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一百九十六

    卷一百九十六 (第3/3页)

不恥。甚者或依憑詔令以發府庫之財,假託供奉以靡縣官之物,真偽莫辨,多少不會。陛下聖度□仁,不欲拒塞;惡聞人過,不加案詰。至於頒賜外廷之臣,亦皆踰溢常數,不循舊規。如曏者皇女初生,所散包子之類【四五】,費用不可勝紀。臣嘗聞耆舊之言,先朝公主在宮中,俸錢不過月五千,其餘後宮,月給大抵倣此。非時未嘗輕有賜予【四六】,賜予亦不甚豐。竊聞近日俸給賜予,比於先朝何啻數十倍矣。漢明帝曰:「我子豈宜與先帝子等乎!」夫等猶不可,又況過之!是以祖宗之積,窮于賜予,困於浮費,臣不能知其詳,以外望度之,什耗七八矣,內藏已虛,而浸淫於左藏矣。夫府庫者,聚天下之財以為民也,非以奉一人之私也。祖宗所為置內藏者,以備饑饉兵革非常之費,非以供陛下奉養賜予之具也。今內藏庫專以內臣掌之,不領於三司,其出納之多少,積蓄之虛實,簿書之是非,有司莫得而知也。若皆以奉養賜予而盡之,一旦有饑饉兵革之事,三司經費自不能周,內藏又無所仰,斂之於民,則民以困竭,得無狼狽而不支乎?此臣夙夜所懍懍也。今陛下所以有唐、虞之德,而無唐、虞之治者,其失在於不忍而好予。不忍則不誅有罪,好予則不待有功。不誅有罪,則姦邪欺罔而不忌;不待有功,則貪佞徼倖而無厭。治道之所以不格于上下者,凡以此也。昔韓昭侯有敝囐,命藏之,侍者曰:「君亦不仁矣!不賜左右而藏之。」昭侯曰:「吾聞明主愛一嚬一笑,嚬有為嚬,笑有為笑。今囐豈特嚬笑哉!吾必待有功者。」彼小國諸侯,猶能重賞如是,而國以富強,況以四海之主,不行無功徼倖之賞,杜塞甘言卑辭之請,則唐、虞之治,何遠之有哉!夫府庫金帛,皆生民之膏血,州縣之吏鞭撻其丁壯,凍餒其老弱,銖銖寸寸而聚也。今以富大之州終歲之積,輸之京師,適足以供陛下一朝恩澤之賜,貴臣一日燕飲之費,陛下何獨不忍於目前之髃臣,而忍於天下之百姓乎!夫以陛下恭儉之德,擬於唐、虞,而百姓窮困之弊,鈞於秦、漢。秦、漢竭天下之力以奉一身,陛下竭天下之力以資觽人,其用心雖殊,其病民一也。此臣之所以尤戚戚者也。



    又宮掖者,風俗之源也;貴近者,觽庶之法也。故宮掖之所尚,則外必為之;貴近之所好,則下必效之,自然之勢也。是以內自京師士大夫,外及遠方之人,下及軍中士伍,畎畝農民,其服食器用,比於數十年之前,皆華靡而不實矣。曏之所有,今人見之,皆以為鄙陋而笑之矣。夫天地之產有常而人數日繁,耕者寖寡而游手日觽,嗜慾無極而風俗日奢,欲財力之無屈,得乎哉?又府史胥徒之屬,居無廩祿,進無榮望,皆以啗民為生者也。上自公府省寺、諸路監司、州縣、鄉村、倉場、庫務之吏,詞訟追呼、租稅繇役、出納會計,凡有毫釐之事關其手者,非賂遺則不行。是以百姓破家壞產者,非縣官賦役獨能使之然也,大半盡於吏家矣。此民之所以重困者也。又國家比來政令□弛,百職隳廢,在上者簡倨而不加省察,在下者侵盜而恣為姦利。是以每有營造貿賣,其所費財物什倍於前,而所收功利曾不一二。此國用之所以尤不足者也。又自古百官皆有常員,而國家磨勘之法,滿歲則遷,日滋月益【四七】,無復限極,是以一官至數百人,則俸祿有增而無損矣。又近歲養兵務多不務精,夫兵多而不精,則力用寡而衣糧費【四八】,衣糧費則府庫耗,府庫耗則賜賚稀。是以不足者豈惟民哉,兵亦貧矣。策之失者,無甚於此也。凡此數者,皆所以竭民財者也。陛下安得熟視而無所變更邪?



