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一百八十七
卷一百八十七 (第2/3页)
。」
丁卯,詔臣僚赴任益、梓、利、夔路,其遠接人陸路止于京師,水路止于荊南;若路不由京師,即計其地里,不得過六十程,若舊例不及者止如例。初,三司使張方平言兩川迎送之役,有經涉水路,來往萬里之遠,至有餓乏病死者不可勝數。故著此條。
戊辰,詔居州縣驛舍亭館者【一○】毋得過一月,違者所屬吏以違制論。仍令轉運、提點刑獄司每半年一舉行。
五月庚午朔,降知汝州李壽朋知荊門軍,同提點京西刑獄石用休知威勝軍。時侍御史朱處約奉使過汝州,言京西歲饑,壽朋令郡人獻材木,修廨宇亭榭,重為勞擾,下提刑司體量而不以實,故并責之。 辛未,錄故給事中、集賢院學士孫僅孫授為太廟齋郎。樞密使韓琦言僅太宗朝第一人及第,今其後無祿仕者,故特恤之。
壬申,管勾國子監□中復言:「舊制,每遇科場,即補試廣文館監生。近詔間歲貢舉,須前一年補試。比至科場,多就京師私買監牒,易名就試,及旋冒畿內戶貫,以圖進取,非所以待遠方孤寒之意。請自今遇科場,補試監生如故,仍以四百五十人為額。」從之。尋又增一百五十人。又增一百五十人,乃六月丙寅,今并書。
癸酉,右正言□及言:「太宗朝嘗給三司判官御前印紙曆子,令批書課績。今其制雖存,而無考校之法。請自今歲終按功過而升黜之。」詔以及所言錄示三司使張方平【一一】。 辛巳,福建轉運使劉立德知婺州,諫官陳旭言其年老不任事也。 壬午,以故西蕃恩州團練使磨氈角子瞎撒欺丁為順州刺史。磨氈角居宗哥城。既死,所部立其子。母李氏懼孤弱不能守,乃獻皮帛,入庫廩文籍于唃廝囉,因受之。本傳:磨氈角初補嚴團,後以恩團卒。按實錄,寶元二年四月,初授順團,與本傳不同,今從實錄。磨氈角居宗哥城,其詳見景祐三年末。高永年隴右日錄云磨氈角死,無子,遂絕。蓋不知有瞎撒欺丁也。或因瞎撒欺丁微弱不能自立,謂之絕則可,然非無子也,今不取。
初,鹽鐵副使郭申錫受詔行河,與河北都轉運使李參論議不相中,訟參于朝曰:「參繇呂公弼薦,遷諫議大夫為僥倖;參轉諫議大夫在元年十一月乙巳。又遣小吏高守忠齎河圖屬宰相文彥博。」御史張伯玉,亦奏參朋邪結託有狀。以事連宰相,乃詔天章閣待制盧士宗、右司諫□中復推劾,而申錫、伯玉皆不實。伯玉以風聞免劾。
乙酉,詔曰:「朕常患民之好爭,而風俗漸靡于薄也,思有以革正之。非吾士大夫躬率以義,而導之于善,則何以哉?申錫官職事守,不為輕矣,宜遴所舉,以道吾民者。而與參相決河,議論之異,遂成私忿,章奏屢上,辨訴紛然,敢為詆欺,處之自若,以至興獄,置對逾旬,參驗所陳,一無實者。士人之行,乃至是乎!使吾細民,何所視效?其降申錫知滁州,牓于朝堂。」申錫尋改知濠州。盧士宗附傳,墨本載士宗言參與申錫,皆朝廷委任者,雖有罪,第可移文,不宜追攝。朱本已削去,今不取。李參附傳云:自河決橫□,迫近北都,因治金隄,歲興夫二十萬。參度隄已完,請輟一年,省夫十二萬。按參明年八月乃改知澶州,不知省夫十二萬是何年,當考。劉摯作郭申錫墓誌云:嘉祐二年修六塔河,與河北轉運使李參典其事。初,皇祐中議開六塔,使河東行,申錫言其非是,後果不成,東北被其患。至是議塞,而參意異,詔罷參。申錫因疏參他過,坐知濠州。