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二百八十九
卷二百八十九 (第2/3页)
黃履、李舜舉詣臺審問,潤甫與均於聚廳引問罪人處,猶敢對使者交口紛紜,意欲開誘罪人翻異,而罪人了無異辭,履及舜舉備見。案潤甫等附下罔上,情狀明白。緣臣前任知雜御史,有詔與潤甫共舉臺官,臣素不識均,因潤甫再三為言,遂同奏舉。均既蒙朝廷擢任,而姦邪如此,乞早賜罷斥。」上始亦疑相州獄濫及無辜,遣使訊之,乃不盡如潤甫等所言,確從而攻之,故皆坐貶,確遷中丞。凡朝士繫獄者,確令獄卒與之同室而處,同蓆而寢,飲食、旋溷,共在一室,置大盆於前,凡饋食者羹飯餅餌悉投其中,以杓勻攪,分飼之如犬豕,置不問。故繫者幸其得問,無罪不承。此據司馬記聞,或移入斷陳安民等下。上官均傳云:「相州富人子殺人,讞獄疑于審刑、大理,京師流言法官竇苹等受賕,知制誥蔡確引猾險吏、法官數十人窮訊慘酷,無敢明其噃。均上疏乞以獄事詔臣等參治,坐是謫知邵武軍光澤縣。苹等卒無受賕之實,天下服其持平。」舊紀書:「鄧潤甫劾詔獄詐罔不實,落翰林學士,罷御史中丞,知撫州。」
三司言澶州闕糧,乞權借糧。詔許於澶州封樁糧借給,毋過五萬碩。
丙辰,詔兩浙路提舉官增置一員。判司農寺蔡確言「兩浙州縣戶觽多,提舉司所管錢穀三百餘萬,乞擇能吏,倚以辦劇」故也。
庚申,入內東頭供奉官、熙河路都總管司走馬承受公事長孫良臣言,聞夏人於漢界內掘坑,畫十字,立草封,恐因循寖成邊事。詔經略司體量,如實,即令鄜延路經略司【七】移牒誡約之。
詔知廣州曾布專提舉依所降法式,修完中、東、西三城樓櫓。
詔:「諸榷場除九經疏外,若賣餘書與北客,及諸人私賣與化外人書者,並徒三年,引致者減一等,皆配鄰州本城,情重者配千里。許人告捕給賞。著為令。」 左藏庫使曹誌為昌州刺史,以上批「誌,太皇太后從子,特恩」也。
辛酉,知制誥錢藻、孫洙並直學士院。
三司乞罷在京行折二銅錢,聽盡出新錢。從之。
點閱淮南、荊湖、江西、福建將兵畢,西上閤門使張山甫減磨勘三年,差使、指使先次指射差遣,餘賜帛有差。
馬瑊言猺賊丁先鋒等納木契乞降。詔瑊:「如首領實願降,聽收木契,毋遣人招喚。」
壬戌,詔:開廢田、興水利、建立隄防、修貼圩□之類,民力不能役者,許受利人戶具合費用數目,貸常平等錢穀,限三年兩料輸足,歲出息一分【八】。
詔:「西上閤門使、忠州團練使韓存寶聽以減磨勘三年回授其母萬年縣君田氏,進封仁壽郡君,賜冠帔。非有戰功如存寶者,毋得援為例。」
癸亥,太白晝見。
甲子,陝西路轉運司乞運河中、陝府、華州、永興軍大錢三十萬緡,與緣邊廣置軍儲。從之。
詔制勘院遣人就問太常博士□安持,特免追攝。
河州請以城東北隅附山不食之地二頃作墓園,瘞蕃漢陣亡暴骸,已擇僧看管修葺,乞賜院額,依太原府例,二年度僧一人。從之,仍以慈濟為額。
詔太醫局選醫生十人,給官局熟藥,乘驛詣曹村決河所醫治見役兵夫。
乙丑,集慶軍節度使、同平章事、虢國公宗諤為鎮南軍節度使、同平章事,進封豫章郡王。上批:「宗諤皇家近屬,自除使相,今十餘年。頃雖曾以罪左降,緣已經展磨勘年,於法尚有殘零月日未該敘進,可特與進一爵、遷一官」也。兩紀皆書此。 詔麟、府、豐州見欠熙寧七年至九年振貸米人戶,不以等第與展限,分夏秋料納。 又詔:「聞安南行營軍有實染瘴逐隊不及,死於路者,多作逃亡注籍,深可矜憫。宜令所屬考實具名以聞,並依瘴死例推恩。」
