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二百三十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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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復何疑?」安石曰:「陛下今雖不疑,然法行之後,異論方興,又河東官吏豈能推行盡本法?陛下見推行小有妨擾,必復疑悔,如此則不如且熟計定,徐指揮未晚。」上曰:「立法令善,官吏違法即與停替,復疑欲更差一人同子幾往。」安石曰:「陛下欲用何人?」上曰:「孝□如何?」安石曰:「善。子幾果敢,孝寬詳謹,可以相濟也。」既而上又欲令子幾先往相度,卻令孝寬覆驗推排,安石以為兩人或異論,則於事體非便。上曰:「孝□似不欲與子幾同往。」又曰:「子幾孟浪,前日排府界保甲,初令試排兩縣,子幾遂盡排諸縣。」安石曰:「此事復何所損?子幾極有遠用,如修衙前法,無人不以為便。」上又疑:「子幾性強,或與孝□忿爭,用曾布代孝□如何?」安石言:「布今所領事,不可一日令它人為之。相度保甲易耳。」故卒遣兩人,仍命安石曉譬子幾,令與孝寬協和。安石又白上曰:「陛下天資聰明,髃臣上殿,陛下考察其才,十得八九,此非特髃臣所不可及,載籍以來殆少及陛下。然陛下知人情偽,或不及常人,蓋常人不為人所蔽,陛下多為人所蔽故也。陛下昨為臣言林廣拜官,追思先帝,對使人涕泣,陛下即稱其忠。竊以為陛下既不親見廣,但使人論奏耳,虛實固未可知;縱其有實,若疏簡使人,使人未必為之論奏。陛下專信使人論奏,即人臣但諂附使人,若不諂附使人,雖盡力公家,陛下何由知察?若諂附使人,即從容游說,必得簡在聖心,陛下當無事時,為此輩游說浸潤;及至遇事,即以所懷蓄決事,懷以為善即雖有罪加以恕心,懷以為不善,即雖無罪而加以忿心,陛下處人功罪每或輕重不當者,臣誠見陛下未免有此蔽故也。」上曰:「此在所使人如何而已。」安石曰:「太祖敢於誅殺,然猶為史珪、丁德裕之徒所欺而濫及無辜,不知陛下於欺罔之人,能有所誅殺否?非特不能有所誅殺,能有所黜責否?非特不能黜責,能有所詰問否?陛下於欺罔尚不忍有所詰問,而望所使人不欺,臣竊以為難。『無欲而好仁,無畏而惡不仁,天下一人而已。』陛下左右如此人不知有幾?為欺罔而麤疏,陛下尚或能察;為欺罔而精密,陛下多已不能察矣!」陳瓘論曰:太祖皇帝臨御之初,命史珪博訪外事,珪所奏白,案驗皆實,由是信之。及珪與郭貴譖梁夢昇,太祖察見姦狀,即亟遷夢昇為右贊善大夫,而史珪之言遂不復見用。今安石以為太祖為史珪之徒所欺,濫誅無辜,即不知所欺者何事,所誅者何人,而乃以太祖為濫誅無辜也。又丁德裕在西川,卻與張延通不協,歸闕,白延通陰事。太祖怒,收延通案問,延通引伏。太祖始欲赦延通,及便殿引問,延通抗對不遜,遂命斬之。夫抗對不遜,人臣之大罪也。延通武人,固不知學,而事君之禮不當悖慢,豈待講乎經旨而後能知?借使延通為德裕所譖,本無毫髮之罪【二一】,而太祖以其不遜,怒而斬之,此乃至明至斷,而可以為人臣悖德之戒也。今安石乃謂太祖為丁德裕所欺而濫誅無辜,斬一不遜之人而可以謂之濫誅,則是人主威令無可施之地矣。又況詆誣藝祖,欲以濟其誅殺之謀乎?
