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二百一

    卷二百一 (第3/3页)

被召還朝【四三】,充位樞府,凡百機務,先於陛下處奏定指揮,次至簾前關白而已,並無一字可否,一依先得聖旨,如此者凡近一年。此足見皇太后盡至公之心,不以尊且親有所淩壓,而輒生異同也。臣又思皇族中【四四】,於仁宗洎皇太后,校其親簄,與陛下同者多矣,就觽多中獨取陛下為嗣,今日貴為天子,富有天下,其為恩德,可與天地比其高大。陛下如何報答,則可以稱副?而反於仁宗不能謹祭祀,於皇太后不能備孝養,此皆人子常分,尚多闕失,況敢更望他有所報乎!



    陛下向者服藥,天下之人自不驚怪。今陛下清明剛健,專決萬務,而祭祀孝養之闕,殊無增加,皆如故,朝廷臣僚始知陛下孝心果不至,非疾恙使之然也。臣實不諭聖意何緣而若此。若為仁宗嘗有小惑,則陛下終不得立矣,是所惑不能害陛下大事。若為皇太后不當垂簾,則又元因陛下服藥,從大臣之請,況復今來已盡還政于陛下矣,垂簾終不能分陛下之權也。臣潛料二大節當其時皆陛下所不樂者【四五】,不能不慊於心也【四六】。然今則二事已過,盡可釋然,豈宜蓄懷為恨而終不可解耶?谷風所謂「忘我大德,思我小怨」者也。此是刺周幽王詩,陛下豈可忽虞舜之大孝,慕幽王之亂風?臣甚為陛下痛惜之。皇太后垂簾日,嘗謂臣與胡宿、□奎曰:「無夫孤孀婦人,無所告訴。」臣等共聞此語,實為傷心。竊料中書亦聞其說。又向者竊聞先帝諸公主,陛下易其所居,以安己女,此知者尤甚動心,亦未嘗聞陛下略加恩煦。恭惟先帝臨御天下四十二年,仁恩德澤入人骨髓,以至篃及蟲魚草木。臣事先帝亦三十餘年,自布衣擢至首相,其恩德可謂至大,今日不忍見其孀后、幼女失所如此,而臣反坐享陛下遷寵,還得安乎?仁宗與皇太后於陛下有天地之恩,而尚未聞所以為報,臣於陛下不過有先時議論絲髮之勞,何賞之可加?陛下忘天地之大恩,錄絲髮之小勞,可謂顛倒不思之甚也!大凡以仁恩道德感人者,其所感深;以爵位金帛感人者,其所感淺。深則人至死不忘,淺則人有時而移。惟願陛下外則以仁恩道德訓天下、結人心,內則以純孝恭恪奉仁宗、事太后,則臣雖歠菽飲水,奔走陛下左右以死無悔;苟未然也,陛下雖日加爵位金帛之寵,臣終不感恩,亦萬無可受之理。  臣又念天下事麤存祖宗法制,百官行之,萬方奉之,況陛下方在諒陰,未煩聖慮。其所急而宜先者,惟是仁宗一后五女,所謂孤遺,而百官萬方力不能及,其休戚只係于陛下一人之手者。切在陛下照恤之,恩憐之,則天道助,人情歸,子子孫孫自然享福無窮矣。夫幽則有天道,明則有人情,陛下勿謂天冥冥而無所聞,人蚩蚩而無所知,遂不顧恩義,□無畏憚也。臣謂幽明之間,天人之道,昭然甚可畏也。自古盛明之君,未嘗不欽天道,順人情,則國祚長遠;昏亂之主,未嘗不逆天道,背人情,則國祚短促。禍福之來,疾如影響。陛下若都不以天道人情為急,而但務從己之所為,異日別致憂患,則非所以主持宗社之計也。恭聞陛下在藩邸時屏去聲色篮伎藝,惟留心經史,遂博通古今之學,誠一代之英主也,而何獨於仁宗、皇太后孝心有所不至如此之甚乎!臣賦性



    狂愚,不識忌諱,謹此辭免恩寵,妄進瞽說,惟聖慈矜容而納其一二,不勝大幸。奏入不報。



    弼又奏曰:「臣願陛下奉仁宗祭祀,盡恭謹之道;事皇太后顏色,極誠實之禮。若勤勤不已,則孝德自然彰聞於外,京師翕然歌詠,傳達天下,遂成風教,陛下可不勞而治。此時【四七】推恩數倍今日,臣自不辭讓,君臣之際,兩得其宜,豈不美歟!豈不盛歟!」奏至六七上,乃優詔答焉。



