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一百九十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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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先王典禮及近世之制,無不符合,太廟更不須添展一室。」詔抃等再議。於是復上議曰:「先王之禮,自王以下降殺以兩,故有天下者事七世,有一國者事五世【三七】。自漢以來,諸儒傳禮者,始有夏五廟、商六廟之說,其說出於不見伊尹之言,而承用禮家之誤。蓋自唐至周【三八】,廟制不同,而大抵皆七世。王制所謂『三昭三穆,與太祖之廟而七』者是也。今議者疑僖祖既非太祖,又在三昭三穆之外,以為於禮當遷。如此,則是以有天下之尊,而所事止於六世,不稱先王制禮降殺以兩之意。且議者言僖祖當遷者,以為在三昭三穆之外,則於三代之禮,未嘗有如此而不遷者。臣等以為三代之禮,亦未嘗有所立之廟出太祖之上者也。後世之禮既與三代不同,則廟制亦不得不變而從時。且自周以上,所謂太祖,亦非始受命之主,特始封之君而已。今僖祖雖非始封之君,要為立廟之始祖。方廟數未過七世之時,遂毀其廟,遷其主,考三代之禮,亦未嘗有如此者也。漢、魏及唐一時之議,恐未合先王制禮之意。臣等竊以為存僖祖之室以備七世之數,合於經傳事七世之明文,而亦不失先王之禮意。」詔恭依。



    戊寅,翰林學士、權三司使蔡襄為修奉太廟使。襄乃以八室圖奏御,又請廣廟室并夾室為十八間。從之。



    侍御史呂誨上疏曰:「陛下踐祚,於今累月,哀慕日深,摧毀過禮,聖躬違豫,久而未平。萬幾滯留,皆期英斷。法宮嚴□,不睹清光。臣子之心,若為啟處。傳聞太醫所上湯劑,鮮用服餌。臣居外,罔知其然。陛下必以方術無狀,當更選上醫,精加調護。若謂勿藥有喜,計日可待,則臣恐宣節失宜,五行二氣,寖□汨戾,邪得干正,非所以保聖躬,為宗社計也。且居喪之禮,毀不滅性,聖經深戒。士人承家,猶曰弗克,況萬乘之重耶!商高宗居亮陰中,謂傅說【三九】曰:『啟乃心,沃朕心,若藥弗瞑眩,厥疾弗瘳。』平居尚及於此,況陛下實攖美疹,其可不念?臣敢祈明斷,節損哀泣,申敕二府【四○】,責成太醫,講求藥餌,無俾玩疾,切須瞑眩,期於必瘳。使天下傾聳,知禮樂刑政,行於朝夕;皇太后惟疾之憂,懽然慰懌,豈不休哉!又安止孝德充塞高厚,將見藥石之言,自聞於上【四一】,丕命其承,昌明於聖世矣!」誨以六月八日上此疏,八日戊寅也,今附見。



    帝自感疾,即厭服藥餌。韓琦常親執藥杯以進,帝不盡飲而卻之,藥污琦衣。太后亟出服賜琦,琦不敢當。太后曰:「相公殊不易。」皇子仲鍼侍側,太后曰:「汝盍自勸之。」帝亦弗顧也。十一月呂誨乞大臣及淮陽王侍藥,後移此附彼,然附此為允,更詳之。



    癸未,同知禮院、祠部員外郎、直祕閣呂夏卿奏:「請定九廟之制。及請俟大行山陵復土,百官班迎靈駕還內,山陵使先入見,日中行始虞之祭,虞主不題諡號;九虞既畢,然後行卒哭之祭,明日而祔廟。」詔兩制及待制以上與禮官會議。



    觀文殿學士孫抃等奏:「夏卿所陳九廟,事不經見。其言周、漢以來,九虞之祭,皆在十六日外,欲俟大行靈駕還內,日中行始虞之祭。緣古之葬去國近,平旦而葬,日中而虞於寢。今之葬遠,虞主在途,日遷舍,不可以無祭。其言漢制不題諡虞主,及終虞而行卒哭之祭,則如夏卿議【四二】。」從之。



    丁亥,詔:「今歲制科舉人著作佐郎趙商等十七人權罷,將來判場,便赴祕閣就試。」商,安仁人也。案:原書作趙焑,然焑係邛州依政人【四三】,與此不合。又一本作商,今從之。