集賢校理、同知禮院趙彥若言:「太廟止有八室,欲乞候有司議定祧,復依唐制,增為九室之廟,奉僖祖神主還居舊室。」是時議復僖祖,彥若謂歷代非初即位而復已祧之主者,獨有開元故事,因以為言。不報。乞免同知禮院,從之。朱本云不報,即事無施行,墨本刪去,今復存之。王安石日錄云:初,禮官以非始即位而祧為疑,安石曰:「此但改正僖祖,順祖當祧與否,於禮無嫌。」上曰:「寧拘忌諱乎!此固無嫌。」安石所指禮官蓋彥若也,今附此。
祕閣校理王介上議曰:「凡物有無窮,而理則有限,以有限制無窮,此禮之所以起【二二】,而天子之所以七廟,據其世數之上下迭毀而七也。今夫自考而上何也?必曰祖;自祖而上何也,必曰曾祖、高祖;自高祖而上則又何也?必曰不及見也,則聞而知之者。今欲祖其祖而追之不已,祖之上又有祖,則固有無窮之祖矣。聖人制為之限,此天子七廟所以自考廟而上至顯考之外而必祧也,自二祧而上,為始封君而必祖也【二三】。借無始封之君,則亦祖受命而王者爾。如祖之,臣見其有八廟,未見其所謂七也。七廟自顯祖之外而祧,亦猶九族至高祖而止也,皆以禮為之界也,五世而斬故也。喪之三年也,報罔極之恩也。罔極之恩為不足報,則固有無窮之服,何以異於是?故喪之罔極而三年也,族之久遠而九也,廟之無窮而七也。伏維我朝宗廟,英宗之廟則考廟也,仁宗則王考廟也,真宗則皇考廟也,太宗則顯考廟也,太祖則祖考廟也。宋無始封之君,固以太祖為祖考,理勢然也。以太祖為祖考,則僖祖之廟疑非契、稷始封之比,當太祖之時,固宜在四親廟,當陛下之今日,世數差遠在顯考之外,則理所宜祧者也,或亦為壇者也。設宜壇而祧之然且不可,況曰不祧者乎?臣愚以為當今僖祖,以祭法格之,宜在二祧之域,不宜不祧決矣。如顯考外而不祧,臣疑祭法非先王法也。或詰臣曰:今者遷僖祖之主藏之夾室,替祖考之尊而下附於子孫【二四】,禮乎?臣應之曰:何必夾室也,固有祧廟存焉。謹按『守祧掌先王先公之廟祧』,又曰『其廟,則有司黝堊之』,以此言之,則祧固有廟明矣。今以僖祖之主俶創祧廟焉,又何必下附子孫之夾室也?如朝廷未暇創祧廟,則姑以僖祖之主專藏西夾【二五】,子孫藏之東夾,亦豈替其尊也?或曰:禮,不王不禘,王者禘其祖之所自出,以其祖配之。商、周雖祖契、稷、湯、文,然猶不絕嚳也。宋既祖太祖矣,亦可絕僖祖乎?臣對曰:是祧也,非所謂絕也,猶有祧廟焉,亦有追饗焉。顧遠之於無事,禘祫而後及之爾。謹據祭法『有虞氏禘黃帝而郊嚳【二六】,祖高陽而宗堯【二七】;商人禘嚳而郊冥【二八】,祖契而宗湯【二九】;周人禘嚳而郊稷,祖文王而宗武王』。舜繼堯之大統,此所以祖堯之父也。周則不然,於稷始封之祖也,非獨廟之,又從而郊之,重之也;於嚳則遠祖也,非獨不廟焉,禘而後及之爾。抑帝嚳者,自有虞氏、商人祖之,此周之所以不立嚳廟而獨廟姜嫄也。彼商、周之於嚳,禘而後及之,然則,今之僖祖,亦以禘祫而後及之,不亦可乎?或又難臣曰:今者禘祫,敢屈僖祖之祧就太廟乎?臣又將應之曰:若以周人不立嚳廟而曰禘嚳而郊稷,既不立廟,未知禘於何所?王者禘其祖之所自出,則亦就稷廟而禘嚳,其以稷配之乎【三○】!由此觀之,是謂屈祖之伸,伸孫之屈,殆乎正之變也。若以太祖之主從禧祖之祧,此則祖以孫伸,孫以祖屈,比之屈伸而伸屈殊有間矣。此韓愈議禘祫,所以獻祖【三一】居東嚮之位,景皇從昭穆之列也。此傳所謂『子雖齊聖,不先父食』之義也,是亦變之正也。今者之議將取正之變乎,則亦取變之正乎?是亦取其變之正也。況太廟一歲而數祭,禘祫閱數年而後及也!如此則太祖之尊一歲而屢饗,遠祖之尊數歲而一伸,於以求之禮法,參之神道,質之人情,亦是變之正也。今者之議,苟祧僖祖而祖太祖,則如是可也,苟不祧僖祖,則是太祖啟運立極,聖神英武,為宋子子孫孫立萬世無窮之基本,而不得專饗東嚮之尊,臣恐宗廟神靈未安於此也。伏惟陛下聖神仁孝,聰明睿哲【三二】,放古而蹈道,達權而知禮,以宗廟大事差少失禮,則過乎鬼神而議乎後世,於是乎廣謀從觽,下之兩制,亦不專輒。臣雖非兩制,然而睹國家大議,其容噤嘿?自非思慮之熟,亦未始輕著于篇,敢以前之云輒貢愚瞽。」議格不下。會要載此于兩制及孫固議下,附十一月二十三日,今移見趙彥若免禮院差遣後。介先以職方員外郎、秘閣校理權發遣戶部勾院,八月十四日出知湖州。
