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一百九十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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暇自安。故凡舉措動靜,不可不謹戒留心焉。
方今天下之勢,危於累卵,小大戰戰,憂慮百端。若非君臣同心,內外協力,夙夜勤勞,以徇國家之急,則禍難之生,豈可勝悔哉【一三】!夫安危之本,在於任人,治亂之機,在於賞罰,二者不可不察也。若中外百官各得其人,賢能者進,不肖者退,忠直者親,讒佞者缙,則天下何得不安?任職之臣多非其人,賢者退,不肖者進,忠直者缙,讒佞者親,則天下何得不危?賞不因喜,罰不因怒,賞必有所勸,罰必有所懲,則天下何得不治?喜則濫賞,怒則妄罰,賞加於無功,罰加於無罪,則天下何得不亂?然則天下安危治亂不在於他,在於人主方寸之地而已矣。
凡御下之道,恩過則驕,驕則不可不戢之以威;威過則怨,怨則不可不施之以恩。恩威之道,聖人所以制世御俗,猶天地之有陰陽,損之益之,不失中和,以生成萬物者也。夫恩者,欲物之親己也,有時而生怨。威者,欲物之畏己也,有時而生慢。小人之性,恩過則驕,驕而裁之,則怨矣。爵祿賞賜,妄加於人,則其同類皆曰:「我與彼才相若也,功相敵也,彼得之而我獨不得,何哉?」是出一恩而召髃怨也。故曰:「恩有時而生怨也。」威嚴太盛,則人無所容,刑罰煩苛,則濫及無辜,濫及無辜,則其類皆曰:「是過也,人誰無之?彼既不免,行將及我。」於是乎窮迫思亂。為其上者,乃更畏恐而求姑息【一四】,是始於嚴而終於慢也。故曰:「威有時而生慢也。」如是則為人上者豈不至難哉!蓋善為人上者不然,恩則施於有功,而罰必加於有罪。恩雖至厚,而人不敢□者,何也?觽人之所與也。罰雖至重,而人無所怨者,何也?觽人之所惡也。大行皇帝天性至仁,髃臣之功或未足言而賞之已厚,罪或不可容而罰之至輕,善則善矣,而小人不識大恩者,或幾乎驕慢。臣竊意殿下今茲繼而為政,必糾之以嚴。糾之以嚴,誠是也,然天下之人,涵濡大行皇帝聖澤日久,一旦暴加繩檢,恐駭而離心。伏願殿下徐以義教之戒之,有不聽從而尤無良者,然後加刑罰焉,則誰敢不肅?此善之善者也。
往者大行皇帝嗣位之初,章獻明肅皇太后保護聖躬,綱紀四方,進賢退姦,鎮撫中外,於趙氏實有大功。但以自奉之禮或尊崇太過,外親鄙猥之人或忝污官職,左右讒諂之臣或竊弄權柄【一五】,此所以負謗於天下也。今殿下初攝大政,四方之人,莫不觀聽以占盛德。臣以為凡名體禮數所以自奉者,皆當深自抑損,不可盡依章獻明肅皇太后故事,以成謙順之美【一六】,副四海之望。大臣忠厚如王曾,清純如張知白,剛正如魯宗道,質直如薛奎者,殿下當信之用之,與共謀天下之事。鄙猥如馬季良,讒諂如羅崇勳者,殿下當簄之遠之,不可寵以祿位,聽采其言也。 臣聞婦人內夫家而外父母家【一七】,況后妃與國同體,休戚如一。若趙氏安,則百姓皆安,況於曹氏,必世世長享富貴明矣。趙氏不安,則百姓塗地,曹氏雖欲獨安,其可得乎!是故政者,正也,為政之道,莫若至公。臣願殿下熟纵髃臣之中,有賢才則舉之,有功則賞之,雖賤如畼役,憎如仇绚,遠在千里之外,皆不可棄遺,如此則人誰不勸矣!髃臣之中,職事不修則廢之,有罪則刑之,雖貴為公卿,親若兄弟【一八】,近在耳目之前,皆不可□假,如此則人誰不懼矣!夫為善者勸,為惡者懼,百姓稱職,萬民樂業,天下之安,猶倚泰山而坐平原也,尚何憂哉!然後俟皇帝聖體平安,授以治安之業,自居長樂之宮,坐享天下之養,則殿下聖善之德,冠絕前古,光映後來,雖周之文母,漢之明德,不足比也。
