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二百七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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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二百七十三 (第1/3页)
起訖時間 起神宗熙寧九年二月盡是年三月
卷 名 續資治通鑑長編卷二百七十三
帝 號 宋神宗
年 號 熙寧九年(丙辰,1076)
全 文
二月丁亥朔,廣南西路轉運司言:「討伐交趾,差夫極觽,桂州九縣籍定保丁止八千五百,附保及單丁客戶共九萬一千二百有畸。今欲每差保丁兩番,即於附保人內差夫一番,各量給錢米,及本司所勾抽官員差使,欲望以官錢犒設。」從之,仍特支公使錢五百千。
戊子,觀文殿大學士、知許州韓絳知太原府。
宣徽南院使、雄武軍留後、判太原府郭逵為安南道行營馬步軍都總管、招討使、兼荊湖廣南路宣撫使,改趙焑為副使,仍罷李憲。
先是,趙焑上言:「朝廷置招討使副,其於軍事並須共議,至於節制號令,即乞歸一。」於是李憲銜之,已而語焑,令邊事止奏稟御前指揮,更不經中書、樞密院。焑對以朝廷興舉大事,若不經二府,恐類墨敕,於事未便。憲又言:「將來若至軍中,御前有指揮,事當何如?」焑曰:「事若未便,軍中不聞天子詔,當從便宜爾。」二人由是交惡,屢紛辨於上前。王安石白上:「中人監軍,唐叔世弊事,不可踵。」上因問焑:「若憲不行,誰可代憲?」焑言:「逵老邊事。」上曰:「卿統帥,令副之,奈何!」焑曰:「為國集事,安問正副,臣願為裨贊。」上諾之。
始,□充與安石爭伐交趾利害,安石言必可取。充謂得之無益。上竟用安石言,罷憲而遣逵及焑。安石雅不喜逵,及有是命,亦充所薦也。神宗史交趾傳云:王安石薦趙焑為主帥,□充因焑之奏罷李憲也,以郭逵嘗害熙河事,為安石所黜,故薦逵代焑。安石乃去位,充果相。逵逗留駐兵不進,焑欲早出師,逵不從。哲宗實錄郭逵舊傳云:王安石與□充爭伐交趾事,安石以為可取,充曰得之無益。及逵行,充以書抵逵曰:「經久省便為佳。」逵由是玩兵不進。按二書皆私意,非公言也。其實充不欲伐交趾,而逵所以得用,雖因焑薦,或充實主之。今參取修入。罷憲出安石,此據哲宗實錄憲舊傳,而新傳乃刪去。按神宗以安石言罷憲。司馬光亦記此事,新傳刪去,頗無謂,今復存之。其實焑不願與憲俱行,安石因請罷憲,故神宗從之。若止焑言,憲亦未必罷也。
太常丞、集賢殿修撰、兼侍御史知雜事張琥罷侍御史知雜事,知許州,尋改河陽。此月甲寅改河陽。琥罷知雜事必有故,當考。又罷後遂不除知雜。明年正月蔡確乃為之,亦必有故,當考。 詔:「占城、真臘久為交趾寇擾。今王師伐罪,可乘機會協力蕩除,事平之日,當優賜爵命酬賞。乃聞彼國戶口多為交趾所俘,已委招討司檢括遣還,惟占城舊王勢難復歸本國,當召令赴闕,撫以厚恩。仍遣容州節度推官李勃、三班奉職羅昌皓齎敕書賜二國藥物、器幣。」交趾、占城王事,在熙寧三年二月乙巳。
又詔司農寺於秦鳳等路本寺銀絹或見錢內更賜錢十萬緡付轉運司,令熙河路市糧草。
己丑,熙河路經略司言:「宗哥首領鬼章領觽自河州山後入寇,至棟棟谷駐寨,轉入五牟谷,焚略順漢族帳,蕃官藺□納支等率觽邀擊,斬首四百七十餘級,奪馬三百餘匹。」詔:「有功蕃官、首領,各賜錦袍銀帶,所獲首級,依先降結隊法賞格,如當轉資,并合賞人,令經略司具等第以聞。」
又詔荊湖南北、廣南東路轉運司各計度錢穀以備廣西軍興移用,仍令廣東轉運司備二萬人九月軍糧。 庚寅,知秦州、司封郎中、直龍圖閣張詵為天章閣待制再任。
