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二百六十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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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日升卿出。
初,宰執同進呈承禧劾升卿事,呂惠卿曰:「承禧言升卿事連臣。」上曰:「同進呈,無害。」惠卿乞下升卿分析。惠卿乃謁告,上遣馮宗道撫問,召赴中書。王安石又親詣惠卿,道上意。惠卿於是上表求補外者三,上皆遣中使封還;又入劄子,上復令安石同王珪諭惠卿。惠卿再求對,有旨毋復請入見。上曰:「無事而數求去,何也?」惠卿曰:「陳力就列,不能者止。臣自度不能,所以求止,無他,願遂臣請。」上曰:「卿為參知政事,天下事責不在卿一人,何必爾!」惠卿曰:「頃安石之去,一時乏人,所以受命不辭。安石復來,理當決去。但蒙陛下宣諭再三,所以盤癕至今。」上曰:「卿豈以承禧故邪?承禧言卿弟,無與於卿。」惠卿曰:「縱使承禧言臣,臣為參知政事,苟自度無過,豈至為之求去?況臣弟分析事又如此乎?」上曰:「豈以安石議用人不合?安石欲用新進,卿不欲之。卿欲用曾旼,而安石不欲邪?」惠卿曰:「此亦不繫臣去就,況安石未嘗言不用曾旼!」上曰:「豈以安石前日敷陳承禧事滅裂邪?」惠卿曰:「安石避嫌不得不如此,臣何訝之有?」上曰:「然則安石之來,正宜協力,何以求去邪?」惠卿曰:「安石之來,一切託疾不事事,與昔日異。前此安石為陛下建立庶政,千里復來,乃反如此,不知欲以遺之何人?」上曰:「安石何以至此?」惠卿曰:「陛下所聽既不一,爭又不勝,百官紛紛,莫可調御。臣頃嘗略為陛下陳之至此,亦誠難。」上曰:「安石必須見天下有可為之理,乃肯復來。」惠卿曰:「然必是至此有不如所見,故不安其位。蓋亦緣臣在此,陛下意與安石協力者多,其聽不一,故不安。朝廷事可以無臣,而不可無安石,此臣所以求去也。」上曰:「安石必不忌卿。」惠卿曰:「安石於臣何忌!但陛下初用安石,以其勢孤助之,故每事易。今日陛下以謂安石之助多節之,故每事難就,則臣之在朝廷所補者少,而所害者多,不若遂臣之去。陛下一聽安石,天下之治可成也。今使大臣有所不得盡,非國家之福。蓋為朝廷分別賢不肖、是非,極是難事。斂天下之怨在於一身,以及其子孫,人主若不察,即不免苟且滅裂而已。」上曰:「有官守者,不得其守則去。安石必不肯苟且滅裂。」惠卿曰:「惟其欲去,所以苟且滅裂。『王忱不艱,允協於先王成德,惟說不言,有厥咎』。苟為不然,固未能責其不盡也。陛下但致一以聽安石,殫其學術,則臣雖去,猶在朝也。」上曰:「安石學術莫了得天下事否?」惠卿曰:「然。」上曰:「卿但參貳,責不盡在卿。」惠卿曰:「此臣所以可去也。臣之所陳皆國家事,而在臣之私,又有往來其間者,不去恐為天下笑。」上曰:「終不令卿去,且但至中書。」惠卿頓首曰:「臣不敢奉詔。」既退,上復遣中使諭旨,惠卿辭謝,再入劄子,上亦封還,且詔銀臺司毋接文字。後數日入見,上曰:「累遣人趣卿就職,未見稟承。」惠卿曰:「臣數違旨,不勝死罪。但臣在朝,有損無補。陛下厚恩雖不許避,臣之自度終恐難勝。」上曰:「無他事,何須求去如此之堅!」惠卿曰:「臣去,則陛下一聽安石。」上曰:「卿無過慮,且可就職。」惠卿曰:「陛下數宣諭臣以參貳安石,不識何也參知政事,莫是參知陛下之政事否?」上曰:「安石政事,即朕之政事也。」惠卿因言:「承禧所以言臣弟者,意乃在臣。」上曰:「已曉,無過慮。」惠卿乃復就職。此以上並據蔣靜所作惠卿家傳修入。家傳又云:承禧言升卿為國子監考試官,而惠卿妻弟方通在高等事,凡十餘條。宰執進呈至上前,惠卿云云。今刪取其要。 詔知丹州宋昌言降通判差遣,文思副使郭若虛降一官。坐使遼不覺翰林司卒逃遼地不獲故也。
詔晚田闕雨,遣官祈禱。
