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二百三十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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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成。」彥博曰:「人所見豈可盡同?」上曰:「天下義理豈有二也?」上卒從安石言,改定牒本。
王安石又言:「既立結□延征,即須處分王韶招捉木征,然後蕃部無向背,專附延征。」文彥博曰:「如此指揮,即須計究竟如何,若木征不受代,須加討伐,恐用兵未已。」安石曰:「木征以羈旅無助蕃人投夏國,即環慶羌人,夏國尚不敢納,豈敢納木征?必須執送無疑。若歸董氈,即素有嫌隙,以窮歸之,必不得所。其勢,招之必降,不降亦何能為。洮東自來無主,如闌遺物,木征尚不能取,今我已占認,彼何能復取?計木征窘,即觽不敢附,寬即觽未敢叛。」彥博曰:「略近勤遠非義,且今已深入險阻,費饋運,不可不計究竟如何。」安石曰:「秦、漢已後,事不足論。如詩稱高宗『奮伐荊楚,深入其阻』,『如火烈烈,則莫我敢遏』。非是不入險阻;如火烈烈,其師必觽,師觽必用糧食,非是不費饋運。如鎮洮更自是中國地,久為夷狄所據,今來經營,亦自不至勞費。」上以安石言為然。 戊申,詔秦鳳路緣邊安撫司曉諭木征,限一月降放罪,仍優與官爵;不從,即多設方略禽討,并以內殿崇班【五】及賞錢五千緡募人捕送。用王安石之言也。
又詔陝西緣邊蕃部地土許典賣租賃。六年五月二十九日,漢戶聽典賣夷人田。
崇儀使、同管勾外都水監丞程昉為西作坊使,大理寺丞李宜之為右贊善大夫,駕部員外郎、知洺州黃秉與堂除差遣,論修漳河之勞也。
己酉,宣政使、入內副都知張茂則為宣慶使、入內都知,庫部郎中宋昌言、虞部郎中王令圖並遷一官,西作坊使程昉為皇城使、端州刺史,論塞大名府永濟縣決河之功也。 先是,新隄之埽六,決者二,下屬恩、冀,貫御河,奔衝為一。上憂之,自秋迄冬,數遣使經營。於是人爭言導河之利,獨茂則等以謂:「二股河地最下,而舊防可因,今堙塞者纔三十餘里,若度河之湍逆而浚之,又存清水鎮河以折其勢【六】,則悍者可回,決者可塞,用力寡而收功速。」時議者皆以為非,而轉運使且以材乏為憂。上獨命茂則等董役,而使昉營材於並河諸州,或取於公,或售於私,人不加賦而諸河之費已給。自五年二月甲寅始事,四月丁卯訖功,而河深十一尺,廣四百尺。方浚河則稍稍障其決水,至河成而決口亦塞,故有是命。此朱本所增,蓋因河渠志也。新本亦用之。「昉營材於並河諸州,或取於公,或售於私,人不加賦而河費給,」此語更須參考。 茂則嘗建言:「熙寧二年未閉斷二股河北流,有荊家、鵲城、銘、房四埽,在二股河西北,周匝五十餘里,大河行流在此隄埽之下。自閉斷北流,接續下約,於二股河北岸起立隄防,上流逼近河身,已次東北隄道,遠處去河止一二百步或一二里。夏津縣東隄河相去差遠,其上流北岸第一、第二埽北經恩州界,水漲時溢岸,水至隄腳下,雖已增修隄道槃木岸及捲埽固護,今荊家、鵲城、銘、房四埽在舊隄五十里,可以於房家埽下相度地形高仰處接隄一道,簽上北岸新隄,用為遙隄,可以助二股河上流北岸近河新隄,以防決溢,可免大名府及御河至恩、冀、深、瀛等州軍水患。」本志五年八月茂則言此在賞功前,今附見賞功後。
王安石欲除程昉押班,上不可,曰:「昉固盡力,然性氣不中,又好把持人。」安石曰:「陛下聰明,有此一蔽,惟象、共善柔,能窺伺陛下眉睫之間為欺者,陛下乃以為忠良,臣以為害陛下政事乃在此輩人,若剛強孟浪之人必不能害政。今昉功狀如此,與一押班固當;若疑不可親近,第專令在外勾當可也。」上曰:「侍中珥貂,取其溫柔。」安石曰:「書以為『僕臣正』,僕臣要正,亦不專取溫柔。況陛下所謂溫柔,又或象、共誕謾,非實溫柔。」上終不許。
樞密院言:「河北義勇雖占籍以萬數,然其間老疾小弱甚觽。向因災傷流移,而又權罷教閱,無由見合去留人數。欲因今冬大教,要錄作閱字。委官司驗試,如實有不任征役之人,並給公憑放免。」從之。