以選人程壽孫等九人為安南招討司九軍主簿,從招討司請也。 詔刑部郎中、天章閣待制、集賢殿修撰沈起責授檢校水部員外郎、郢州團練副使,本州安置,不得簽書公事;祠部郎中、直史館劉彞責授檢校水部員外郎、均州團練使,隨州安置。用御史蔡承禧之言也。先是,承禧奏:「風聞外議皆以沈起任桂州,違詔招交趾降人,并取其慈、恩州,引惹交人攻破州郡,天下以為有罪,聖語以為無疑,中外士人皆謂已有聖旨削籍編管,而詔旨中格,又付周沃體量,未知是非,若實有此,臣不敢默。臣聞漢武帝所以能成北伐之功者何也?始王恢建議,既無功於馬邑而王恢戮。周世宗之所以能有強兵拓土之功者何也?樊愛能敗軍而愛能誅。彼二主者,雖不足以語道,皆以必罰信賞,訖致盛強。臣伏睹近世治平之久,天下之紀綱文物故在也,而國勢日卑,臣職日壞,由朝廷不以威斷,四方得以窺望,文吏可以高下故也。夫以法守者,有司也;以道揆者,朝廷也。朝廷不度於義而一之於法,則法吏幾何而不侮憲也。有司不本於法而議以道揆,則天下幾何而不偽辨也。故周禮所謂曰柄、曰統者,歸之天子以道揆者也;曰法,曰式、曰則、曰計、曰成者,責之臣下法守者也。今若情法之未盡者,陛下少以道揆,則如起之罪不容於誅。今欽、廉既破,邕管既危,數郡髦倪緣生事幸進之臣橫蒙屠害,雖陛下德音中降,而使節外馳,想其事端,憂未艾也。今平交之師十萬,方事之始,罰不自信,何以威懷!其沈起伏乞不以屬吏,特降前詔;其劉彞亦乞先行國典,以誡貪夫急進之人,而慰二廣生靈之意。南征將校,知陛下行法之明有以聳動,則其功不勉而成矣。」於是,起、彞俱責。實錄以為起、彞並責,因承禧有言,然載其言甚略,今取全章入之。正月二十二日,邕州已陷,承禧稱既危,則猶未知已陷也。付周沃等體量在十二月二十四日,再付招討司在今年正月初九日。
承禧又言「廣南東路轉運使陳倩精神□短,乞別選材臣代倩。」從之。代倩者不知何人,當檢附。是年六月初一日,倩猶以廣東運副論事。十年二月一日,倩乃以廣東運副權發遣三司開拆司【一】。實錄於此便云從禧所言,必誤也。姑存之。 詔以交趾犯順,其應配廣南東、西路罪人,並權配三千里外。 知辰州、皇城使陶舱為忠州刺史,依舊皇城使再任。賞修築下溪州城寨之勞也。
詔逐路共募武勇萬人赴廣西效用,廣東五千人,福建二千人,江西三千人。廣東委知廣州劉瑾、轉運副使許彥先,福建差內殿承制謝季成,江西差御前忠佐馬步軍都軍頭馬昌,昌仍換文思副使。於是樞密院緣昌換官稍優,因議轉員軍校換官,有由行伍有功,不久已轉至團練使者。上曰:「祖宗以來制軍自有意,凡隸在京殿前、馬步司所統諸指揮,置軍都指揮使、都虞候分領之,凡軍中之事,止責分領節制之人,責之既嚴、則遇之不得不優。至若諸路,則軍校不過各領一營爾,不可比也。」□充等以本大末小為對,上然之,因言:「周室雖盛,至成、康之後,寖已衰微。本朝太平百有餘年,由祖宗法度具在,豈可輕改也。」
贈莊宅副使、廣南西路都監張守節為成州團練使,供備庫副使、邕州左江提舉兵馬賊盜溫元裕為皇城使、海州團練使,內殿承旨、湖南都監張卞為皇城使,橫山寨主林茂昇為皇城使、恩州刺史,東頭供奉官權邕賓州同巡檢許譽、永平寨同管轄兵甲蘇佐並為左藏庫使,西頭供奉官邕州監押儂日新、柳象賓州同巡檢王鎮、宜州監稅權太平寨監押郭永元並為文思使,左班殿直、太平寨同管轄兵甲伍舉為左藏庫副使,右班殿直、欽州抵掉寨主張首為文思副使,三班差使欽州如昔峒巡防伍環、前經略司指揮劉昇並為內殿承制,三班借差都鈐轄司指使康明、殿侍柴齊、經略司指使封嗣元並為內殿崇班。皆以廣西與交賊戰死事故也。