丙寅,秦鳳經略使呂公弼言:「乞從本司差官於冬初擇諸州上番義勇材武者,以為上義勇,免齎送芻糧之役。募養馬者為有馬上義勇,亦免本戶支移。就差本路鈐轄周永清提舉訓練。」從之。
戊辰,詔沙門島罪人趙能等四十四人量移過海,再詳情理輕重,分配諸路;姚素等依舊。初,知登州李師中言:「島之流罪人多而戍兵少,恐生變,請減徙之。」乃命知審刑院崔台符詳定。能等九十三人皆熙寧以前所配,原情理輕重分兩等,輕者徙之。
王安石言王韶欲討南市、經略木征事,上以韶為是,既而曰:「韶能了此否?」安石曰:「觀韶所奏,甚合事機,然兵有利鈍,則未可知。若此舉未勝,必須再舉,勝而後已。凡經略邊夷,當從事於易。木征最為易者,或不能決勝,即士氣沮壞,敵情輕我,難復言經略矣。」上曰:「西人敢來助否?」安石曰:「元昊、諒祚或敢來,今決不敢也。」
己巳,召輔臣觀穀於後苑。
初,知太原府劉庠言,探報北界欲用兵力移口鋪於距馬河南十五里安置,詔送中書、樞密院。樞密院關中書云,已令雄州緣邊安撫司審聽具奏。壬申,王安石白上曰:「此事不足煩聖慮。契丹主即位幾二十年,所為詳審,必不肯無故生事。昨趙用過河燒屋,朝廷即枷勘趙用【三三】,停替張利一,修館驛過當【三四】,即行拆毀,鄉巡弓手亦為之罷,如此而猶欲移置口鋪侵陵中國,非大狂妄,不肯如此。就令其失計如此,陛下不用遽與之爭,徐因使人譬曉,彼亦當悔悟;若不悔悟,即是全不曉道理,不識利害,又何足憚?契丹苟務卑辭厚禮以安我而兼并夏國,陛下乃當憂懼,為其有深謀故也。今夏人國弱主幼,無紀律,可兼并之時彼尚無意兼并,如何乃敢南牧?臣竊觀方今四夷,南方事不足計議,惟西方宜悉意經略,方其國弱主幼,又無紀律,時不可失。經略西方則當善遇北方,勿使其有疑心,緣四夷中強大未易兼制者,惟北方而已。臣願陛下於薄物細故,勿與之校,務厚加恩禮,謹守誓約而已。」上曰:「若能兼制夏國,則契丹必自震恐,豈非大願!」安石曰:「夏國非難經略,顧陛下策畫安出爾。」馮京曰:「夏國與契丹唇齒之國,必相連結捄援。」安石曰:「孫武以為善用兵者,役不再籍,糧不三載,又以為舉秋豪不為多力。蓋經略敵國,必制勝於無形之中如舉秋豪,故不再籍,不三載而已舉矣。若不能如此,致其相結相援而後圖之,非善計也。」上曰:「今經略夏國,止患糧不足。」安石曰:「糧不足,非所恤也,要在陛下。陛下內不知髃臣情偽,故將帥莫肯一心趨赴陛下所欲為,而敵國情偽亦為異論所蔽,如此則雖糧多,豈能勝敵?」上悅。
癸酉,王安石白上曰:「開封鞫保甲怨詈事,驗問皆無有,疑近習架造此獄以疑陛下。前封邱匿名牓,但言保甲至八月別有事,又言邊庭事將來更不可說,蓋未嘗以教閱、上番、制弓箭為言者,明其無害,不可用此扇搖故也。今皇城司報探乃云爾,陛下宜稍留意省察。」正月壬辰、七月己亥皆有匿名事,當并考。
甲戌,知青州、資政殿學士趙抃為資政殿大學士、知成都府。抃在青州踰年,要錄京東旱,蝗及境,輒遇風墮水而盡。於是上欲移抃知成都。或言前執政舊不差知成都,成都今又少有人欲去者,上曰:「今人少欲去,但為職田不多耳。抃清苦,必不為職田。蜀人素愛抃,抃必肯去。」王安石曰:「陛下特命之,即無不可。」乃詔加職,遣內侍齎賜召見,勞之曰:「前此無自政府復知成都者,卿能為朕行乎?」抃曰:「陛下宣言,即敕命也,顧豈有例?」上甚悅。上又欲令□中復知永興,既而曰:「姑埙中復離成都,東軍在蜀,連三次有謀變者。」安石曰:「聞中復頗弛緩【三五】。」上曰:「蜀中東軍不須多,可減。」安石曰:「向所以置東軍,非特彈壓蜀人,亦備蠻寇。」上曰:「今蠻皆衰弱無足慮,即東軍自可減也。」此據日錄,八月十八日事。