按參未嘗罷河北轉運使,明年八月乃改知澶州,不知摯何故如此謬誤?今不取。蘇軾代張方平作趙概神道碑云:李參為河北轉運使,職事辦治,進秩二等,且官其一子。郭申錫為諫官,爭之曰:「參職事所當辦,無功不可賞。」上怒,欲罪申錫,概言:「陛下始面諭申錫,毋面從吾過。今黜之,何以示天下!」按申錫此時不為諫官,參轉諫議大夫在嘉祐元年十一月;以司封郎中遷少府監,為河北轉運使,在元年八月。自八月至十一月,才四月爾,所云「職事辦治」,亦未詳,恐皆謬誤,今不取。
詔宗正寺【一二】自今白身人娶宗室女,須三代有官,或父祖曾任升朝官而告敕見存者,仍召京朝官委保之;其在任者,三代雖不盡有官亦聽。
甲午,契丹遣林牙歸德節度使耶律嗣臣、右諫議大夫劉伸,來獻其國母遺留物。
六月丙午,吏部尚書、平章事文彥博,罷為河陽三城節度使、同平章事、判河南府。郭申錫、張伯玉攻彥博雖不勝,彥博亦不自安,數求退,上許之。 戶部侍郎、平章事、集賢殿大學士富弼加禮部尚書、昭文館大學士。
樞密使、工部尚書韓琦依前官平章事、集賢殿大學士。
樞密使、山南東路節度使、同平章事賈昌朝,罷為鎮東節度使、右僕射、兼侍中、景靈宮使。
文彥博始求退,諫官陳旭等恐昌朝代之,乃疏昌朝交通女謁,建大第,別為客位以待宦官。又宦官有矯制者,樞密院釋弗治。昌朝由此罷。然昌朝釋宦官矯制,後驗問無事實。初,溫成皇后乳母賈氏,宮中謂之賈婆婆,昌朝以姑事之。諫官劾昌朝交通女謁,指賈氏也。
觀文殿大學士、兵部尚書宋庠為樞密使、同平章事。樞密副使、禮部侍郎田骮為樞密使。
戶部侍郎、參知政事王堯臣加吏部侍郎。帝初欲用堯臣為樞密使,而當制學士胡宿固抑之,乃止。
給事中、參知政事曾公亮加禮部侍郎。樞密副使、戶部侍郎程戡加吏部侍郎【一三】。
右諫議大夫、權御史中丞張□為樞密副使。
庚戌,翰林學士歐陽修兼龍圖閣學士、權知開封府。修承包拯威嚴之後,一切循理,不事風采。或以為言,修曰:「人才性各有短長,實不能舍所長強所短也。」
龍圖閣直學士、左司郎中、權知開封府包拯為右諫議大夫、權御史中丞。拯言:「東宮虛位日久,天下以為憂,髃臣數有言者,卒未聞有所處置。未審聖意持久不決,何也?夫萬物皆有根本,而太子者,天下根本也。根本不立,禍孰大焉。願采詩人維城之義,固天下根本之地。」帝曰:「卿欲誰立?」拯曰:「臣非才備位,所以乞豫建太子者,為宗廟萬世計爾。陛下問臣欲誰立,是疑臣也。行年七十,且無子,非邀後福者,唯陛下裁察。」帝喜曰:「徐當議之。」
拯又言:「真宗因對輔臣,言及前代內臣恃恩恣橫,蠹政害物,朕常深以為戒。至于班秩、賜與,不使之過,未嘗矜貸,此輩常知畏懼。王旦等對曰:先代事跡昭然,足為龜鑑,陛下又屢言及此,實社稷之福也。臣竊見近年內臣祿秩、權任,優崇稍過,恐非所以保全之也。以陛下英明神斷,有罪必罰,此輩或不敢為大過。然在制之于漸,庶免貽患。惟陛下佩服先帝之言,以為格訓,凡事更加裁抑。」
又言:「朝廷凡降詔令,行之未久,即有改易,外議紛紜,深恐于體不便。且詔令者,人主之大柄,而國家治亂安危之所繫,焉可不謹乎!緣累年以來,此弊尤甚,制敕纔下,未逾月而輒更;奏請方行【一四】,又隨時而追改。民知命令之不足信,則賞罰何以沮勸乎?欲乞今後朝廷凡處置事宜,申明制度,更加謹重。臣僚上言利害,並請先下兩制集議,如可經久,方許頒行。于後或小有異同,非蠹政害民者,不可數有更易。如此,則法存畫一,固有常格。」又陳教養宗室之法,請條責諸路監司及御史府自舉屬官,諫官、御史不避二府薦舉者,聽兩制得至執政私第,事多施行。此據拯附傳。今正傳削去教養宗室,臺諫官不避二府所薦舉、聽兩制詣執政私第二事,不知何故,當考之。