    兵部郎中、權判大理寺陳太素知明州。



    太素常為大理詳斷官、審刑詳議官、權大理少卿,又判大理寺,任刑法二十餘年,朝廷有大疑獄則必召與議。太素推原人情,以傅法意【四四】,觽皆釋然,自以為不及。雖號明習法令,然所論建亦或有不中。每臨案牘,至忘寢食,大寒暑不變。子弟或止之,答曰:「囹圄之苦,豈不甚於我也!」在大理以耳疾,數求罷,案:耳疾原本作身疾,今據宋史改。執政以為任職,弗許。久之,乃出守。太素常謂:「有司議法,當據文直斷,不可求曲當。求曲當,法所以亂也。」



    翰林學士范鎮言:「竊聞大行皇帝受命寶及沿寶法物【四五】,與平生衣冠器用,皆欲舉而葬之,恐非所以稱大行皇帝恭儉之意。其受命寶,伏乞陛下自寶用之,且示有所傳付。若衣冠器玩,則請陳於陵寢及神御殿,歲時展視,以慰思慕。」詔檢討官討尋典故及命兩制、禮官詳議。  翰林學士王珪等奏曰:「受命寶者,猶傳國璽也,宜為天下傳器,不當改作。古者藏先王衣服於廟寢,至於平生器玩,則前世既不納於方中,亦不盡陳於陵寢。謂今宜從約,以稱先帝恭儉之實。」然時已更造受命寶,而珪等所議弗用。



    癸巳,司馬光上太后及帝疏曰:



    臣聞天地交謂之泰,天地不交謂之否。天地者,上下之象也。施諸人事,君仁而臣忠,父慈而子孝,兄愛而弟恭,皆泰也;君不仁,臣不忠,父不慈,子不孝,兄不愛,弟不恭,皆否也。泰則上下之情通,內外之志和,國以之治,家以之安;否則上下之情塞,內外之志乖,國以之亂,家以之危。治亂安危之分,不在於他,在於審察否泰之端而已矣。



    書曰:「立愛惟親,立敬惟長,始於家邦,終於四海。」自古明王治天下之道,未有不自孝慈始者也。恭惟先帝屬籍之親凡數百人,獨以天下之業傳之聖明,皇太后承顧命之際,鎮撫中外,決定大疑,其恩德隆厚,踰於天地,何可勝言!皇帝至性烝烝,哀以執喪,恭以致養,夙夜憂勞,以成疾疹,其於慈孝之美【四六】,可謂至矣。然臣竊有懼,不可不過慮於萬一,先事而進言者。臣聞金隄千里,潰於蟻壤,白璧之瑕,易離難合。況社稷之重,非特金隄也,骨肉之親,非特白璧也,在於守之至謹,執之至固,完美無間,然後福祿無疆也。夫姦邪之人,專闚主意,釁隙則因乘之,於是離間人君臣,交鬥人父子,使之上下相疾,內外相疑,已然後得奮其詐謀【四七】,以盜其大權,利其重利。自古以來,喪國敗家,未有不由此者也。今雖睿聖在上,朝廷清明,中外之臣,咸懷忠良,然禍福之源,其來甚微,舉措聽納,不可不慎。  臣愚竊惟今日之事,皇帝非皇太后無以君天下,皇太后非皇帝無以安天下,兩宮相恃,猶頭目之與心腹也。皇帝聖體平寧之時,奉事皇太后,承順顏色,宜無不如禮。若藥石未效,而定省溫清,有不能周備者,亦皇太后所宜容也。孔子曰:「孝哉閔子騫!人不間於其父母昆弟之言。」蓋言誠信純至,表裏著明,而他人不能間也。孟子曰:「父子責善,賊恩之大者也。」蓋言骨肉至親,止當以恩意相厚【四八】,不當較錙銖之是非也。臣愚伏望皇帝思孔子之言,皇太后無忘孟子之戒。萬一姦人欲有關說【四九】,涉於離間者,當行誅戮,以明示天下,使咸知讒佞之徒,不能欺惑聖明也。方今天地、鬼神、髃臣、百姓、鳥獸、草木,皆恃兩宮以為安。兩宮歡欣於上,則天地、鬼神得以歆其禋祀【五○】,鳥獸、草木得以遂其生息,況髃臣、百姓,孰不保首領以樂太平之化哉!癸巳二十三日,據本集附此。  帝初以憂疑得疾,舉措或改常度,其遇宦官尤少恩,左右多不悅者,乃共為讒間,兩宮遂成隙。太后對輔臣嘗及之,韓琦因出危言感動太后曰:「臣等只在外見得官家【五一】,內中保護,全在太后。若官家失照管,太后亦未安穩。」太后驚曰:「相公是何言!自家更切用心。」琦曰:「太后照管,則觽人自然照管矣。」同列為縮頸流汗。或謂琦曰:「不太過否?」琦曰:「不如此不得。」間有傳帝在禁中過失事,觽頗惑之,琦曰:「豈有殿上不曾錯了一語,而入宮門即得許多錯!固不信也。」傳者亦稍息。此據琦家傳及別錄,但略加刪潤,大意與十一月末所載□同。蓋此時琦未赴昭陵,彼時歸自陵下,不妨兩出之。