    臣愚伏願陛下觀今日之弊,思將來之患,深自抑損,先由近始。凡宗室外戚,後宮內臣,以至外廷之臣,俸給賜予,皆循祖宗舊規,勿復得援用近歲僥倖之例。其踰越常分,妄有干求者,一皆塞絕,分毫不許。若祈請不已者,宜嚴加懲譴,以警其餘。凡文思院、後苑作所為奇巧珍玩之物,不急而無用者,一皆罷省。內自妃嬪,外自宗戚、臣庶之家,敢以奢麗之物夸眩相高,及貢獻賂遺以求悅媚者,亦明治其罪,而焚毀其物於四達之衢。專用樸素以率先天下,矯正風俗,然後登用廉良,誅退貪殘,保佑公直,銷除姦蠹,澄清庶官,選練戰士,不祿無功,不食無用。如此行之久而不懈,臣見御府之財將朽蠹而無所容貯,太倉之粟將彌漫而不可蓋藏,農夫棄糧於畎畝,商賈讓財於道路矣!孰與今日汲汲以應目前之求,懍懍以憂將來之困乎!



    夫食貨者,天下之急務,今窮乏如是,而宰相不以為憂,意者以為非己之職故也。臣願復置總計使之官,使宰相領之,凡天下之金帛錢穀,隸於三司及不隸三司如內藏、奉宸庫之類【四九】,總計使皆統之。小事則官長專達,大事則謀於總計使而後行之,歲終則上其出入之數於總計使,量入以為出。若入寡而出多,則總計使察其所以然之理,求其費用之可省者以奏而省之,必使歲餘三分之一以為儲蓄,備禦不虞。凡三司使、副使、判官,轉運使及掌內藏、奉宸等庫之官,皆委總計使察計能否,考其功狀以奏而誅賞之。若總計使久試無效,則乞陛下罷退其人,更置之。議者必以為宰相論道經邦,燮理陰陽,不當領錢穀之職,是皆愚人不知治體者之言。昔舜舉八愷,使主后土,奏庶艱食,貿遷有無,地平天成,九功惟敘;周禮冢宰以九職、九賦、九式、九貢之法治財用;唐制以宰相領鹽鐵、度支、戶部;國初亦以宰相都提三司、水陸發運等使。是則錢穀自古及今皆宰相之職也。今譯經潤文,猶以宰相領之,豈有食貨國之大政,而謂之非宰相之事乎!必若府庫空竭,閭閻愁困,四方之民流轉死亡,而曰我能論道經邦,燮理陰陽,非愚臣之所知也。治平元年十二月,更定三司判官久任法,或因光此疏也。



    己酉,龍圖閣直學士、吏部員外郎兼侍講、知諫院楊畋卒,贈右諫議大夫。畋素謹畏,每奏事,必發封數四而後上之。及卒,家無餘資。特賜黃金二百兩。及端午賜講讀官御飛白書扇,亦遣使特賜,置其柩所。



    己未,知荊南府、工部侍郎李參為髃牧使。執政初議,欲用參為三司使,孫抃獨不可,曰:「此人若主計,外臺承風刻削,則天下益困敝矣。」乃不果用。  庚申,大宗正司言,右衛大將軍、岳州團練使宗實繳還泰州【五○】防禦使、知宗正事敕告。詔不許。



    庚午,樞密副使、給事中包拯卒,贈禮部尚書,諡孝肅。拯性峭直,然奏議平允,常惡俗吏苛刻,務為敦厚。雖疾惡甚至人情所不及,即推以忠恕【五一】。不為苟合,未嘗偽色辭以悅人。不作私書,至於干請,無故人親黨一皆絕之。居家儉約,衣服器用飲食,雖貴,如初官時。  六月癸未,單州團練使劉永年為汝州團練使、知代州。



