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一百九十七
卷一百九十七 (第2/3页)
古渭州之側而還。
諫官司馬光因劾奏方平怯懦輕舉,請加竄謫。宰相曾公亮獨右方平,曰:「兵不出塞,何名為輕舉?且寇所以不入者,以有備故也。有備而賊不至,顧以輕舉罪之,邊臣自是不敢為先事之備矣。」光奏三上,甲申,徙知秦州張方平知應天府。 太常禮院言:「奉詔詳定同判太常寺呂公著狀,每歲孟享,太廟七室並用羊二【二○】、豕二【二一】,而奉慈一廟亦如之,酌之豐殺,未適其宜。本院伏詳天神至尊,無物可稱其德,故祭用犢以貴誠。宗廟社稷則用太牢,以別天神之祭也。楚觀射父曰:『天子舉以太牢,祀以會』。鄭康成曰:『會,三太牢也【二二】』。周禮,祫祭每廟各一牢【二三】。漢舊儀,大祭祀祫每牢中分之,左辨上帝俎,右辨上后俎,餘肉委積於前數千斤。周、漢宗廟牲牢之富,從可知矣。請如公著議,凡因郊祀親享太廟,舊用犢四、羊四、豕四,今請用犢一、羊七、豕七。孟享、臘享,舊用羊二、豕二,今請用羊七、豕七。禘祫攝事,舊用羊四、豕四,今請用羊七、豕七。皇后廟孟享、臘享,舊用羊一、豕一,今請用羊四、豕四。」詔恭依。 乙酉,詔太常寺登歌用柷、敔。先是,翰林學士王珪言:「古之作樂,以五聲播於八音,調和諧合,與治道通。先王用於天地、宗廟、社稷,事于山川、鬼神,使鳥獸咸若【二四】,況於人乎!然而樂雖盛而音虧,未知所以為樂也。今郊廟升歌之樂,有金、石、絲、竹、匏、土、革,而無木音。夫所謂柷、敔,孔安國以戛擊是柷、敔之用。既云下而擊鼓,知鳴球與柷、敔之在堂,故傳曰:『堂上堂下,各有柷、敔也。』今陛下躬祀明堂,宜詔有司考樂之失而合八音之和。」於是,下禮官議而增置之。 辛卯,司封郎中李受為皇子位伴讀,改宗正寺伴讀王獵為皇子位說書。受,江南人也。
大宗正司言皇子累奏辭所除恩命,是日還其奏。
壬辰,詔權以皇城司廨宇為皇子位,仍命入內高班王中慶、梁德政發車乘津置行李入內。上既下己卯詔書,皇子猶堅臥稱疾不入。司馬光、王陶等言:「凡人於絲毫之利,至相爭奪,今皇子辭不貲之富,已三百餘日不受命,其賢於人遠矣。有識聞之,足以知陛下之聖,能為天下得人。然臣聞父召無諾,君命召不俟駕而行,使者受命不受辭,皇子不當辭遜,使者不當徒反。凡詔皇子內臣,皆乞責降,且以臣子大義責皇子,宜必入。」上與輔臣謀之,韓琦曰:「今既為陛下子,何所間哉!願令本宮族屬敦勸,及選親信內人就諭旨,彼必不敢違。」
丁酉,賜皇子襲衣、金帶、銀絹各一千。詔登州防禦使、同判大宗正事從古,沂州防禦使、虢國公宗諤敦勸皇子,仍與潤王宮大將軍以上同入內,皇子若稱疾,即乘肩輿。 己亥,從古等言皇子猶固稱疾。是夕,使者往返數四,留禁門至四鼓,皇子終不至,乃詔改擇異日。 庚子,以立皇子告天地、宗廟及諸陵。
