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一百八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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州,皆無治狀。三月丁丑朔,改命廣東轉運使、工部郎中蕭固直昭文館、知桂州。子憲罷為祕書監,尋復為光祿卿,子憲自陳不當增秩也。



    戊寅,賑河北被水民【五】。



    庚辰,以雄、霸地震,詔緣邊長吏安撫軍民,轉運、提點刑獄司察其疾苦,及刑獄之噃濫者。  辛巳,御崇政殿試禮部奏名進士,又試特奏名。



    壬午,試諸科。



    丁亥,賜進士建安章衡等二百六十二人及第,一百二十六人同出身。是歲,進士與殿試者始皆不落。  己丑,賜諸科三百八十九人及第,又賜特奏名進士諸科二百十四人同出身,及補諸州長史、文學。李復圭記聞云是春以進士髃辱歐陽修之故,殿試並賜及第,不落一人。當考。  癸巳,夏國遣人以其母遺留馬喰來獻。



    乙未,契丹遣林牙左監門衛大將軍耶律防、樞密直學士給事中陳顗來求聖容。嘉祐二年三月,遼使耶律防、陳顗等至。防等屢乞傳戎言,依常例傳奏畢,近前面奏事。奉聖旨只令那一步,舍人傳奏。館伴使錢明逸奏防令通事。皇帝令依常例傳奏畢,近前面奏事。使、副兩人齊跪,令陳顗奏聞。通事舍人夏防言:「自來傳奏,只是舍人。今使人而親奏,已得聖旨只令那步【六】,亦是舍人傳奏。如傳奏不當,更請密學子細傳與舍人。」陳顗入殿門裏言與館伴,恐傳奏不盡悉,寫劄子咨問。二朝誓書內有此,今附注,當考。



    丁酉,徙京西路提點刑獄、度支員外郎鮑軻為廣東轉運使。既而御史言軻前提點廣東刑獄,方儂智高圍廣州,乃避賊韶州,無所經畫。詔罷軻新命,復歸故官。復提刑在四月丁巳,今并書之。



    戊戌,右諫議大夫、權御史中丞張□為回謝契丹使,單州防禦使劉永年副之。



    初,契丹主宗真送其畫像及隆緒畫像凡二軸,求易真宗皇帝及上御容。既許之,會宗真死,遂寢。至是遣使再求,故命□等諭令更持洪基畫像來即予之。翰林學士胡宿草國書,奏曰:「陛下先已許之,今文成即世而不與,則傷信。且以尊行求卑屬,萬一不聽命,責先約,而遂與之,則愈屈矣。」不從。□等至,契丹果欲先得聖容,□折之曰:「昔文成弟也,弟先面兄,于禮為順。今南朝乃伯父,當先致恭。」契丹不能對,以未如其請【七】,夜載巨石塞驛門【八】,觽皆恐,永年擲去之。由是世傳永年有神力。  淮南轉運司言淮水自夏秋暴漲,浸泗州城,知州朱處仁,通判蔡選並有固護之勞,降詔獎諭。



    庚子,陳州言護國節度使、同平章事狄青卒。帝發哀苑中,贈中書令,諡武襄。



    青為人謹密寡言,其計事必審中機會而後發。師行,先正部伍,明賞罰,與士同飢寒勞苦,雖敵猝犯之,無一士敢後先者,故其出常有功。喜推其功以與將佐。始,與孫沔破賊,謀一出青,賊已平,經制餘事悉以委沔,退然如不用意者。沔始服其勇,既又服其為人,自以為莫及也。尹洙以貶死,青悉力賙其家事。宋朝要錄:青嘗從尹洙談兵,洙以為有古良將才。



    夏四月丁未,御崇政殿,閱諸軍轉員,凡三日。



    右司諫呂景初、左藏副使李綬為河北體量安撫使,以河北地數震也。  癸丑,貸隨州參軍李抃父阮死罪。初,阮毆佃客死,而其子抃願納所受敕告,以贖父罪。上矜而許之,仍免決,送湖南編管。



