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一百八十六
卷一百八十六 (第3/3页)
斛以賑之;向以為北人不便食繥,且漕路回遠不時至,請出本司米四十萬石以代之。向任便糴凡四年,糧草石束以千計者凡六百。 湖北轉運司言彭仕羲寇西平,寨主、右班殿直李宗爽擊走之。
癸未,徙知慶州、給事中、龍圖閣待制崔嶧知同州。諫官言嶧年高,非治邊才也。實錄于此但書以給中、龍制崔嶧知同州。又于明年十二月癸卯書自慶州徙同州,蓋誤也。按嶧以至和二年二月除知慶州,嘉祐二年八月先除傅永,三年四月又除劉湜,八月又除劉沆,安得十二月嶧猶在州?今止存此,仍取明年十二月所書增入,更須考詳。
丙申,三司使張方平,言觀文殿學士王舉正等嘗參知政事,請殿門外□班在舉正之下,入殿庭自依名位,從之。
詔三司使副體量在省判官才否以聞。初,知諫院陳旭言:「今三司乃前代尚書省卿寺之職,而無振舉綱轄之官。轉運、提點刑獄代還,不問才否,例補判官。請自今擇在部有風績者為之,其常才且令主判南省諸部,或與閑郡,庶大計之司【一七】,無容濫入。」故下此詔。 戊戌,昭德軍節度使、知并州龐籍為觀文殿大學士、戶部侍郎、知青州。初,司馬光建議築堡,籍檄麟州如光議。及郭恩等敗沒,詔侍御史張伯玉按鞫。籍匿光初所陳事,故光得以去官免責,而籍為御史劾奏,由是罷節度使。光不自安,守闕三上書,乞獨坐其罪,不報。李師中上籍詩,註云:言事者怨執政【一八】日曾罷彼風憲職,于是奏收籍節鉞。不知言事者姓名,當考。
己亥,屯田員外郎宋咸上所注論語,司封員外郎□祕上所注太玄經及音義,度支員外郎、集賢校理何涉上所著治道中術三十篇,並降敕獎諭。
殿中丞、國子監直講孫復,治春秋,不惑傳注,其言簡易,明于諸侯大夫功罪,以考時之盛衰,而推見王道之治亂,得經之本義為多。既疾,樞密使韓琦言于上,選書吏,給紙札,命其門人祖無擇即復家錄之,得書十五卷,藏祕閣。特官其一子。復卒,又賜錢十萬。復惡胡瑗之為人,在太學常相避。瑗治經不如復,其教養諸生過之。
賜澶州修河役卒緡錢。
十二月丁未,西平州黔南道王石自品【一九】遣首領貢方物。
先是,上封者言:「四年一貢舉,四方士子客京師以待試者六七千人,一有喧噪,其徒觽多,勢莫之禁。且中下之士,往往廢學數年,才學之士不幸有故,一不應詔,沈淪十數年;或累舉滯留,遂至困窮,老且死者甚觽,以此毀行冒法干進者,不可勝數。宜間歲一貢舉,中分舊數而薦之。」王洙侍邇英閣講周禮【二○】,至「三年大比,大考州里,以贊鄉大夫廢興」。帝曰:「古者選士如此,今率四五歲一下詔,故士有抑而不得進者,為今之計,孰若裁其數而屢舉也。」下有司議,而議者乃合奏曰:「臣等謂易以間歲之法,無害而有利,不足疑也。使舉子不幸有疾病、喪服之故者,不至久沈。且程文偶不中選,旋亦遇貢舉,則下無滯才之歎。而天下所薦數既減半,禮部主司易以詳較,得士必精矣。近年挾書代筆傳義者多,因使權貴富豪之子,得以濫進。蓋由人觽,有司無繇檢察。若人少則諸偽濫勢自不容,使寒苦藝學之人得其塗而進。」
戊申,詔:「自今間歲貢舉,進士、諸科悉解舊額之半。進士增試時務策三條,諸科增試大義十條。又別置明經科,其試法:凡明兩經或三經、五經者,各問墨義大義十條,兩經通八,三經通六,五經通五為合格,兼問論語、孝經十條,策三條,分八場,出身與進士等。以禮記、春秋左氏傳為大經,毛詩、周禮、儀禮為中經,周易、尚書、穀梁傳、公羊傳為小經。其習禮記為大經者,許以周禮、儀禮為中經,習春秋左氏傳者,許以穀梁傳、公羊傳為小經。舊置說書舉,今罷之。其不還鄉里而寓戶他州以應選者嚴其法。每秋賦【二一】,自縣令佐察行義保任之,上于州;州長貳復審察得實,然後上本道使者類試,已保任而後有闕行,則州、縣皆坐罪;若省試而文紕謬,坐元考官。」又用孫抃奏,諸州解試額多而中程少者,不必足額。說書舉,在天聖四年九月。王洙講周禮,乃至和元年九月壬申,今依本志移見于此。明經試法,實錄在明年三月辛巳及七月辛酉,今依本志并書之。
