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三百二十二
最新网址:wap.88106.info
卷三百二十二 (第1/3页)
起訖時間 起神宗元豐五年正月盡其月
卷 名 續資治通鑑長編卷三百二十二
帝 號 宋神宗 年 號 元豐五年(壬戌,1082)
全 文
春正月癸未朔,不受朝。 戊子,環慶路經略司言:「涇原路第八將隊將李貴扇搖兵觽逃歸,乞特行遣以懲後。」詔盧秉:「昨行營軍還逃歸之人,情理巨蠹,無若貴者。及今根治,不致已經釋罪之人驚疑,即具案以聞。」秉言:「貴情非巨蠹,昨以出界兵將上下失律,臣即權宜傳放罪指揮,兼已奏得朝旨。若更追劾,恐致驚疑。」詔釋其罪。(朱本刪去「乞特行遣以懲後」一句,今從新本,仍存之。)
京西路轉運判官唐義問言:「比聞多有陝西軍前亡卒首身,乞降指揮招諭,令隨所在自陳,給券送歸所屬。」詔「已降指揮,令開封府界、京東京西路軍前士卒因寒凍闕食逃歸者,依陝西、河東首限施行。」
鄜延路經略司乞以新收復米脂、□堡、義合、細浮圖、塞門五寨地土,招置漢蕃弓箭手及春耕種,其約束、補職,並用舊條。從之。(詔下□堡、義合等寨,具去年十二月六日戊午)
沈括又言:「新收五寨,雖各據地利險阻,然守具未全,糧儲露積,人兵無所存庇。欲於側近那廂軍二三千應副工作,及指揮轉運司糧儲但輸安塞堡【一】,候城寨可守則移運。」從之。
詔陝西諸路士卒軍前所犯,並與放罪,官司毋得詰問。 己丑,詔判都水監李立之:「凡為小□嘊口[二】所立隄防,可案視河勢向背,應置埽處,并都大巡河使臣窠名,無致虛設官司,橫費兵夫物料【三】。」
庚寅,翰林侍讀學士、知審官東院錢藻卒。上遣使視其家甚貧,賜錢五十萬。
辛卯,命翰林學士李清臣權知貢舉,知制誥舒亶、侍御史知雜事滿中行權同知貢舉。
判司農寺、天章閣待制王居卿知太原府,代王克臣也。先是,五路出師討夏賊無功,王中正言,經略司姑息士卒,實誘之使無固志,乃召克臣知東審官院,改命居卿。(克臣知審官,乃甲午日,今并書。)
詔:「自今皇太后行幸,百司儀衛宜依太皇太后萬歲日施行。」
是日,濟陽郡王曹佾告謝,命坐,對之涕泣,撫諭良久。
詔王中正以自京及汾、潞選募軍馬,悉付都總管司發來赴闕;官屬除見充將、副及合留充部隊將外,有差遣歸本任,餘並令隨赴闕。 錄左侍禁羅遘子昌嗣為奉職,弟遜為借職。攻米脂城中箭死也。
特封韓國大長公主女錢氏為宜春郡主。
甲午,詔自今毋以大理寺官為試院官。
上批:「代州諸寨踏成蹊徑二十有七處及瓶形寨地圖,令河東經略司指揮代州并準備提舉管勾開壕,立堠官,候北界來計會,即自團山子鋪以西分水嶺脊,依畫圖商量取直,開立壕堠;其向西踏成蹊徑處,同行修治,俱令依舊,不得展縮。」(四年八月七日,又十一月五日。此月二十五日,又二月六日。)
措置麟府路軍馬司言:「自今逃走兵員,乞許人告捕或斬級支賞,不立首限。」從之。
詔:「陝西、河東緣邊事差避官,舊任處年滿替人未至,並歸本路。如替人已至,除知州、軍、縣並額外權置,候年滿日罷。如不願補填,許所屬依減罪人例承差遣。其知州、軍、縣人準此。」 安化軍留後、魯國公、贈鎮海軍節度使、北海郡王宗肅卒。