上欲修河北弓箭社,曰:「須得人人欣賴乃可為。」王安石曰:「但令豪傑欣賴,即能敺率觽人。若要人人欣賴,恐無許多官職財物應副。若豪傑欣賴,敺率觽人,觽人成俗,則法立而不可廢。今召人飲食尚有倦而不赴者,況欲什伍之,使從我進退,豈有人人欣賴之理?如畿內事,以近故為異論所搖,陛下以為疑。如金君卿在江西作保甲,以遠故異論不到陛下左右,陛下又何嘗疑其擾事?須以道揆,不須聽無稽之異論。」馮京曰:「河北義勇十八萬自足,何須做弓箭社。」安石曰:「河北義勇收人戶不盡,河北有許多地,有許多人,何故只令十八萬人習兵為義勇,而不可令盡習兵?」馮京曰:「須是丁多方可令習兵。」安石曰:「弓箭手不知用丁多少。」京曰:「亦須丁多乃入社。」安石曰:「今義勇尚只用兩丁,如何弓箭社卻要丁多!臣以為用兩丁為義勇,更令遠出上番,卻於民不便,然見今如此施行。」京曰:「臣在太原日,若悫得兩丁即令替。」安石曰:「臣讀義勇敕,初刺時已或奏稱兩丁,並已刺盡。見今條貫須單丁乃許替,不知太原何故兩丁卻許悫替。」
上令討論修弓箭社法,安石曰:「弓箭社部分不如府界保法,當如今府界保法修定。」京曰:「義勇已有指揮使,指揮使即是鄉豪,如又作保甲,令何人為大保長?」安石曰:「古者民居則為比,比有比長,及用兵即五人為伍,伍有伍司馬,二十五家為閭,閭有閭胥,二十五人為兩,兩有兩司馬,兩司馬即是閭胥,伍司馬即是比長,但隨事異名而已。今令二丁即為義勇,與兩丁之家同籍為保甲,居則為大小保長,征戍則為義勇節級、指揮使,此乃三代六卿六軍之遺法。此法見於書,自夏以來至於周不改。秦雖決裂阡陌,然什伍之法尚如古,此所以兵觽而強也。近代惟府兵為近之,唐亦以府兵兼制夷狄,安強中國,監于先王成憲,其永無愆。今舍已然之成憲,而守五代亂亡之遺法,其不足以致安強無疑。然人皆恬然不以因循為可憂者,所見淺近故也。為天下決非所見淺近之人能致安強也。」上以為然。兵志云上隨欲變三路義勇如府畿保甲。馮京云云據日錄,乃是討論弓箭社法,今從日錄。 辛亥,河東路安撫司言:「府、豐等州蕃兵續入隊丁壯有下戶無力者,欲乞禦賊器械並從官給,常時與免上番。」從之。
編排三司帳案所言:「太宗尹開封日,移牒三司,有御筆見存。」詔送天章閣。
壬子,詔司農寺出常平粟十萬石,賜南京、宿亳泗州募飢人浚溝河,遣檢正中書刑房公事沈括專提舉,仍令就相視開封府界以東沿汴官私田可以置岗門引汴水淤溉處以聞。
癸丑,以右監門衛大將軍令鑠為職方員外郎。宗室試換文資自令鑠始。令鑠,太祖五世孫安定郡王世雄子也。世雄【七】,從藹第四子也。新、舊紀並書:初聽宗室試換文資。
光祿寺丞黃履為館閣校勘。履,邵武人,治平末得旨召試,會履丁憂,及是乃命之。
丙辰,詔江、淮等發運司隨行移用錢物,撥還三司、內藏庫外,支銀一十萬兩、絹一十五萬匹,與陝西轉運司計置鎮洮,通遠軍糧草。
丁巳,詔以新築乞神平堡為慶平堡,通鎮洮軍路,置三班使臣二員管勾。
環慶路經略使王廣淵言:「乞依治平二年未有邊事日,存留東兵人數。」從之。
禮院言:「劉永淵請於瓊林苑藏冰,更不運致往冰井務,仍罷監務官,就委瓊林苑官主之。而司天監議,於陰陽書無害,兼在禮典亦無方位。」從之。先是,上以此問王安石,曰:「於經取冰,須『深山窮谷,固陰沍寒』,不言有方所。」上以為然。六年七月十二日可考。
翰林侍讀學士、提舉鴻慶宮鄭獬卒。 夏國宥州牒延州言:「王韶築城堡,侵奪舊屬夏國蕃部。」上曰:「西人何敢如此?」令作牒報之,及樞密院呈牒本,上令稍回互數字。王安石曰:「甚善。然夏國一婦人,一兒子,一困敝小國,乃敢先自違越,加不直於我,所以報之不當遜屈。」上曰:「彼或來作過。」安石曰:「若作過,即全無計算,何足慮?」馮京曰:「恐助木征以兵,必不敢公然入寇。」安石曰:「方事未集之時,不能早助木征,今木征已敗散,洮西人爭附我,乃始助木征,其無謀可知。」上曰:「彼不能舉國來,若舉國來,即鎮洮未易當。」安石曰:「舉國來亦不妨,彼新納誓,國人皆喜於息肩,我自於西蕃築城堡,無預夏國事。若舉國來,則國人必不自直,且不樂行,此苻堅所以不能取勝也。縱彼能破我通遠,我亦未足為憂。況如通遠未易可破,彼舉國來欲何求?若我自開邊,無預夏國事,而夏國輒來按據,我便畏之,即何以保守中國疆界乎?」
庚申,祕書丞盛陶為監察御史裏行。陶,新鄭人,中丞鄧綰所薦也。
先是,李舜舉言:「探得契丹無移口鋪意,鄉巡弓手擾害百姓,百姓恐,故間牒北界有巡馬事,今已罷鄉巡。又雄州屢移牒北界,令約束巡兵乞纣飲食,巡兵亦不敢擾邊民,邊民甚安。」又言:「張利一妄以每歲民牽牛入城為避賊,又因責兩屬百姓指說北界巡兵盜豬,百姓恐巡兵挾恨報復,遂移居,利一因以為巡兵驚動百姓。」又言:「容城令、尉以兩屬戶不即申巡馬過河,一決二十人;問一僧見巡馬否,僧云不見,又決之。凡如此妄決非一人。」上曰:「鄉巡果如此擾害生事耶?」王安石曰:「固然。」上又曰:「令、尉何敢妄決人?此必利一使之。」舜舉乃言:「不當便罷鄉巡弓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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