庚戌,遣官祈雪。
辛亥,詔學士院承內降處分,自今並以關白中書、樞密院施行。先是,澶州言河流損壞浮橋,後數日而修完之。遂下本院降敕獎諭。中書言官吏護視不謹,法當劾罪。既令免勘,而詔亦追罷之。
知諫院陳旭言:「比來館閣選任益輕,不足以備天子顧問而堪公卿之事。近制舉人進用,不得專守舊比,進士高科者,且循常調,試其才可,然後升擢,欲望朝廷約館閣在職人數,限為定員。其因任使特受者,不以充數。應二府及近臣每有論薦,並令中書、門下籍其姓名,若員有闕,即取其間文學行義傑然為觽所推者,方得召試,仍不許大臣緣恩例試補親屬,庶幾清途無濫者。癸丑,詔大臣所舉館職,自今令中書籍記姓名,候在官員數稍少,即選文行為觽所推者與試,其考校無得假借等第。皇祐元年六月二十六日旭言可參考。
己未,觀文殿學士、翰林侍讀學士、禮部尚書王舉正為奉安明德、章穆皇后神御禮儀使。二后神御皆在普安院,為大水所壞,徙于啟聖院,既修完,故還奉安于本殿也。
乙丑,命近臣分禱天地、宗廟、社稷及遣官詣五嶽、四瀆祈雪。
丁卯,契丹國母遣左千牛衛上將軍耶律世達,諫議大夫、知制誥張嗣復;契丹主遣臨海節度使耶律□、引進使張挺來賀正旦。 戊辰,置街道司指揮兵士,以五百人為定額。
己巳,契丹國母蕭氏卒。
注 釋
【一】許本路轉運使奏舉「使」字原脫,據宋本、宋撮要本及宋會要選舉一一之五補。 【二】淑妃苗氏為賢妃此句上宋史卷一二仁宗紀四有「以」字。
【三】加長字是有所尊崇「是」,長編紀事本末卷五二李瑋尚福康公主作「示」,義優。
【四】居職者非其人「居」原作「據」,據宋本、宋撮要本、閣本改。
【五】故以命□等故,長編紀事本末卷三○仁宗政跡作「始」,疑是。
【六】不待納采「待」原作「問」,據宋本、宋撮要本及長編紀事本末卷五二李瑋尚福康公主、宋史卷一一五禮志改。 【七】以歲月先後「以」字原脫,據宋本、宋撮要本、閣本及韓魏公集卷一四家傳補。 【八】正本「正」原作「三」,據宋本、宋撮要本改。涑水紀聞卷一一云周革「得杜衍祁公手錄誓書一本於廢書(中),其正本不復見」,亦可證。
【九】近頒方書諸道「近」字原脫,據宋本、宋撮要本及長編紀事本末卷三○仁宗政跡補。
【一○】戶絕田「戶」、「絕」二字原互倒,據宋本、宋撮要本、閣本及長編紀事本末卷四四廣惠倉、編年綱目卷一五、宋史全文卷九下乙正。
【一一】言天下之難言者「天」上「言」字原脫,據宋本、宋撮要本及歐陽文忠公文集卷一一一論選皇子疏補。
【一二】雖未有皇嗣「雖」字原脫,據同上兩本及同上書補。 【一三】宜因此時「宜」字原脫,據同上兩本及同上書補。
【一四】使其出入左右「使」字原脫,據同上書補。
【一五】理為舉主「理」字原脫,據宋本、宋撮要本、閣本及宋會要選舉二七之二九補。
【一六】具儀仗拜謁驚歎「仗」原作「伏」,據同上諸本改。 【一七】庶大計之司「庶」字原脫,據同上諸本補。
【一八】執政原作「報政」,據文改。
【一九】石自品「品」字原脫,據宋會要蕃夷七之二九、宋史卷一二仁宗紀四補。宋史卷四九六西南諸夷傳云:「又有張玉、石自品者,嘉祐中來貢。」亦可證。
【二○】王洙侍邇英閣講周禮「洙」下原有「嘗」字,據宋會要選舉三之三四、治蹟統類卷二八祖宗科舉取人,宋史全文卷九下、通考卷三一選舉考、宋史卷一五五選舉志刪。
【二一】每秋賦「賦」原作「試」,據宋本、宋撮要本及同上宋會要、通考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