乙酉,作受命寶,命歐陽修篆,其文曰「皇帝恭膺天命之寶。」
發諸路卒四萬六千七百八十人修奉山陵。 丙戌,以國子監所印九經及正義、孟子、醫書賜夏國,從所乞也。
丁亥,以皇子、右千牛衛將軍仲鍼為安州觀察使、光國公,右內率府副率仲糾為和州防禦使、樂安郡公,仲恪為博州防禦使、大寧郡公。
翰林學士王珪上言:「聖體已安,皇太后乞罷權同聽政。」即命珪草還政書,既而不行。司馬光日記:十六日丁亥,珪乞皇太后還政。實錄無其事。又據珪集,有皇太后第一次還政書,注云:嘉祐八年四月十八日辰時,通進司降到御寶劄子令撰,當日未時進入。十八日,己丑也,實錄亦無其事。今依日記載此,更須考詳。
熒惑自七年八月庚辰夕伏,積二百四十九日,命輔臣禳於集英殿。己丑晨,見東方。
癸巳,權三司使蔡襄奏大行山陵一用永定制度,於是右司諫王陶上言:「民力方困,山陵不當以永定為準。」其後京西轉運使□充楚建中、知濟州田棐繼上言,請遵先帝遺詔,山陵務從儉約,皇堂、上宮除明器之外,金玉珍寶一切屏去。建中,須城人也。禮院編纂蘇洵【一九】亦貽韓琦書切諫,至引華元不臣以責之,琦為變色。乃詔禮院與少府監議,唯省乾興中所增明器而已,其他猶一用定陵制度。盧士宗傳云:士宗為少府監,典工作造方中諸物,比乾興省費十餘萬緡。按實錄云省乾興所增明器而已,然則器一種自費十餘萬緡也【二○】,士宗傳似飾說,今不取。 右司諫、直集賢院、同修起居注鄭獬上言:「大行山陵依乾興制度,雖未為過多,以今校昔,蓋有不同。乾興帑藏充積,財力有餘,故可以溢祖宗之舊制【二一】。今國用空乏,財賦不給,近者賞軍,已見橫斂,富室嗟怨,流聞京師。雖三路州郡頗能支吾,蓋將累歲邊備一日費之,不知何年復能充補。萬一歲凶民飢,小有風塵之警,則將何策以善其後?豈可用乾興為法也!夫儉葬之制,周公非不忠,曾子非不孝,以為曪君愛父,不在於聚財。此前世之極論,臣不復言。竊惟先帝節儉愛民,出於天性,無珠玉奇麗之好,無犬馬游觀之樂,服御至於澣濯,器玩極于朴陋,此天下所共知也【二二】。今山陵制度,乃取乾興最盛之時為準,獨不傷先帝節儉之德乎!臣以為宜敕有司條具名數,再議減節。」獬疏據本傳附見,實錄不載也。 上自不豫以來,喪皆禮官執事,髃臣奉慰,則垂簾不坐。乙未,大祥,上始親行禮,又捲簾坐受慰,人心少安。
丁酉,起復文彥博,固辭。表三上,乃聽終喪。尋有詔給俸賜比宰相之半,彥博又辭,許之。給俸賜在七月乙卯,今并書。 己亥,髃臣上表請臨朝聽政,表三上,乃許之。 立京兆郡君高氏為皇后,北作坊使遵甫之女。遵甫,繼勳之子也。母曹氏,皇太后親姊。后四歲,與上同育於禁中,仁宗常謂太后,他日必以相配,太后許諾。既長,出宮。慶曆七年,歸於濮邸,封京兆郡君,於是正位。案立后係庚子日事,此與己亥連書,疑誤。
戊戌,司馬光上疏曰:臣愚竊惟大行皇帝春秋未甚高,以宗廟社稷之重,昭然遠監【二三】,確然獨斷,知陛下仁孝,可守大業,擢於宗族之中,建為嗣子,授以天下,其恩德隆厚,踰於天地,固非微臣所能稱述。今不幸奄棄萬國,陛下哀慕泣血,以夜繼晝,過於禮制,以至成疾。中外聞者,無不感泣,知大行皇帝能為天下得人,治平之期,企踵可待,髃臣百姓,不勝大幸。今者聖體痊平,初臨大政,四海之人,拭目而視,傾耳而聽,舉措云為,不可不審。易曰:「君子以作事謀始。」召誥曰:「王乃初服,鳴呼!若生子,罔不在厥初生,自貽哲命。」夫為政之要,在於用人、賞善、罰惡而已。三者之得,則遠近翕然,嚮風從化,可以不勞而成,無為而治。三者之失,則流聞四方,莫不解體,綱紀不立,萬事隳頹。治亂之原,安危之機,盡在於是。臣願陛下難之重之,精心審慮,如射之有的,必萬全取中,然後可發也。