詔以京東武衛兵四十二指揮屬河北路,令總管司勾差,並以二年一代。先是,河北兵籍視諸路為多,而並邊冗食復仰給三司,言者屢請損其數,故因撥併奇零溢額,止當禁兵七萬。而以京東地腴賦羡,乃增置武衛軍,嚴其訓練,數年皆為精兵。至是,始詔分隸河北,而議者復謂東南兵少,盜賊可虞,故又詔於京東見官軍馬內以三千人屯戍揚、杭、江寧焉。十月二十三日可考。
乙亥,樞密院言:「先朝嘗委官薦舉陞朝使臣材可以知州軍及主兵任使者,以姓名注籍,量材拔用。歲月既久,選任略篃,或已在委寄,或嘗試無取,或事故凋喪。臣等備位樞府,大懼不能周知人材,乞依故事令文武臣僚各舉官兩人【三六】。」詔諸路安撫及文臣帶路分鈐轄舉官堪知州軍、主兵官各一員,轉運、提點刑獄舉知州軍一員,武臣總管、鈐轄、安撫舉主兵官一員。舊紀:乙亥,詔諸路安撫、總管、鈐轄舉任主兵武臣一人,監司、文臣鈐轄仍舉任知州軍者一人。新紀無此。 是月,廢延州金明縣為寨,豐林縣為鎮,廣州信安縣入新州新興。
注 釋
【一】孫構原作「孫桷」,據宋史卷三三一本傳改。下同。
【二】則監司執不從「執」原作「職」,據閣本改。
【三】則餘州自歸「州」字原脫,據長編紀事本末卷八八討梅山蠻補。
【四】夫功物料「夫」原作「大」,據下文「昨修二股河所用夫功物料比北流所費不多」語改。
【五】為北流所占者極觽「占」下原衍「地」字,據閣本刪。 【六】郡或不治「郡」原作「都」,據閣本改。
【七】今後應有災傷「今」原作「令」,據長編紀事本末卷五九王安石事跡上改。
【八】正在於此「於」原作「如」,據閣本及同上書改。
【九】罷鄉巡弓手後巡馬數愈多「後」原作「而」,據閣本改。
【一○】又聞買梳朴即梳朴貴買脂麻即脂麻貴二「買」字原皆作「賣」,據閣本、活字本及長編紀事本末卷七二市易務改。
【一一】問呂嘉問上「問」字原作「聞」,據閣本改。
【一二】又聞立賞錢捉人「聞」原作「問」,據閣本及長編紀事本末卷七二市易務改。 【一三】此十餘戶「此」原作「比」,據文義及下文改。
【一四】文彥博亦以為然「彥」字原脫,據閣本補。 【一五】故今立法一聽民便爾「今」原作「令」,據閣本及長編紀事本末卷七一保甲改。
【一六】而保甲之能止盜此語原脫,據同上書補。
【一七】但易保丁為強壯「易」原作「以」,據宋史卷一九一兵志及同上書改。
【一八】七月半閒未也「未」原作「末」,據活字本改。
【一九】安石論勿詔填募兵之逃亡者「論」原作「諭」,據閣本改。
【二○】太子中允「允」原作「充」,據閣本、活字本改。
【二一】本無毫髮之罪「無」原作「為」,據閣本改。
【二二】此禮之所以起「禮」原作「理」,據閣本及宋會要禮一五之四一改。 【二三】自二祧而上為始封君而必祖也「祧」原作「廟」,據同上書改。
【二四】替祖考之尊而下附於子孫「之尊」二字原脫,據同上書補。
【二五】則姑以僖祖之主專藏西夾「藏」字原脫,據同上書補。
【二六】有虞氏禘黃帝而郊嚳「嚳」原作「高陽」,據禮記祭法及宋會要禮一五之四二改。
【二七】祖高陽而宗堯「高陽」原作「嚳」,據上引宋會要改。
【二八】商人禘嚳而郊冥「冥」原作「契」,據禮記祭法改。 【二九】祖契而宗湯「契」原作「冥」,據宋會要禮一五之四二及上引禮記改。 【三○】其以稷配之乎「以」原作「亦」,據閣本及上引宋會要改。
【三一】獻祖原作「顯祖」,據閣本及朱文公校昌黎先生集卷一四禘祫議改。
【三二】聰明睿哲「睿」原作「濬」,據宋會要禮一五之四二改。
【三三】枷勘趙用「枷」原作「架」,據閣本及上文改。
【三四】修館驛過當「館」原作「官」,據閣本改。
【三五】聞中復頗弛緩「聞」原作「問」,據閣本改。
【三六】乞依故事令文武臣僚各舉官兩人「兩」字原脫,「官」原在「各」上。按:宋會要選舉二八之九本句作「乞依故事差委文武近上臣僚各舉大使臣堪充知州軍或主兵任使者各兩人」,據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