    戊戌,山陵使韓琦奏,山陵諸頓所調物過多,乞選朝臣一員,付之計度。乃命鹽鐵判官楚建中往裁其數。時三司使蔡襄總應奉山陵事,凡調度供億皆數倍,勞費既廣,已而多不用,議者非之。此據蔡襄傳附見。  入內副都知甘昭吉充永昭陵使。上即位之夕,昭吉直禁中翊衛有勞,自文思副使超遷供備庫使、康州刺史。昭吉奏曰:「臣本孤微,無左右之舉,而先帝知臣朴直,自小官拔用至此,分當從葬,今願得灑掃陵寢足矣。」上嘉其忠,特有是命。



    上疾既平,猶未御正殿。御史中丞王疇上疏曰:「王者以一心應萬幾之務,莫不始於憂勤,終則逸樂。受命之初,德澤未有以及人,聰明未有以照物,上下之誠未交,中外之心未和,故必勤其所當事,憂其所未濟,夜思晝行,惟恐不及,然後功業成,而可以深拱無為矣。此始終勞逸先後之序也。祖宗丕受天祿,四聖相授,未嘗不以天下為憂。陛下潛養藩邸,而先帝發知子之明,決承後之託,天授有德,固宜自勉,以承靈心。今四方之人,翹足引首,傾耳注目,願觀新政者,累月於茲,而未御正殿以見髃臣。議者皆謂聖躬固已平復,但以未經先帝卒哭,不忍視朝,此實天子之孝逾於高宗矣。今易月之期已在卒哭之外,惟引禮割情,顧思大誼,早御前殿,南面聽政,赫然日昇,萬物咸睹,臣民之望也。」



    注  釋



    【一】殿前班亦山呼拜「班」字原脫,據宋本、宋撮要本及上文補。



    【二】內給食物中有金「給」原作「納」,據同上二本及宋史卷四六四李璋傳改。  【三】李璋呼其長謂曰「其」,同上二本作「什」。  【四】未嘗聭事「嘗」原作「常」,據宋撮要本改。  【五】銀五萬兩「銀」原作「錢」,據宋本、宋撮要本、閣本改。  【六】若敵人有問「人」字原脫,據同上三本及司馬光溫國文正司馬公文集卷二四告哀使劄子補。



    【七】惟此年但書耶律穀等「年」字原脫,據宋撮要本補。



    【八】輔臣既入西室候問聖體因奏軍國事太后乃獨御東殿此二十二字原脫,據宋本、宋撮要本補。



    【九】蒙恩賜以遺留物「遺」字原脫,據同上二本及溫國文正司馬公文集卷二五遺留物劄子補。



    【一○】豈待多得金珠「待」原作「得」,據同上二本及同上書改。



    【一一】以濟一時之急「一」字原脫,據宋撮要本及同上書補。



    【一二】張□原作「張昇」,據宋本、宋撮要本、閣本改。



    【一三】豈可勝悔哉「悔」,宋撮要本及溫國文正司馬公文集卷二五上皇太后疏作「諱」。  【一四】乃更畏恐而求姑息「畏」字原脫,據宋本、宋撮要本及同上書補。  【一五】左右讒諂之臣或竊弄權柄「或」字原脫,據宋本及同上書補。