又贈供備庫使、廣西都監于辛為耀州觀察使,西京左藏庫副使、經略司準備差使張渙為皇城使、懷州防禦使,供備庫副使、知廉州路慶孫為皇城使、舒州團練使,內殿承制、知欽州陳永齡為皇城使、忠州刺史,欽、橫州同巡檢梁奇為皇城使、德州刺史,容、白州都巡檢潘若谷為皇城使、恩州刺史,東頭供奉官、廉州沿海巡檢李仲荀為左藏庫使,西頭供奉官廉州監押周宗奭、權欽州監押文良並為文思使,三班奉職欽州監押□福、經略司指使李安並為西京左藏庫副使,借職欽州沿海巡檢蔣瑾、權廉白州同巡檢沈宗古並為供備庫副使,殿侍欽州指使宋道丁遂、廉州指使□宗立並為內殿崇班,欽州簽書軍事判官、大理寺丞梁克輔為司農少卿,軍事推官李完為比部郎中,司戶參軍錢世京為駕部員外郎,司理參軍劉昌宗、前鬱林州司理參軍曹可、廉州合浦縣主簿梁楚並為比部員外郎,欽州監稅攝州歐陽戭、廉州司戶參軍蔡接、司理參軍陳諫並為虞部員外郎。皆為交賊殺害故也。
辛卯,詔:「自今應官員及子弟并舉人,非見有熙河路本貫,輒至彼中納糴請官物者,徒二年,官司知情與同罪,許人陳告,賞錢二百千。」
又詔中書、樞密院比較應副熙河路錢物數以聞。比較竟如何,當考。
市易司言:「昨被旨,本司以末鹽鈔錢貸河北耕人,至秋成日償以米粟,積為軍儲。今乞差官於定州受敵州軍支納。」上批:「可指定州軍行下,不須張皇明言受敵。」
壬辰,詔賜陝西永興、秦鳳等路轉運司折二錢各十萬緡市芻粟。
詔御史臺劾陝西額外剩納解鹽錢一百九萬八千餘緡違法官司以聞,仍令三司止住額外出鈔。多出鈔,沈括有論奏,在十年二月,志同。
癸巳,詔廣南、荊湖、福建、京西南路轉運、提舉司各協力應副軍興,如稍誤邊計,官吏當重黜責;仍特借常平錢十萬緡,賜廣南西路轉運司市糴買芻粟。
詔廣東、福建、江西募兵,令更簡黥徒壯勇者別為一軍,合所募共萬人,以備招討司濟師。
是日,七日癸巳。詔管勾東府使臣,不得令王安石家屬行李出府。以安石固辭機務也。此據中書時政記,當考。 乙未,詔安南招討司陳述利害之人並隨中軍,仍毋得過十人。
安南招討司言,行營九軍合用鐵蒺藜三十二萬四千,以山險減半,從宣撫司請也。
河北緣邊安撫司【二】言,雄州兩屬戶累值災傷,採薪芻市蔬薪者,乞不禁。從之。
趙焑言:「鄜延路自今乞市白草與桿草相兼支給。」從之。
定國軍留後、前知青州向經卒於淄州。上廢朝三日,命內侍往迎其喪。皇后成服於第,喪至,又哭於國門之外。贈侍中,諡康懿。將葬,上出郊奠之,周視其硕。明日,皇后臨之,前葬之三日,又臨於墓下。上篆其碑額曰「忠勤懿戚之碑」,命參知政事王珪為文。經所至,勤於吏事,筦庫米鹽,簿書期會皆親之。故事,州鎮刺史以上別賜公使錢,例得私以自奉,去又盡入其餘貲,經一切付主吏,惟供饗勞賓客軍師之用,無一毫他費。嘗因太祖忌,百官班開先殿下,皇后召經班中,見行幄,勉經盡忠朝廷,經亦以善事三宮為言,皆不及家事。 上批:「河北分畫地界,其天池一項【三】,近韓縝等已嘗申明奏請,朝廷雖已回降指揮,恐亦未至明顯,縝等到彼,不免又須逐旋奏稟,必是復致稽緩,可檢會近降指揮再議與一處分,仍令縝往寧化軍按視聞奏。」此據御集九年二月九日下【四】,今追附本月日。
丁酉,賜廣南東路轉運司錢五萬緡修浚州軍城壕。
禁臣僚公服黑紫色。嘉祐七年十月二十二日。
戊戌,中書言:「治平四年二月詔,陳國公主降王師約不升行及行舅姑之禮,今韓國大長公主降錢景臻,其行舅姑禮,請依此。」上曰:「大長公主,朕宮中每見必拜,雖皇太后亦睳姑嫂之儀,不可與朕諸妹等也。宜止依□國公主出降之禮。」 詔湖南、廣南轉運司,如諸路運糧未到,或支未足,許糴於蓄積之家,毋得過五分,其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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