詔成都府劉庠:配賊李玖不以常法特釋之。 丙寅,詔供備庫副使任遵子降一等推恩。先是,遵遇南郊,乞補子班行,年已十七,中書擬送刑寺定奪。上批:「與之與否,非有司所宜決,可從朝廷指揮,降等推恩,仍著為令。」
丹州言,本州僻小,惟管宜川一縣,每有公事,止於司理院當直司可以勘鞫,乞併州院入司理院。從之。
詔定州望都縣自今罷武臣知縣,差京朝官。
御邇英閣,講官沈季長進講周禮「小宰掌建邦之宮刑,以治王宮之政令,凡宮之糾禁」,上曰:「政令、糾禁,詳略如何?」季長對畢,上曰:「言『凡宮之糾禁』,則不止於王宮,蓋又及於諸侯也。」
丁卯,河東路經略使韓絳言,河外三州并緣邊堡寨未役功料甚觽,全闕廂軍,乞募禁軍修完。從之,仍令更刷本路廂軍,及候澶州塞河役兵回,併力修築,如功料浩大,即俟農隙,更差雇保丁。
三司言,太醫局熟藥所熙寧九年六月開局,至十年六月,收息錢二萬五千餘緡,其息計倍。詔監官光祿寺丞程公孫、殿直朱道濟減磨勘三年,依條給賞。自今二年一比較。
詔熙寧九年進士、諸科並依六年指揮,試律令或斷案注官;累試不中、不能就試,即滿二年注官。
戊辰,詔:「義勇、保甲毋得應進士舉。今日以前,已習文業,聽自陳。本州試驗,若堪取應,即給公據,落籍本家一丁。」 提舉修閉曹村決口所言,丙寅已塞決口。詔改新閉曹村埽曰靈平,遣樞密直學士陳襄祭謝。仍以都總管燕達兼都大提舉修護,務令堅實。及遣中使撫問,賜燕達以下御筵,役兵、禁軍等特支錢有差。靈津廟神濟夫人進封靈顯神妃。初,決口屢塞,不能絕流,財力俱竭,達等相視無策。有小赤蛇出於上流,觽以為神,共禱之。一夕沙漲,河遂塞,故賜名埽曰靈平,廟曰靈顯神妃,【九】殆非人力也。新、舊紀於丙寅書:塞決河,名其埽日靈平。 西染院使任澤為皇城使、昌州刺史,供備庫副使時君卿為宮苑使、榮州刺史。前此,上批:「澤,先帝舊邸近親,君卿承學潛宮,特被眷遇,可並稍遷,兼一遙郡。」於是並轉皇城使,澤領團練使,君卿領刺史。已而上又批翌日再進呈,乃有是命。
詔:「經任大小使臣無贓私罪,聽召保官二人,量試驗充武學外舍生,以三十人為額。累試合格,毋得補內舍。」 庚午,詔贈同判都水監、司勳員外郎劉璯為刑部郎中,官其一子,賜絹三百匹。以上批:「璯自擢置水官,累任以事,悉心公家,凡以職事建明,朝廷無不可者。河埽流急,晝夜躬親監護,至於忘食。重冒寒暑,感疾不瘳,深可憫惻。可特優與贈官,厚賜其家。」故有是命。後河決塞,又賜帛五百。
辛未,祕書丞、崇文院校書范育直集賢院。以上批:「育數受命案事,能以直道自持,不為黨勢回屈,而摘發姦慝,多得隱伏情狀。且今士人方以養私庇姦,罔上為俗,如育者,賞豈宜緩?」故有是命。
詔:「聞曹村雖塞決口,水勢尚衝刷新埽,其修河官吏議論不一,莫肯任責。若朝暮西山積雨下流,愈難施功。委范子淵集議宜如何即得斷流,一面施行。」又詔:「新埽役兵疲於盛,可三分日力,用二分全役,一分與放半功。當午大熱,聽少休息。」
五月甲戌朔,御文德殿視朝。
是日,曹村決口新隄成,河還北流。自閏正月丙戌首事,距此凡用功一百九十餘萬、材一千二百八十九萬、錢米各三十萬,隄長一百十四里。此據會要及靈津廟碑。 濮、齊、鄆、徐四州守臣,以立隄救水,城得不沒,皆降詔銟諭。四州銟諭,據靈津廟碑,必自有月日,但實錄不書,今附此。 賜兵夫死於役者,家錢三千。新紀有此。