    丙辰,契丹國母遣昭德節度使、右監門衛上將軍耶律昌福,右諫議大夫、知制誥劉雲;契丹遣武安節度使蕭矩,引進使、泰州團練使劉從備,來賀乾元節。



    丁巳,徙知常州、侍御史范師道為廣南東路轉運使。舊補攝官皆委吏胥,無先後遠近之差,師道始置籍次第之。



    丙寅,雄州言北界幽州地大震,大壞城郭,覆壓死者數萬人。詔河北密為備禦之計。以契丹歸明人趙二南為蔡州司士參軍,馬錫為茶酒班殿侍、京東安撫司指使,仍各賜田二頃。  己巳,主客員外郎、殿中侍御史裏行□中復為殿中侍御史,充言事御史。以中丞張□言本臺闕言事御史,乞除中復故也。實錄云言事御史自慶曆四年置,此後不復除。按置言事御史在天禧初,後久不除。慶曆五年復置,此云四年恐誤。又自慶曆五年後【九】,為言事御史者不一人,至和二年十月俞希孟罷後始闕。實錄云慶曆四年後不復除,誤也,今不取。



    辛未,通判黃州、殿中丞趙至忠上契丹地圖及雜記十卷。此據正史契丹傳。實錄云上契丹建國子孫圖及纂錄事三冊,與本傳不同。按虜庭雜記今具在,實錄所稱,悉在其間矣。至忠來歸,在慶曆元年八月,熙寧二年七月乃致仕。范鎮雜記稱至忠嘗為契丹史官,契丹稱中書舍人,或中書舍人即兼史職也。三年二月又上國俗官稱儀物錄,六年五月又獻契丹蕃漢兵馬機事十冊,并契丹出獵圖。



    癸酉,侍御史朱處約為荊湖北路體量安撫使,以下溪州蠻彭仕羲未附也。



    甲戌,太常博士、集賢校理陸詵提舉開封府界諸縣鎮公事。咸平龍騎軍本髃盜遷隸,因□給不時,共毆監給官。既還營不自安,本軍校柴元扇之將作亂。詵承詔往諭元以不死,使自取為亂者贖罪,軍以無事。詵,餘杭人也。



    詔西蕃進奉瞎□,依例賜金箔、藥物。



    司天監言:「據崇天曆,己亥年日當食正月朔,乞定戊戌年十二月為閏以避之。」詔不許。



    火峒蠻儂宗旦者,智高之族也。據險聚觽,數出剽略。知邕州蕭注欲大發峒丁擊之,知桂州蕭固獨請以敕招降。轉運使王罕以為宗旦保山溪篁竹間,苟設伏要我,軍未必可勝,徒滋邊患,乃獨領兵次境上,使人召宗旦子日新,謂曰:「汝父內為交趾所仇,外為邊臣希賞之餌。歸報汝父,可擇利而行。」于是宗旦父子皆降,南事遂平。以宗旦為忠武將軍,日新為三班奉職。王罕事,據神宗實錄王罕傳所載。正史則云知桂州蕭固招宗旦內屬,以宗旦為忠武將軍。又補其子知溫悶峒,日新為三班奉職。今參取之。王安石銘固墓亦云固招宗旦補西頭供奉官。補官不同,不知孰是,今從正史。案宋史,儂宗旦入寇,書於是月己巳,與此小異。



    五月丙子朔,詔廣南東西路經略安撫、轉運、提點刑獄司,體量本路知州及主兵官、沿邊城寨使臣懦怯者以名聞。



    戊寅,賜太常博士任伯傳錢五萬,令梓州敦遣赴闕,與堂除差遣。伯傳丁母憂,自京師徒步護喪歸永泰縣,廬墓三年,留鄉里久之不起。御史朱處約為言,故有是命。



    詔河北路,今歲豐稔,民力稍□,其所部官吏務加安恤,毋得調率以擾之。  庚辰,崇儀使、并代鈐轄、管勾麟府軍馬郭恩與夏人戰于斷道塢,死之。走馬承受入內東頭供奉官黃道元、府州寧府寨監押劉慶被執。又死者使臣五人、軍士三百八十七人,已馘耳鼻得還者百餘人,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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