    契丹取山木積十餘里,輦載相屬於路,前守懼生事,不敢遏。永年曰:「契丹伐木境中而不治,他日將不可復制。」遣人縱火,一夕盡焚之。上其事,帝稱善。契丹移文代州,捕縱火盜,永年報曰:「盜固有罪,然在我境,何預汝事!」契丹不敢復言。



    鄜延經略司言:「得宥州牒,夏國改西市監軍司為保泰軍,威州監軍司為靜塞軍,綏州監軍司為祥祐軍,左廂監軍司為神勇軍。」且言:「諒祚舉措,近歲多不循舊規,恐更僭擬朝廷名號,漸不可長。乞擇一才臣下詔詰問,以杜姦萌。」從之。



    於是遣供備庫副使張宗道【五二】賜諒祚生辰禮物。宗道初入境,迎者至,欲先宗道行馬,及就坐,又欲居東,宗道固爭之。迎者曰:「主人居左,禮之常也,天使何疑焉?」宗道曰:「宗道與夏主比肩以事天子,夏主若自來,當為賓主。爾陪臣也,安得為主人!當循故事,宗道居上位。」爭久不決,迎者曰:「君有幾首,乃敢如是!」宗道大笑曰:「宗道有一首爾,來日已別家人。今日欲取宗道首則取之,宗道之死得其所矣!但夏國必不敢耳。」迎者曰:「譯者失辭,某自謂無兩首爾。」宗道曰:「譯者失辭,何不斬譯者?」乃先宗道。迎者曰:「二國之歡,有如魚水。」宗道曰:「然。天朝,水也;夏國,魚也。水可無魚,魚不可無水。」



    丁亥,祕閣上補寫御覽書籍。先是,歐傷修言:「祕閣初為太宗藏書之府,並以黃綾裝潢,號曰太清本。後因宣取入內,多留禁中,而書頗不完。請降舊本,令補寫之。」遂詔龍圖天章寶文閣、太清樓管勾內臣,檢所闕書錄上【五三】,於門下省補寫【五四】。至是上之,賜判祕閣范鎮及管勾補寫官銀絹有差。



    注  釋



    【一】自有故事「故」原作「事」,據宋本、宋撮要本改。  【二】而適所以瀆乎饗親「乎」字原脫,據同上二本、閣本及歐陽修太常因革禮卷九補。



    【三】虔汀漳潮「潮」原作「湖」,據下文及宋本、宋撮要本、長編紀事本末卷四五給虔州鹽、宋史卷一八二食貨志改。



    【四】而虔州官糶鹽「糶」原作「糴」,據上引宋史、編年綱目卷一六、宋史全文卷九下改。  【五】歲纔及百萬斤「萬」字原脫,據同上三書補。



    【六】以給虔吉宋史卷一八二食貨志,本句下有「未報」二字,疑是。



    【七】屯田員外郎施元長「郎」字原脫,據閣本及上引宋史、長編紀事本末卷四五易東南鹽補。  【八】閻詢原作「閻詞」,據宋本、宋撮要本及上引長編紀事本末、宋史卷三三三閻詢傳、治蹟統類卷二九祖宗用度損益改。



    【九】二萬斤宋史卷一八二食貨志作「二百萬斤」,疑是。



    【一○】或者又請官自置舖「舖」原作「捕」,據宋本、宋撮要本、閣本及長編紀事本末卷四五易東南鹽改。  【一一】轉運判官陳從益「益」字原脫,據宋撮要本及同上書補。



    【一二】然歲纔增糶六十餘萬斤「糶」原作「糴」,據閣本及同上書、宋史卷一八二食貨志改。  【一三】令販黃魚籠挾鹽不及二十斤「籠」原作「龍」,「挾」原作「披」,據宋會要食貨二四之一、編年綱目卷一六、宋史全文卷九下改。



