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一百九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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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起訖時間 起仁宗嘉祐六年閏八月盡是年十二月   卷  名 續資治通鑑長編卷一百九十五   帝  號 宋仁宗 



    年  號 嘉祐六年(辛丑,1061) 



    全  文  閏八月乙酉,復以成都府為劍南西川節度。



    己丑,遣官祈晴。  戶部郎中、知制誥張緓為契丹國母生辰使,如京使朱克明副之;度支判官、刑部員外郎、集賢校理宋敏求為契丹生辰使,西染院副使、閤門通事舍人張山甫副之;司封郎中楊佐為契丹國母正旦使,供備庫副使李宗副之;鹽鐵判官、度支員外郎、集賢校理王益柔為契丹正旦使,內殿崇班、閤門祗候王淵副之。



    辛卯,詔定州修北嶽廟。



    壬辰,以久雨,賜諸軍班特支柴薪。



    甲午,翰林學士胡宿、龍圖閣直學士楊畋、御史中丞王疇、侍御史知雜事王綽同考校諸路轉運使副、提點刑獄課績。



    丁酉,遣官謝晴。



    降龍圖閣直學士、右諫議大夫、知瀛州王贄為吏部郎中、知池州,坐失保任也。



    徙知亳州、刑部郎中、直史館李徽之為淮南、江、浙、荊湖制置發運使。既而臺官言徽之前為制置發運使,坐事罷去,不當復除,即改命徽之直龍圖閣、知河陽。河北轉運使、司勳郎中、直史館李肅之【一】為制置發運使。



    庚子,工部尚書、平章事、集賢殿大學士韓琦加昭文館大學士、監修國史,樞密使、禮部侍郎曾公亮為吏部侍郎、平章事、集賢殿大學士,右諫議大夫、參知政事張緓為工部侍郎,加檢校太傅,充樞密使。



    上既許富弼終喪,乃遷琦首相。或謂琦曰:「富公服除,當還舊物,公獨不可辭昭文以待富公耶?」琦曰:「此位安可長保!比富公服除,琦在何所矣。若辭昭文以待富公,是琦欲長保此位也,使琦何辭以白上?」聞者亦是琦言。此段據記聞,或移見富弼拜樞密使時。



    辛丑,參知政事孫抃,樞密副使歐陽修、趙燍、包拯並進官一等,仍改修參知政事。翰林學士兼端明殿學士、翰林侍讀學士、左司郎中、知制誥、史館修撰胡宿為左諫議大夫、樞密副使。



    宿既謹靜,及當重任,尤顧惜大體。髃臣方建利害,多更張庶事以革宿弊,宿獨厭之,曰:「變法古人所難,不務守祖宗成法而徒紛紛,無益於治也。」



    甲辰,參知政事孫抃、歐陽修,樞密副使趙燍、包拯並上表辭所除官,從之。



    乙巳,詔給前宰相富弼月俸之半,弼固辭不受。



    丙午,皇第十三女薨,贈楚國公主,其生才六十一日云。



    丁未,司馬光奏:「臣昔通判并州,曾三上章乞陛下早定繼嗣【二】,以遏亂源。當是時,臣簄遠在外,猶不敢隱忠愛死,數陳社稷至計,況今日侍陛下左右,官以諫諍為名!切惟國家至大至急之務,莫先於此,若舍而不言,專以□細之事,煩浼聖聽,厭塞職業,是臣懷姦以事陛下,罪不容於葅醢。伏望陛下取臣所上三章,少加省察,或有可取,則斷自聖志,早賜施行。如此則天地神祇、宗廟社稷、髃臣百姓並受其福,惟在陛下一言而已。」



    光既具劄子,復面請之。上時簡默不言,雖執政奏事,首肯而已。聞光言,□思良久,曰:「得非欲選宗室為繼嗣者乎?此忠臣之言,但人不敢及爾。」光曰:「臣言此自謂必死,不意陛下開納。」上曰:「此何害!古今皆有之。」因令光以所言付中書。光曰:「不可,願陛下自以意諭宰相。」是日,光復言江淮鹽賊事,詣中書白之。宰相韓琦問光:「今日復何所言?」光默計,此大計,不可不使琦知,思所以廣上意者,即曰:「所言宗廟社稷大計也。」琦喻意,不復言。



    詔轉運使副、提點刑獄:「每歲終,定部下知州軍一人能否尤著者為優劣。如連二考俱在優劣等,即具以聞,當議特行賞罰。」此據會要治平四年十二月十八日考課院言,追附六年閏八月末。



    九月癸丑,詔三司:「如聞河北秋稼甚登,其出內藏庫緡錢一百萬助糴軍儲【三】。」  甲寅,詔轉運判官其位本路通判及兵馬都監之上,知州則以官序之。  丙辰,磁州防禦使承亮為明州觀察使,仍封昌國公。故事,皇族本宮之長封國公,物故則以次受封。至是,徐國公、贈安定和懿王承簡卒,而承亮於秦悼王後為最長,故以命之。承亮,德雍子。



    壬戌,知諫院楊畋、司馬光等言:「故事,凡臣僚上殿奏事,悉屏左右,內臣不過去御座數步,君臣對問之言皆可聽聞,恐漏泄機事非便。」詔自今止令御藥使臣及扶侍四人立殿角,以備宣喚,餘悉屏之。