辛丑,皇子以肩輿入內。先是,宗諤責皇子曰:「汝為人臣子,豈得堅拒君父之命而終不受耶?我非不能與觽人執汝,強置汝於肩輿,恐使汝遂失臣子之義,陷于惡名爾。」皇子初讓宗正,與記室周孟陽謀之,所上表皆孟陽之筆也,每一表,餉孟陽十金。孟陽辭,皇子曰:「此不足為謝,俟得請於朝,方當厚賞爾。」凡十八表,孟陽獲千餘緡。及立為皇子,猶固稱疾,孟陽入見于臥內曰:「主上察知太尉之賢,參以天人之助,乃發德音。太尉獨稱疾堅臥,其義安在?」皇子曰:「非敢邀福,以避禍也。」孟陽曰:「太尉事兩宮以父母,中外所聞,主上為萬世計而立為子矣。今固辭不拜,假如得請歸藩,遂得燕安無患乎?」皇子撫榻而起曰:「吾慮不及此。」遂與宗諤等同入內,良賤不滿三十口,行李蕭然,無異寒士,有書數□而已。中外聞之相賀。中外相賀,此據歐陽修私記及范祖禹帝學。
甲辰,皇子見上于清居殿。自是,日再朝于內東門,或入侍禁中。
九月乙巳朔,以皇子為齊州防禦使,進封鉅鹿郡公。
丁未,以貴人董氏為充媛。 己酉,朝饗景靈宮。
庚戌,饗太廟。
辛亥,大饗明堂,大赦。文武升朝官父母妻並與官封;轉朝官在今年冬至已前者,父母亦特推恩;臣僚合該奏薦,赦後奏至,舊例即不行,自今特展限一月。
天下係帳存镘寺觀未有名額者,特賜名額;其在四京管內,雖不係帳而舍屋及一百間以上,亦特賜名額。 諫官司馬光言:「竊以釋老之教無益治世,而聚匿遊惰,耗蠹良民,此明識所共知,不待臣之言也。是以國家明著法令,有創造寺觀百間以上者,聽人陳告,科違制之罪,仍即時毀撤。蓋以流俗戇愚,崇尚釋老,積弊已深,不可猝除,故為之禁限,不使繁滋而已。今若有公違法令,擅造寺觀及百間以上,則其罪已大,幸遇赦恩,免其罪犯可矣,其棟宇瓦木,猶當毀撤,沒入縣官。今既不毀,又明行恩命,賜之寵名,是勸之也。臣聞為人上者,洗濯其心,一以待民,是以令行禁止,而莫敢不從。今立法以禁之於前,而發赦以勸之於後,則凡國家之令,將使民何信而從乎!臣恐自今以往,姦猾之人將不顧法令,依憑釋老之教,以欺誘愚民,聚斂其財,以廣營寺觀,務及百間,以須後赦,冀幸今日之恩,不可復禁矣。方今元元貧困,衣食不贍,仁君在上,豈可復唱釋老之教,以害其財用乎!事若微而患深,令有近而害遠,此之謂也。伏望陛下追改前命,應天下寺觀院舍不係帳者,不以屋舍多少,並依前後敕條處分。其昨來赦文內,四京寺觀院舍雖不係帳亦賜名額一節,乞更不施行。庶使號令為民所信,而遊惰不能為姦也。」
初,帝享明堂,方宿齋,而充媛董氏疾革,使白皇后曰:「妾不幸即死,願勿亟聞以慁上精意。」后泫然從之。壬子,帝臨奠悽惻,追贈婉儀。癸丑,加贈淑妃,特遷其父右侍禁安為內殿崇班,官其弟姪四人,葬奉先資福院。
後諫官司馬光言:「伏見充媛董氏薨,追贈婉儀,又贈淑妃,陛下親為之輟朝掛服,髃臣進名奉慰,又命有司為之定諡及行策禮,於葬日仍給鹵簿。外廷之議,皆以為董氏名秩本微,病亟之日方拜充媛,今送終之禮太為崇重。臣按古者婦人無諡,近世惟皇后有諡及有追加策命者【二五】,妃嬪以下未之有也。鹵簿本以賞軍功,未嘗施于婦人,惟唐平陽公主有舉兵佐高祖定天下之功,方給鼓吹。後至中宗時,韋后建議妃主葬日皆給鼓吹,非明王之令典,不足法也。