陛下思念先朝,欲報之德,奉事皇太后孝謹,撫諸公主慈愛,此誠仁孝之至,過人遠甚。臣願陛下雖天性得之,復加聖心,夙夜匪懈,謹終如始,以結億兆之心,刑四方之化,則福祚流於子孫,令聞垂於無窮矣! 古者人君嗣位,必踰年然後改元。臣願陛下一循典禮,勿有變更於中年也。三年之喪,自天子達於庶人,一也。自漢氏以來,始從權制,以日易月。臣願陛下雖仰遵遺詔,俯徇髃情,二十七日而釋服,至於宮禁之中,音樂、游燕、吉慶之事,皆俟三年然後復常,以盡送終追遠之義焉。禮,為人後者為之子,故為所後服斬衰三年,而為其父母齊衰期,為所後者之親皆如子,而為己之親皆降一等,蓋以承重於大宗,則宜降於小宗,所以專志於所奉而不敢顧私親也。漢宣帝自以為昭帝後,終不敢加尊號於衛太子、史皇孫。光武起於布衣,親冒矢石,以得天下,自以為元帝後,亦不敢加尊號於鉅鹿都尉、南頓君。此皆循大義,明至公,當時歸美,後世頌聖。至於哀、安、桓【二四】、靈,或自旁親入繼大統,皆追尊其祖父,此不足為孝,而適足犯義背禮,取譏當時,見非後世。臣願陛下深以為鑑,杜絕此議,勿復聽也。凡此數者,臣伏計陛下聰明,皆素知之。然臣復區區進言者,誠恐不幸有諂諛之臣,不識大體,妄有開說,自求容媚,陛下萬一誤加聽從,欲捐軀爭之,亦無及已。是以不敢不先事而言,庶幾聖德純粹完美,不有秋毫之缺,使一夫竊議於草萊者,臣之志也。
五月癸卯,進封公主為長公主,岐國改越國,福安改康國,慶壽改惠國,永壽改榮國、寶壽改順國。 以皇子位伴讀、太常少卿李受為左司郎中,皇子位說書、屯田員外郎王獵為刑部員外郎,並充天章閣待制,受兼侍讀,獵兼侍講。管勾皇子位昭宣使、瑞州刺史、右班副都知石全育領原州【二五】團練使,充入內副都知。故事,都知四人,至是並全育而五,詔後有闕勿補。任守忠、鄧保吉、甘昭吉、李允恭、石全育並為入內都知,凡五人也。
庚戌,封長女為德寧公主,第二女為寶安公主,第三女為壽康公主。中書奏用故事,并長公主皆賜告,罷其冊禮。
詔:「山陵所用錢物,並從官給,毋以擾民。」詔雖下,然調役未嘗捐也。此據司馬光日記,王珪集亦載此詔文。三司計山陵當用錢、糧五十萬貫、石而不能備,或請移陝西緣邊入中鹽於永安縣,轉運副使薛向陳五不可,且乞如其數以獻,許之。此據薛向傳附見。
右司諫王陶為戶部員外郎、直史館,充皇子位伴讀;屯田員外郎周孟陽、祕書丞孫思恭充皇子位說書。孟陽自以王宮教授,與上有潛龍之舊,而李受、王獵皆非上故識,顧先得待制,由是觖望,固辭說書,不拜。
司馬光言:
臣聞三代令王【二六】,置師、傅、保以教其子,又置三少與之燕居。至於左右前後侍御僕從之人,皆選孝弟端良之士,逐去邪人,毋得在側,使之日見正事,聞正言,然後道明而德成,心喻而體安,福被兆民,功流萬世。此教之所以為益也。今王陶等雖為皇子官屬,若不日日得見,或見而遽退,語言不洽,志意不通,未嘗與之論經術之精微,辨人情之邪正,究義理之是非,考行己之得失,教者止於供職,學者止於備禮;而左右前後侍御僕從,或有佞邪讒巧之人,雜處其間,出入起居,朝夕相近,誘之以非禮,導之以不義,納之以諂諛,濟之以詐偽,雖皇子資性聰明,端□難移,然親近易習,積久易遷,諂諛易入,詐偽易惑,如此則雖有碩儒端士為之師傅,終無益也。