    【一六】以成謙順之美「謙」原作「敬」,據宋本及同上書改。



    【一七】臣聞婦人內夫家而外父母家「而外父母家」五字原脫,據宋本、宋撮要本及同上書補。



    【一八】親若兄弟「若」,同上二本、閣本及同上書作「為」。



    【一九】蘇洵原作「蘇詢」,據宋撮要本、閣本改。



    【二○】器一種自費十餘萬緡也「器」字原脫,「自」原作「省」,據宋本、宋撮要本補改。



    【二一】故可以溢祖宗之舊制「可以」二字原倒,據宋撮要本乙正。



    【二二】此天下所共知也「所」原作「之」,據宋本、宋撮要本、閣本及宋史卷三二一鄭獬傳改。



    【二三】昭然遠監「監」,宋本、宋撮要本及溫國文正司馬公文集卷二五上皇帝疏作「覽」。



    【二四】桓原作「威」,乃避宋欽宗諱,今改回。



    【二五】原州宋本、宋撮要本作「康州」。



    【二六】臣聞三代令王「王」原作「主」,據宋撮要本及溫國文正司馬公文集卷二六乞令皇子伴讀提舉左右人劄子改。  【二七】未能有生者也「也」原作「矣」,據宋撮要本、閣本及同上書、孟子告子上改。



    【二八】講論道義「論」原作「諭」,據宋本、宋撮要本、閣本及同上書改。  【二九】提舉覺察若有佞邪讒巧之人誘導皇子為非禮之事者委伴讀官二十六字原脫,據同上書補。



    【三○】如此則必進德修業「必」字原脫,據宋本、宋撮要本、閣本及同上書補。



    【三一】春秋公羊說讀誄制謚於南郊若云受之於天然據禮記曾子問,此係上文所引曾子問之鄭注文字,「春秋公羊說」下尚有「以為」二字。  【三二】商祖丁之子曰陽甲「之」字原脫,據宋撮要本、閣本及宋會要禮一五之三五補。



    【三三】有太宗有中宗二「有」字原脫,據同上二本及同上書、宋史卷一○六禮志補。



    【三四】則小乙之祭不及其父祖丁「祭」下原衍「廟」字,據宋本、宋撮要本、閣本及上引宋會要、宋史刪。  【三五】故漢元帝之世「帝」字原脫,據宋本、宋撮要本及上引宋會要、溫國文正司馬公文集卷二六祔廟議補。



    【三六】故止祀三昭三穆「祀三昭三穆」原作「祀一昭二穆」,宋本、宋撮要本俱作「祀三穆」,閣本作「祀一昭一穆」,宋會要禮一五之三五、編年綱目卷一六、文獻通考卷九三宗廟考三及同上祔廟議均作「祀三昭三穆」。以宋會要等為是,據改。  【三七】故有天下者事七世有一國者事五世「事七世有一國者」七字原脫,據上引宋會要補。



    【三八】自唐至周「唐」上原衍「漢」字,據宋本、宋撮要本及上引宋會要、文獻通考卷九三宗廟考三、宋史卷一○六禮志、編年綱目卷一六刪。



    【三九】傅說原作「傳說」,據閣本改。



    【四○】申敕二府「敕」原作「致」,據宋本、宋撮要本改。



    【四一】自聞於上「自」,同上二本作「日」。  【四二】則如夏卿議「議」字原脫,據同上二本及宋會要禮一五之三六補。



    【四三】然焑係邛州依政人「焑」原作「為」,「邛」原作「卬」,據閣本改。



    【四四】以傅法意「傅」原作「傳」,據宋史卷三○○陳太素傳改。



    【四五】沿寶法物「沿」原作「公」,據宋本、宋撮要本改。宋史卷一五四輿服志作「緣」。



    【四六】其於慈孝之美「於」原作「餘」,據溫國文正司馬公文集卷二六上兩宮疏改。  【四七】已然後得奮其詐謀「奮」原作「奪」,據宋本、宋撮要本、閣本及同上書改。



    【四八】止當以恩意相厚「止」原作「正」,據宋本、宋撮要本及同上書改。



    【四九】萬一姦人欲有關說「關」原作「開」,據宋撮要本及同上書改。



    【五○】則天地鬼神得以歆其禋祀「禋」原作「禮」,據同上書改。



    【五一】臣等只在外見得官家「只」字原脫,據宋本、宋撮要本及編年綱目卷一六、宋史全文卷九下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