    庚午,占城國獻馴象。



    丙子,宮苑使、忠州刺史、知雄州趙滋為龍、神衛四廂都指揮使。始,滋捕殺界河運鹽者【四】,契丹以為言,知瀛州彭思永【五】、河北轉運使燕度皆劾滋生事,請罷之。朝廷更以為能,就加軍職。「轉運使」,本傳并稱唐介。按此時介未在河北也,今削去。尋又遷天武、捧日四廂都指揮使。



    司馬光言:「臣先曾論趙滋為人剛愎,不可管軍,朝廷不以為信,臣以是恐聞聽未審,不敢復有所陳。自後又聞滋對契丹使人禮貌驕倨【六】,不遵舊式。近者又聞本路帥臣奏滋任意行事,恐致引惹。切以景德以前,契丹未和親之時,戎車歲駕,疆埸日駭,乘輿暴露於澶淵,敵騎憑陵於齊、鄆,兩河之間,暴骨如莽。先帝深惟安危之大體,得失之至計,親屈帝王之尊,與之約為兄弟,歲捐金帛以弭之,聘問往來,待以敵國之禮。陛下承統,一遵故約,夫豈以此為不辱哉【七】!志存生民故也【八】。是以兵革不用,百姓阜安,垂六十年。今契丹所以事中國之禮,未有闕也。為邊臣者,當訓士卒、繕器械,以戒不虞;厚饔餼,謹威儀,以待使者,內不失備,外不失好,以副朝廷之意而已。今滋數乘客氣以傲使人,爭小勝以挑強敵。苟為夸大於目前,以求一時之虛名,而不顧國家永久之患,臣恐釁隙一開,則朝廷未得高枕而臥也。昔孫蒯毀缾而曹、衛交難,鄫人漚菅而魯國喪邑,涉佗捘手而晉失諸侯,女子爭桑而□師入郢。故禍常起於細微,而事或生於所忽,凡二國所以相交之道,不可以不謹也。雄州當敵之衝,平居則行李之所往來,有事則戎馬之所出入,典州之將,不可不精擇其人。滋稟性狂很,不可久寘於彼。乞落軍職,徙之內地,無使邊將相效,為國生事,實天下幸甚。」不報。滋六年九月擢龍、神衛廂主,十二月遷天武、捧日廂主,八年五月又遷步軍都虞候。光所論不得其時,或在滋再遷軍職之後,今即附初除軍職時,更俟考詳。



    丁丑,命太原府、代州副部署郝質,內殿崇班、閤門祗候、同管勾河東沿邊安撫司事郭靄修豐州城。



    是月,司馬光復奏:「臣前乞揀會臣并州所上章,早定繼嗣事,陛下即垂聽納,凡所宣諭,皆非愚臣所能及,乃天地神祇保祐皇家,實萬世無疆之休也。臣意陛下朝夕發德音,宣告大臣施行其事。今甫一月,未有所聞,豈陛下以茲事體大,精選宗室,未得其人;將左右之人,有所間沮,熒惑聖聽?臣皆不得而知也【九】。臣聞為之後者,為之子也,著於禮律,皆有明文。漢成帝即位二十五年,年四十五歲,未有繼嗣,立弟子定陶王欣為太子。今陛下即位之年及春秋皆已過之,豈可不為宗廟社稷深思慮哉!臣愚亦不敢望陛下便正東宮之名,但願陛下自擇宗室仁孝聰明者,養以為子,官爵居處,稍異於觽人,天下之人,皆知陛下意有所屬,以係遠近之心。他日皇太子生,復使之退歸藩邸,有何所傷?此誠天下安危之本,願陛下果斷而速行之。」



    初,韓琦既默喻光所言,後十日,有詔令與殿中侍御史裏行陳洙同詳定行戶利害。洙與光屏人語曰:「日者大享明堂,韓公攝太尉,洙為監祭【一○】,公從容謂洙曰:『聞君與司馬君實善,君實近建言立嗣事,恨不以所言送中書【一一】。欲發此議,無自發之。行戶利害,非所以煩公也。』欲洙見公達此意爾。」於是光復具奏,且面言:「臣向者進說,陛下欣然無難意,謂即行矣。今寂無所聞,此必有小人言陛下春秋鼎盛,子孫當千億,何遽為此不祥之事。小人無遠慮,特欲倉卒之際,援立所厚善者爾。唐自文宗以後,立嗣皆出於左右之意,至有稱『定策國老』、『門生天子』者,此禍豈可勝言哉!」上大感悟,即曰:「送中書【一二】。」光至中書,見琦等曰:「諸公不及今議,異日夜半禁中出寸紙以某人為嗣,則天下莫敢違。」琦等皆唯唯曰:「敢不盡力!」洙尋具奏,乞擇宗室之賢者,立以為後。既發奏狀,謂家人曰:「我今日入一文字,言社稷大計。若得罪,大者死,小者貶竄,汝輩當為之備。」下奏狀者未返,洙得疾暴卒。御史中丞王疇等乞優加賻贈,與一子官,賜錢十萬。此據司馬光奏議并陳襄所作洙墓銘。洙卒在九月十五日【一三】,御史臺記云洙仰藥死,當考。  時知江州呂誨亦上言曰:



    臣竊聞中外臣僚,屢有密疏,以聖嗣未立,請擇旁繼,指斥祖宗,分別裔緒。臣子之心,詎當如是?蓋憂懼隕穫,發於忠誠,而不虞機會之失也。雖然,宗屬有親簄,天資有賢愚,委付親賢,當出聖慮,人臣安得陳露事機,以萌非冀。唯陛下思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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