臣聞孟子曰:「雖有天下易生之物,一日暴之,十日寒之,未有能生者也【二七】,吾見亦罕矣!吾退而寒之者至矣!」又曰:「一齊人傅之,觽楚人咻之,雖日撻而求其齊也,不可得矣。」臣愚伏望陛下多置皇子位,與皇子居處燕遊,講論道義【二八】,聳善抑惡,輔成懿德。其左右前後侍御僕從,亦皆選小心端□之人,使所屬官司結罪保明,然後得入。仍專委伴讀官提舉覺察;若有佞邪讒巧之人誘導皇子為非禮之事者,委伴讀官【二九】糾舉施行,即時斥逐,不令在側。若皇子自有過失,再三規誨不從,亦聽以聞。如此,則必進德修業【三○】,日就月將,善人益親,邪人益疏,誠天下之幸也。
丁巳,案:丁巳,原本誤作乙巳,今改正。賜鄭州公使錢五百貫,以靈駕所過故也。
富弼既除喪,戊午,授樞密使、禮部尚書、同平章事。 庚申,翰林學士王珪奏:「謹按曾子問曰:『賤不誄貴,幼不誄長,禮也。惟天子稱天以誄之。』『春秋公羊說,讀誄、制諡於南郊,若云受之於天然。』【三一】乾興元年夏既定真宗皇帝諡,其秋始告天於圜丘。史臣以為天子之諡,當集中書門下御史臺五品以上、尚書省四品以上、諸司三品以上,於南郊告天,議定然後連奏以聞。近制唯詞臣撰議,即降詔命,庶僚不得參聞,頗違稱天之義。臣奉命撰上先帝尊諡,欲望明詔有司,稽詳舊典,先之南郊,而後下臣僚之議,庶先帝之茂德休烈,可信萬世之傳。」詔兩制詳議。翰林學士賈黯等議如珪奏,從之。
甲子,集慶節度使、知曹州張茂實請改名孜,從之。 戊辰,皇子仲鍼、仲糾始就東宮聽讀。
是日,初御延和殿。上疾猶未平,命輔臣祈福於天地、宗廟、社稷及景靈宮、寺觀,又遣使二十一人禱岳、瀆、名山。 六月癸酉,上復以疾不出。是時唯兩府得入對柔儀,退詣內東門小殿簾帷之外,覆奏政事於皇太后如初。
先是,禮院言,大行祔廟,而太廟七室皆滿,請增置一室。詔兩制及待制以上與禮官考議。觀文殿學士孫抃等議曰:自十月丙戌日移入此。「謹按禮曰:『三昭三穆,與太祖之廟而七。』書曰:『七世之廟,可以觀德。』曰世與昭穆云者,據父子之正而言也。若兄弟則昭穆同,不得以世數數之矣。商祖丁之子曰陽甲【三二】,曰盤庚,曰小辛,曰小乙,四子皆有天下,而商之廟有始祖,有太祖、有太宗、有中宗【三三】。若以一君為一世,則小乙之祭不及其父祖丁【三四】,是古之兄弟相及,昭穆同而不以世數數之明矣。故晉之廟十一室而六世,唐之廟十一室而九世。中宗、睿宗之於高宗,恭宗、文宗之於穆宗,同居穆位。國朝太祖為受命之祖,太宗為功德之宗,此萬世不遷者也。故太祖之室,太宗稱孝弟,真宗稱孝子,大行皇帝稱孝孫。而禘祫圖,太祖、太宗同居昭位,南向,真宗居穆位,北向。蓋先朝稽用古禮而著之於祀典矣。大行皇帝神主祔廟,伏請增一室為八室,以備天子事七世之禮。」詔從之。
於是龍圖閣直學士兼侍講盧士宗、天章閣待制兼侍讀司馬光議曰:「臣等謹按禮,天子七廟,三昭三穆,與太祖之廟而七。太祖之廟,萬世不毀,其餘昭穆,親盡則毀,示有終也。自漢以來,天子或起於布衣,以受命之初,太祖尚在三昭三穆之次,故或祀四世,或祀六世,其太祖以上之主,雖屬尊於太祖,親盡則遷。故漢元帝之世【三五】,太上廟主瘞於寢園。魏明帝之世,處士廟主遷於園邑。晉武帝祔廟,遷征西府君;惠帝祔廟,遷豫州府君。自是以下,大抵過六世則遷其神主。蓋以太祖未正東嚮之位,故止祀三昭三穆【三六】;若太祖已正東嚮之位,則并三昭三穆為七世矣。唐高祖初立祀四世,太宗增祀六世。及太宗祔廟,則遷弘農府君神主於夾室,高宗祔廟,又遷宣皇帝神主於夾室,皆祀六世,此前代之成法也。惟明皇立九室,祀八世,事不經見,難可依據。今若以太祖、太宗為一世,則大行皇帝祔廟之日,僖祖親盡,當遷於西夾室,祀三昭三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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