詔正衛連十日,值假者放一日。 壬子,上謂三司使張方平曰:「監御廚內臣竇昭齊等,宴日擅殺羊羔,且羊羔乃物之未成者,而枉其生理。嘗戒使勿殺,今復殺之,不可不懲也。」特衝替。
甲寅,詔學士院編錄國朝以來所撰制誥文字,從歐陽修之請也。
審官院言:「勘會見祗候差遣京朝官,員數至多,闕次全少,待次一二年,貧窶者觽。欲望並許請假出外,等候闕次,更不立定假限。候至名次稍高,任自參假赴院釐務。」從之。
乙卯,賜辰、澧州捕殺蠻賊土丁緡錢。
丙辰,提點荊湖北路刑獄【一五】、司勳員外郎潘夙權本路轉運使。時蠻反邵州,殺隊將及其部兵,故就委夙經制蠻事。夙駐兵貲木寨,親督兵援所遣將,破團峒九十餘。此據夙傳,實錄無蠻反邵州事,當考。范祖禹銘郭逵墓云:「邵州武岡楊昌透反,詔以逵為湖南鈐轄兼知邵州。至則潛師夜起,徑至賊壘,黎明圍數匝。昌透登柵大呼,逵命縱火焚柵,斬其將雷鐵城等數輩,諭昌透令降,昌透亦以所領十餘州,求輸租賦。」夙,美之從曾孫。 丙寅,入內都知史志聰、副都知任守忠都大提舉內中修造。先是,修皇儀殿西廡,而三司言營造多虛占名役,枉費材料,故命志聰等總領之。尋又命勾當皇城司、入內副都知鄧保吉,文思使、帶御器械李繼和提舉東、西華門以南諸處。九月五日事,今併入此。
丁卯,交阯貢異獸二。初,本國稱貢麟,狀如水牛,身被肉甲,鼻端有角,食生芻果瓜,必先以杖擊然後食。既至,而樞密使田骮言:「昨南雄州簽判、屯田員外郎齊唐奏此獸頗與書史所載不同。儻非麒麟,則朝廷殆為蠻夷所詐。」又,知虔州、比部郎中杜植亦奏:「廣州嘗有蕃商辨之曰:『此乃山犀爾。』謹按符瑞圖:麟,仁獸也,□身、牛尾、一角,角端有肉。今交阯所獻,不類□身而有甲,必知非麟,但不能識其名。昔宋太始末,武進有獸見,一角、羊頭、龍翼、馬足,父老亦莫之識。蓋異物,雖中原或有之。爾雅釋□,大如麃,牛尾、一角;驨,如馬,一角;□,□身、牛尾、一角;又,兕,似牛,一角、青色、重千斤。然皆不言身有鱗甲。廣志云:符枝【一六】如麟,皮有鱗甲。此雖近之,而形乃如牛,又恐非是。故在外之臣,屢有章奏辨之。然不知朝廷本以遠夷利朝貢以示綏來,非以獲麟為瑞也。請宣諭交阯進奉人,及回降詔書,但云得所進異獸,不言麒麟,足使殊俗不能我欺,又不失朝廷懷遠之意。」乃詔止稱異獸云。
秋七月壬申,詔諸路轉運使:巡檢捉賊使臣有不職及場務賦虧者,並許奏入衝替。
癸酉,福州進士周希孟為國子監四門助教、本州州學教授,以知州蔡襄言其文行為鄉里所推也。
襄世閩人,知其風俗。往時閩士多好學,而專用賦以應科舉。襄得希孟,專用經術傳授,學者嘗至數百人。襄親至學舍,執經講問,為諸生率。延見處士陳烈,尊以師禮。陳襄、鄭穆,學行著稱,襄皆折節待之。閩俗重凶事,其奉浮屠,會賓客,以盡力豐侈為孝,往往至數百千人,至有親亡不舉哭,必破產辦具,而後敢發喪者。有力者乘其急時,賤買其田宅,而貧者立券舉債,終身困不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