    【一四】乃罷扶等所率糴鹽錢「錢」字原脫,據宋史卷一八二食貨志補。



    【一五】至是「是」字原脫,據宋撮要本及同上書、長編紀事本末卷四五易東南鹽補。



    【一六】久之「之」原作「而」,據宋本、宋撮要本、閣本及同上二書、宋史全文卷九下改。



    【一七】右衛大將軍原作「右屯衛大將軍」,據宋史卷一二仁宗紀、宋會要帝系四之一三改。  【一八】張□原作「張昇」,據宋本、宋撮要本、閣本改。



    【一九】審官院原作「審刑院」,據宋會要職官一一之四改。



    【二○】可獨徹所講秩宋史卷三三○錢象先傳作「宜講徹一編」,疑此處「秩」當作「帙」。



    【二一】壬申原作「壬辰」,據宋本、宋撮要本、閣本及宋史卷一二仁宗紀改。



    【二二】及除知制誥「除」原作「降」,據宋本、宋撮要本及編年綱目卷一六、宋史全文卷九下改。  【二三】臣始悔恨向之不辭宋本、宋撮要本、閣本及上引宋史全文,「向」下有「者」字。



    【二四】太宗御製詩草隸書石本「草」原作「章」,據同上三本改。



    【二五】而髃下不悅「下」字原脫,據宋本、宋撮要本及司馬光溫國文正司馬公文集卷二二謹習疏補。



    【二六】四五年宋本、宋撮要本及同上書、編年綱目卷一六皆作「四三年」。



    【二七】然後上下之敘正「敘正」二字原倒,據宋本、宋撮要本、閣本及同上二書乙正。



    【二八】其河東一路「一」原作「置」,據同上三本及同上二書改。  【二九】輦官悖慢「輦官」原作「軍官」,據宋本、宋撮要本及同上二書改。



    【三○】明著階級之法「階」原作「陛」,據宋本、宋撮要本、閣本及上引溫國文正司馬公文集改。



    【三一】不循其本而救其末「救」原作「投」,據溫國文正司馬公文集卷二三論財利疏改。



    【三二】措置□恤民力之官「措」,同上書作「特」。



    【三三】典州郡「州」字原脫,據宋本、宋撮要本及同上書補。



    【三四】故財用之所以匱乏者「以匱乏」原作「乏以匱」,據同上二本、閣本及同上書乙正。



    【三五】豈恕之材智獨異於人哉「豈」字原脫,「材」原作「財」,據同上三本及同上書補改。



    【三六】甫三年爾「三」,同上書作「二」。  【三七】臣未知其可也宋本、宋撮要本作「臣未知其可期也」。



    【三八】而上下交足也「足」原作「定」,據同上二本、閣本及溫國文正司馬公文集卷二三論財利疏改。



    【三九】浮偽侈靡者不售「侈」原作「侵」,據宋本、宋撮要本及同上書改。



    【四○】而今人之所輕「人」字原脫,據同上二本及同上書補。



    【四一】民有能自耕種積穀多者「有」原作「亦」,據同上二本及同上書改。  【四二】則器用無不精矣「器」原作「工」,據宋本、宋撮要本、閣本及同上書改。



    【四三】吾太祖初得天下之時「吾」,宋本、宋撮要本及同上書作「昔」。



    【四四】萬一有不可期之災患「一」字原脫,據同上二本及同上書補。



    【四五】所散包子之類「包」原作「色」,據同上二本及同上書改。



    【四六】非時未嘗輕有賜予「未嘗」原作「不當」,據同上書改。



    【四七】日滋月益「益」原作「溢」,據宋本、宋撮要本及同上書改。



    【四八】則力用寡而衣糧費「力用」二字原倒,據宋本、宋撮要本、閣本及同上書乙正。  【四九】隸於三司及不隸三司如內藏奉宸庫之類「及不隸三司」五字原脫,據宋本、宋撮要本及同上書補。



    【五○】泰州原作「秦州」,據宋撮要本、閣本及上文二月癸丑條改。



    【五一】即推以忠恕宋史卷三一六包拯傳作「而未嘗不推以忠恕」。



    【五二】於是遣供備庫副使張宗道「庫」原作「軍」,據宋撮要本改。



    【五三】檢所闕書錄上「闕」原作「閱」,據宋本、宋撮要本及宋會要崇儒四之九改。



    【五四】於門下省補寫「省」原作「者」,據同上二本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