又詔淮南、兩浙等路旱災,遣官禱南嶽諸祠載祀典者,仍委長吏精虔致祭。 命殿前司押教、三班差使臧安國、定國各選少壯可教兵士五十人,教習射法,候精熟,取旨陞立軍額,補義勇、保甲。教頭安國、定國,景之子,年少熟武藝,尤知射法。
甲申,遣大理寺丞陳祐甫、殿直楊□王火又□度汴河岸,置滲水塘為五丈河上源,如可行,即計工料以聞。後祐甫等言,如此興置,誠便。於是都水監奏請,乞令□王火又□管句興築,祐甫提舉。從之。
詔淮南、兩浙轉運司相度所須出糴及興修水利斛斗之數【五】,計會發運司截留上供穀應副。以司農寺主簿王古言,奉詔體訪淮、浙今歲旱蝗,私稼無望,民必艱食,乞豫為備也。六月二十四日,古受詔。
乙酉,職方員外郎蹇周輔權發遣淮南東路轉運副使。 禮院請自今輟朝,並輟前殿正朝,如已輟而遇休假,或坐後殿,即通理為數。從之。
丁亥,省秦州通判、司理各一員。以長道、大潭二縣析隸岷州故也。
詔提舉京東西路常平等事、太子中允方沃贖銅十斤,管句崇福宮、太常少卿趙丙降一官,持服人太子中允、集賢校理許安世俟服闋,與小處簽書判官。丙、沃坐任大宗正丞不察李逢入宮。安世坐以鈒龍刀遺李士寧也,服除,簽書濠州團練判官。
詔武舉人先試孫、□、六韜大義共十道,為兩場,次問時務邊防策一道,與鎖廳人同考試;馬軍司試弓馬,差官監試。初,武舉試格前後參錯,至是始加裁定。
熙河路經略司言:「夏國錫碩克鄂則爾牒稱,前後為漢家、蕃部偷劫人畜投南界,累索不發遣。請高太尉、王團練今月癸未赴三岔堡與錫碩克鄂則爾鄂迪駙馬會議。牒稱大安二年。」詔鄜延路經略司,令保安軍牒宥州,責以夏國久稟正朔,今妄稱年號,又移牒非其地分,邀邊臣會議,皆違越生事,必是夏國不知,未欲申奏。請聞知國主,其首領嚴加誡斷。究竟當考。
先是,上批:「契勘近降指揮,令永興、秦鳳等路安撫司,委官遍往諸城寨,取問緣邊弓箭手情願請官馬,著腳乘騎,自管草料,準備出入使喚者,類聚聞奏,即不得抑勒。其河東路河裏、河外亦有弓箭手人數不少,即不曾核及,可速依陝西逐路降指揮,令經略司委官子細取問,疾速聞奏。」是日,進呈弓箭手願養馬,上曰:「固知其願如此。」因令具府界保甲養馬數及所免物數進呈。上批乃七月二日,見御集。進呈願養馬,乃日錄七月二十七日事,今附見。 戊子,七月二十八日,詔涇原路屯泊就糧上下蕃正兵、弓箭手、蕃兵約七萬餘人分為五將:副總管苗授為第一將,鈐轄和斌副之;姚兕為第二將,黃琮副之;姚麟為第三將,都監張繼凝副之;鈐轄夏元幾為第四將,王寧、內殿承制孫咸寧並副之;鈐轄种診為第五將,都監王光世副之。別置熙河策應將副,以琮、咸寧為之。從王廣淵請也。閏月十二日癸卯,五月四日甲子。
王廣淵言:「弓箭手、蕃部見欠錢九萬餘,穀十萬餘,乞許令今年秋成日,於二年內分作科次催納。」上批:「契勘涇原弓箭手、蕃部兵累年災傷,人馬俱遭飢餓,故逃亡死損數目不少。今秋方有成望,稍得蘇息,所貸錢斛若是并行催理,實恐不易,復致窘迫逃散。可依廣淵所奏,速與指揮。」 上批:「契勘河東分畫地界所,已兩次承準北人公牒,欲於雙井地分期約相見。至今韓縝等未見迴報,可速降指揮,令具約定何月日,與北人相見,急遞以聞。」此月十八日、九月二十九日、十月一日、十一月二十八日,可考。
是月,復置真定府井陘縣,徙治天威軍,即縣治置軍使。復河南府偃師鎮為縣,廢緱氏縣為鎮。
德州言:「民宋靖刃左肋取肝啖父丙,久疾為愈。」
注 釋
【一】二萬二千五百餘緡閣本作「二萬三千五百餘緡」。 【二】訾家店舊口「訾」原作「柴」,據閣本改。按:宋史卷九三河渠志、宋會要方域一七之八皆作「訾家口。」 【三】邛部川原作「漖部州」,據宋史卷五太宗紀、卷四九六蠻夷傳,宋會要蕃夷五之五六、通考卷三三○四裔考改。下同。
【四】二十一日「日」原作「目」,據閣本、活字本改。
【五】詔淮南兩浙轉運司相度所須出糴及興修水利斛斗之數據文,疑「糴」為「糶」之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