍提舉教閱「逐」原作「遂」,據閣本、活字本改。
【七】建國曰安陽「安陽」,宋本、宋撮要本均作「安楊」。
【八】改年曰得聖「得聖」,宋本、宋撮要本、長編紀事本末卷四九及貝卒王則之叛、治蹟統類卷一○仁宗平王則、編年綱目卷一三均作「德聖」。 【九】亟領本路兵傅城下「兵」下原有「馬」字,據宋本、宋撮要本、閣本及同上長編紀事本末、治蹟統類、宋會要兵一○之一五刪。
【一○】詔自今策試武舉人毋得問陰符諸禁書「陰」字原脫,據宋本、宋撮要本、閣本補。
【一一】又蒙恩賜內藏紬絹三百萬匹「紬」原作「銀」,據宋本、宋撮要本及樂全集卷二三論國計出納事改。
【一二】據此銀絹六百萬匹兩「兩」上八字原無,據上引樂全集補。
【一三】登都城門以望貢奉之至「貢」原作「供」,據宋本、宋撮要本、閣本及同上樂全集改。
【一四】七八年間「年」原作「日」,據同上諸本及同上書改。
【一五】景祐年中「年」字原脫,據宋本、宋撮要本及同上樂全集補。
【一六】可謂乂安矣「乂」原作「久」,據宋本、宋撮要本、閣本及樂全集卷二三再上國計事改。 【一七】而此□兵狃於姑息「而」字原脫,據宋本、宋撮要本及治蹟統類卷二九祖宗用度損益、同上樂全集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