    弼復奏曰:「聖詔云:『鴻惟仁宗皇帝,欲報之德,昊天罔極。皇太后子育朕躬,方以天下之養承顏于朝夕,矧敢曰養之至乎!』臣謂天下為人父母者,咸願陛下踐此說,行此心。蓋家家欲其子孫化之而盡為孝子順孫也【四八】。況近在陛下左右,日夕輔導,傾耳凝聽,有甚于天下之人心也!但聞陛下於仁宗祭祀、皇太后孝養□有加于前,則臣唱一為十,傳達於士大夫,使展轉宣布於天下【四九】,以慰天下為人父母者之心【五○】,且以廣吾君至孝之德于外,遂成孝治之朝也。所恨近日寂無他聞,與服藥時所聞者都無小異,此臣所以不得不竭盡肝膽,思有補於聖明也。又詔曰:『今既勗朕以事親之道,而拒君命不受,豈其言之戾耶?』此乃視草學士不盡見臣文字始末,故有相戾之語耳。臣累奏勸陛下盡事親之道如此之切,反自違君命者,蓋有上之所說云爾!豈可便謂之戾乎?又詔曰:『朕初政而下反汗之命,何以示天下!』臣謂帝王號令,無故中輟,誠為不可。緣臣忝冠樞密,預執政八人之列,已出陛下殊常之命,然臣之來,在陛下即位服藥後數月矣。今陛下推恩,策立勳臣七人者而獨遺臣,在聖意誠必難處,遂并臣及之,此陛下固當然也,而臣自知于陛下無分寸勞暛,輒懇辭之亦當然也。若不自愧恥【五一】,隨觽受之,陛下天地為量,必能恕臣之貪猥,其如朝廷士大夫以臣為何如?天下有識者聞之,又以臣為何如?臣位居百辟之上,而為人指目如此,豈不玷辱陛下命令乎!命令至此而不反者,是謂遂非,是謂不能更化也【五二】。以此乃知向之與臣遷拜,是陛下不當行而勉行之,後因臣再三辭避而罷之,是理合追還,不為反汗明矣。韓琦等七人勳烈彰灼,明如星月,中外執筆之士歌詠之不暇,況已批答斷來章,除授供職,伏望聖慈促令入謝,以快髃望。臣即乞速詔學士院允其所請,兩皆得宜,亦所以免頻聒宸聽也。」弼又兩奏,卒不聽,乃受之。



    癸酉,詔錄學士院具員、御史臺班簿各一本以進。  步軍都虞候、端州防禦使、知雄州趙滋卒,贈遂州觀察使。



    滋在雄州六年,敵憚而惡之。使人經過,滋與飲,勸酒皆不應。異時涿州數以細故移文往來,及是罕有至者。敵常大饑,舊,米出塞不得過三斗,滋曰:「彼亦吾民。」令出米無所禁,邊人德之。馭軍嚴,戰卒舊不服役,滋役使如廂兵,莫敢有言。繕治樓櫓,至於簿書米鹽,皆有條法。性尤廉謹,月得公使酒,不以入家。然傲愎自譽,此其短也。  戊寅,上問執政:「唐明皇治致太平,末年何以至此?」富弼對曰:「明皇初平內亂,勵精求治,委政得人,所以治安,末年任非其人,遂致禍亂。人主惟在擇賢,決不可使奸人當國事故也。」□奎曰:「明皇性豪邁,無防檢。用王忠嗣統制萬里,如忠嗣忠純可矣,如安祿山桀黠,亦令統制萬里,安得不兆亂乎?」上皆以為然。



    己丑,御史中丞王疇為翰林學士。召樞密直學士,吏部郎中、知瀛州唐介為右諫議大夫、權御史中丞。上面諭介曰:「卿在先朝有直聲,今出自朕選,非由左右言也。」



    先是,翰林學士馮京數請解開封府事補外,上問輔臣曰:「京曷為求去?」韓琦曰:「京領府事頗久,必以繁劇故求去爾。」又問:「京為人何如?」琦曰:「京在開封府歲餘,處事無過,求之高科中,有足嘉者。」又問:「賈黯何如人?」歐陽修曰:「黯為人剛直,但思慮或有不至爾。」琦因言:「髃臣邪正,皆陛下所知,至於進退,實繫天下利害,惟陛下以此為先,不可不察也。」上然之。此事據寶訓附見,不審何月也。



    注  釋



    【一】及官吏補義勇不足「補義勇」三字原脫,據宋本、宋撮要本補。



    【二】各令歸其親戚「令」字原脫,據宋撮要本及司馬光溫國文正司馬公文集卷二七放宮人劄子補。



    【三】亦聖朝一美事也「一」字原脫,據宋撮要本及同上書補。  【四】放宮人三百三十五人「三百」,宋會要崇儒七之七九、宋史卷一三英宗紀均作「一百」;「三十五」,宋史全文卷一○上作「二十五」。



    【五】等有幾人「等」字原脫,據溫國文正司馬公文集卷二七後宮等級劄子補。



    【六】若未足之時「足」原作「定」,據同上書及下文改。



    【七】旬浹原倒,據宋撮要本及同上書卷二八乞車駕早出祈雨劄子乙正。



    【八】五月己亥詔按治平元年四月丁卯朔,五月丙申朔,己亥為五月初四日,「己亥」上脫「五月」二字。宋會要禮一八之一一繫此詔於「五月四日」,據補。  【九】而當時尊祀次昊天上帝「祀」字原脫,據宋本、宋撮要本補。  【一○】並參取韓琦家傳及王巖叟別錄「取」原作「政」,據同上二本及長編紀事本末卷五四光獻垂簾改。