臣愚念陛下恭儉寡欲,近歲以來,後宮之寵妃,絕無太盛過分著聞于外者。此四方之人所咨嗟頌詠,歸仰聖德也。不意今茲以既沒之董氏,而有司諂曲,妄崇虛飾,以隳紊制度,□慢名器,使天下之人,疑陛下隆於女寵,甚非所以益聖德也。況禮既崇,則凡事所須用度益廣。今明堂大禮新畢,帑藏空虛,賦斂日滋,元元愁困,誠不宜更崇大後宮之喪,以橫增煩費。夫亡者雖加之虛名盛飾,豈能復知?而適足以仰累聖德,臣竊惜之。伏望陛下特詔有司,悉罷議謚及策禮事,其葬日更不給鹵簿。凡喪事所須,悉從減損,不必盡一品之禮,以明陛下薄于女寵而厚于元元也。」上嘉納之。
己未,內外官並以明堂赦書加恩,宰相韓琦封儀國公。戊辰,改壽星觀為崇先觀,仍給永崇殿店宅務日錢二千。
諫官司馬光等言:「前者伏睹陛下幸壽星觀奉安真宗御容,當是時,臣等不知事之本末,不敢進言。自後方知本觀舊日先帝時畫壽星,近因本觀管勾內臣□知章妄有奏陳,稱是先帝御容,意欲張大事體,廣有興修,自為勞效,別圖恩賞。陛下天性仁孝,以為崇奉祖宗,重違其請【二六】,遂更畫先帝御容,以易壽星之像,改為崇先觀。知章既得御容,倚以為名,姦詐之心,不知紀極,乃更求開展觀地,別建更衣殿及諸屋宇將近百間,制度宏侈,計其所費踰數千萬,向去增益,未有窮期。臣等竊以祖宗神靈之所依,在於太廟木主而已。自古帝王之孝者,莫若虞舜、商之高宗、周之文武,未聞宗廟之外,更廣為象設,然後得盡至誠也。惟高宗祭祀親廟,微為豐數,故傅說曰:『黷于祭祀,時謂弗欽【二七】,禮煩則亂,事神則難。』祖己曰:『無豐于昵。』蓋規之也。後至漢氏,始為原廟,當時醇儒達禮者靡不議之。況畫御容於道宮佛寺,而又為壽星之服,其為黷也甚矣。且又太祖、太宗御容在京師者,止于興國寺、啟聖院而已,真宗御容已有數處,今又益以崇先觀,是亦豐於昵也,無乃失尊尊之義乎!原其所來,止因知章妄希恩澤,乃敢恣為誣罔,興造事端,致陷朝廷於非禮。今既奉安御容,難以變更,若只就本觀舊來已修屋宇,固足崇奉,所有創添,伏乞一切停寢,□劾知章誣罔之罪,明正典刑。」
冬十月乙亥,皇子上表辭所除官,賜詔不允。
丙子,左屯衛大將軍、登州防禦使、邢國公世永為隴州防禦使。初,世永自陳:「太宗與秦王之後,官正任者十餘人;臣太祖之嫡孫,又本宮為最長,而遙領使名歲久。」故特遷之。世永,守節長子,嫡長元孫。
壬午,封贈婕妤周氏二代【二八】。
初,知制誥張緓言:「中書送下封婕妤三代詞頭,然婕妤位正三品【二九】,其封贈未應法,請下有司檢詳典故。」中書引用崇國夫人許氏、美人張氏例,知制誥祖無擇又言:「許美人、張美人出一時之恩,未為得禮。」於是更下學士院詳定,而止及二代焉。
時學士院新定後宮封贈父祖制度,皇后與妃皆及三代,諫官司馬光等上言: 大禮之所謹,在于尊卑之分,別嫌明微。故國君沐粱,大夫沐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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