經制熙河邊防財用司請本路商販依秦鳳路例打撲。從之,其入中糧草聽免。先是,熙河經略司言:「本路州軍皆新造,其商貨已經秦鳳路所歷城寨收納打撲,欲乞比秦鳳路三分減一。」詔依所奏。而財用司以為:「商旅雖經秦鳳路城寨,緣販物至極邊,獲利甚厚,兼逐司既嘗取中裁損,毋得過稅錢,則販家蒙利已多。乞復收打撲,依秦鳳路例。」又言:「昨以糧草闕乏,結糴免打撲。其後,商人緣以為姦,影挾私糴,乞亦依例打撲。」故有是詔。 詔權利州路轉運使、司封郎中張宗諤,轉運判官、太子中舍張升卿,各降兩官勒停。初,宗諤等乞廢茶場司,止委轉運司收茶稅歇馱錢,而提舉茶場李稷言其所陳皆疏謬不實,罪當無赦。上批:「宗諤、升卿疏遠小臣,敢為欺罔如此。犯雖該赦,可特追兩官。」故有是命。宗諤等以去年九月庚午建請,朱本并入此,今仍兩見。 乙亥,詔:「試中刑法官,第一等充法官,第二等循兩資,第三等循一資,第四等堂除,第五等免試。京朝官比類推恩。」
又詔:「廣西轉運司官員、使臣、諸軍料錢等物,願以其半折銀者聽。」
司農寺言,諸路蠶麥豐熟,乞下提舉司,以積欠錢、穀量增直折納。從之。 詔賜故著作佐郎、崇文院校書張載賻贈,視館職之半。以翰林學士許將等言載恬於仕進,乞加優□故也。
己卯,髃臣上表賀塞曹村決口,河復故道。孫洙靈津廟碑【一○】可考詳。 詔塞決河亡卒,聽自陳免罪;仍具被差急夫合如何優□,其部夫官分若干等第以聞。戊戌,分三等賞功。
庚辰,詔輔臣觀麥於後苑。
起復樞密直學士、起居舍人、簽書本院事曾孝□。孝□乞終喪,許之;給半俸,又辭,從之。
詔熙河路鈐轄兼第二將、四方館使李浩訓兵精熟,合再任。
都大提舉修閉曹村決口所言:「見修月隄,增卑培薄,正須兵夫赴役。候漲水定,即依先降指揮,分日力三分之一放半功。」承受韓永式言:「新修馬頭,於大河傾注之間,簽成隄岸。河流雖斷,隄面尚墊,猶須觽力。乞且留諸處役兵一月,候馬頭不墊,新隄增固,委都大提舉所減放,實選役兵萬人,俟過漲水聽還。」並從之。
提舉茶場司言:「採茶及般輦州縣,乞同轉運司選差知州、通判、知縣、令及排岸官一次。其彭、漢知州或通判,許本司權奏辟,如能協力,保明留再任。」從之。
詔:「聞在京熙河路鹽鈔減價,由遞牒濡滯,以害鈔法。其令皮公弼根治。」
詔應有謁禁之官,如士人通醫術者,聽往還勿禁。
廣南西路轉運司乞令經略司依朝旨移兵馬於全、永州就食。詔二司協心議事,毋得乖異,具移減戍兵實數以聞。 賜捕殺荊湖北路【一一】猺賊軍士、土丁特支錢有差。
辛巳,度支郎中、集賢殿修撰、知鄆州王克臣為天章閣待制、知瀛州。 熙河路經略使張侁乞舉文資一員,準備差遣點檢常平錢穀。從之。
壬午,詔塞決河役兵減放日,賜特支錢有差。 衛國長公主長子張秉淵授如京副使。當考例。
經制熙河路邊防財用司言:「準朝旨,以土田分等:近城第一等為官莊,第二等合種,第三等出租,第四等募人耕,五年起稅。欲選附城沃土八百頃為官莊;有餘,募弓箭手;又有餘,募人合種及出租賦。官莊每五十頃差治田使臣一員,立賞丝格。」從之。志有此,六月十四日,七月一日、十月二十七日。
給太原府度僧牒二百,買軍器物料。
詔內殿承制符守臣先借拱聖營官舍,更許居十年。以守臣懿德皇后家故也。
甲申,上批:「聞福建、兩浙有舊販高麗海商,知朝廷遣使,爭謀以輕舟馳報,規求重賂。其下逐路監司覺察之,依編敕私販新羅法,許人告捕,送五百里編管。」
乙酉,詔械走投漢界北人王善及其妻子,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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