    【一一】而皇太后于陛下又有輔贊援引之力「輔」,宋本、宋撮要本及閣本均作「稱」。  【一二】六反言之「六」原作「正」,據宋本、宋撮要本及溫國文正司馬公文集卷二八二先劄子改。



    【一三】凡人君之要道「要」原作「安」,據同上二本及同上書改。



    【一四】明不敢以己之私心害天下公議也「害」,宋撮要本及同上書均作「蓋」。



    【一五】雜然並進「然」,宋撮要本、閣本及同上書均作「遝」。  【一六】此二者同上書作「此二先者」。



    【一七】安危之至要「至要」原作「要道」,據宋本、宋撮要本及同上書刪補。  【一八】皇太后令稱聖旨「令」原作「今」,據同上二本及長編紀事本末卷五四光獻垂簾改。



    【一九】物雖至微「物」,宋撮要本、閣本及溫國文正司馬公文集卷二九取索劄子均作「事」,較優。



    【二○】出御寶合同文字「出」字原脫,據同上書補。



    【二一】上皇太后宮殿名曰慈壽「上」字原脫,據宋本、宋撮要本及長編紀事本末卷五四光獻垂簾、宋史卷一三英宗紀補。



    【二二】加宣徽北院使「使」字原脫,據宋史卷四六四曹佾傳補。



    【二三】獨專心孝道按宋本、宋撮要本、閣本,「獨」俱作「當」。



    【二四】不知求使相果太后意否「求」字原脫,據宋本、宋撮要本及長編紀事本末卷五四光獻垂簾補。



    【二五】詳定改律敕官文書與御名同者凡二十字「律」字原脫,據同上二本補。  【二六】臣竊以治國家之道按溫國文正司馬公文集卷二九上皇太后疏無「國」字,疑是。  【二七】則上下乖離「則」字原脫,據同上書補。



    【二八】皇帝去歲得疾之時「時」原作「深」,據宋本、宋撮要本及同上書改。  【二九】畏長君聰明「畏」,宋撮要本、閣本及長編紀事本末卷五四光獻垂簾、溫國文正司馬公文集卷二九上皇太后疏均作「惡」。



    【三○】諭皇帝以向來紛擾皆此屬所為宋撮要本及同上二書「諭」上有「召」字;「紛擾」,宋本、宋撮要本、閣本及同上二書均作「紛紛」。



    【三一】感激摧謝「摧」原作「推」,據溫國文正司馬公文集卷二九上皇太后疏改。



    【三二】一如家人之禮「一如」原倒,據宋撮要本、長編紀事本末卷五四光獻垂簾及同上書乙正。



    【三三】譏謗之言「言」原作「口」,據宋本、宋撮要本及溫國文正司馬公文集卷二九上皇太后疏改。



    【三四】夫貴莫貴于為天子之母「子」原作「下」,據宋撮要本及同上書改。



    【三五】在陛下掌握而已「握」下原衍一「中」字,據宋本、宋撮要本、閣本刪。



    【三六】不可緩也「可」字原脫,據長編紀事本末卷五四光獻垂簾補。  【三七】十三日下手書還政「三」原作「二」,據宋本、宋撮要本、閣本及上文戊申條改。



    【三八】今二十日矣「今」下原衍一「已」字,據宋本、宋撮要本刪。  【三九】不知鼎臣本傳何從得此疏「得」原作「載」,據宋本、宋撮要本、閣本改。



    【四○】劉摯「劉摯」原作「韓摯」,宋本、宋撮要本均作「劉摯」。按劉摯忠肅集卷一三有正議大夫致仕龔公墓誌銘載鼎臣上疏勸皇太后捲簾還政事,當係劉摯無疑,因據改。



    【四一】中外皆知當時盡出皇太后密諭「諭」,宋本、宋撮要本、閣本及長編紀事本末卷五四光獻垂簾均作「論」。  【四二】天下萬務無所稟決「稟決」,宋本、宋撮要本、閣本及同上書都作「取稟」。



    【四三】臣自去歲六月初被召還朝「自」字原脫,據宋本、宋撮要本及同上書補。  【四四】臣又思皇族中「思」原作「見」,據同上二本及同上書改。



    【四五】臣潛料二大節當其時皆陛下所不樂者「當其時」三字原脫,據同上二本補。



    【四六】不能不慊於心也「能」下原脫「不」字,據同上二本補。  【四七】此時「此」,宋本,宋撮要本均作「至」。  【四八】蓋家家欲其子孫化之而盡為孝子順孫也「盡」字原脫,據宋撮要本及長編紀事本末卷五四光獻垂簾補。



    【四九】使展轉宣布於天下「展」字原脫,據同上書補。  【五○】以慰天下為人父母者之心「者」字原脫,據宋本、宋撮要本及同上書補。



    【五一】輒懇辭之亦當然也若不自愧恥「然」字原舛於「若」字下,據宋本、宋撮要本、閣本移正。



    【五二】是謂不能更化也「謂」字原脫,據宋本、宋撮要本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