己亥,大宗正司言:「宗室以高年抱疾,恩許私家乘垂簾肩輿出入,聞擁從猥多,驕不可長。欲乞許乘肩輿者,量出踏引,籠燭照夜毋得過兩對,如有違犯,從本司察舉。」從之。
開封府界提點司言:「詔發十將赴熙河路,費錢九萬七千餘緡,乞權借咸平等縣封樁錢。」從之。
詔:「陝西集教場出等義勇、保甲,昨案閱官誤以馬、步射弓相須拍試,其一藝應格者不得解發,可再檢視,元試弓弩一事應格,即解赴闕。」
詔開封府界提點司,聞知管城縣陸宣職事不修,體量事實以聞。提點司初不按舉,承詔即言宣闇慢迂疏,事多逋滯,糾擿稽違數條以應詔。上批:「陸宣先衝替,仍劾罪。」(朱本云:初,帝下提點司令案陸宣,而提點司案,故衝替,仍劾其罪。前史官妄以為不案,但應詔而已,皆涉詆誣,刪去。今從新本。)
太學言:「生員萬嚱等五人曾經屏斥,未嘗敘雪,而改名補試入學。」詔並斥出學,實殿一舉,今後妄冒入學者徒一年。
白虹貫日。(兩紀並係己亥日。)
庚子,河北都轉運使蹇周輔乞應結糴封樁穀所收息錢,並令措置糴便司收。從之。
大宗正司請外任宗室毋得造酒,許於舊宮院尊長及近親處寄醞。從之。 詔:「彊盜保甲教閱軍器者處死,情輕奏裁。竊盜箭二十隻,徒一年;弓,徒二年;弩,流三千里。徒罪配五百里,流罪配千里。獲竊盜保甲教閱軍器一人比二人推賞。」
詔差諸班直百一十六人,分與熙河、環慶、涇原路押隊。
詔:「諸路戍兵逾期久未更代,慮人情思歸,守戍之人展一年為替限。」
權發遣涇原路轉運副使葉康直奏「臣伏思兵勢貴聚而惡分,莫若諸路並進,相為犄角,則賊兵易以殄滅」等事,權發遣環慶路轉運判官事李察奏「攻取之計,若先得橫山,則山川險阻、人馬族帳已失其所恃,靈州雖存,其實孤壘,指日可下」等事,並詔留埙。(此密記十八日事,今附見。)
辛丑,降授西上閤門使、知坊州高遵裕責授郢州團練副使,員外本州安置。初,詔曾布根究遵裕將下損折亡失命官吏卒、鞍馬器甲,及斬戮命官、使臣未報,而遵裕用軍失律,多戮無辜事狀已明,故有是命。 遵裕自謫籍上書言:「臣熙寧初獲對便殿,嘗進橫山之議,不幸种諤暴舉,遂誤事機。繼而王韶建議青唐久為秦亭之患,每至防秋,結連諸寇,有窺蜀之心,而轄氏鼎分,有可乘之勢。臣適當秦鳳兵行,戍守古渭,特蒙驅策,與王韶上憑聖算,易武勝為鎮洮,即領軍事,既開河西,又總兵制。及景思立全軍覆沒,臣在岷州,新城有必陷之形,帥府有不救之議,而臣奮張死力,粗振軍律,復蒙拔置禁衛,領帥熙河。以臣不才,數干吏議,廢而復起,常恐孤奉國恩。今者,以環慶之節將,陛下天討之威,以兩路軍馬破覆巢穴,正在此舉,而臣稽留天誅,不副神武之略,罪當萬死。然覆轍可以為後舉之戒,臣得昧死言之。昨至慶州,精卒壯馬悉為林廣選去,本路九將之兵,老弱相半;又所得開封府界及京東、西十一將,逼期至軍,困於道塗,人氣未復,一不勝也。髃牧司所給新馬,百匹中可戰者不過二三,二不勝也。大軍啟行,器械未備,師次授兵,不暇簡閱,甲冑重大,弓弩堅強,中下之軍皆不為用,三不勝也。李察計運寡謀多用驢畜,前則窒軍行,後則費營護,四不勝也。五路並入,本出聖謨,獨臣以環慶、涇原之師直抵靈武,而諸路之兵,中路不進,五不勝也。又議者罪臣不能破賊外援,力下東關,蓋東關賊之餌兵,軍法勿食。劉昌祚,裨將也,利在一戰;臣,主帥也,務全三軍。蓋靈州至東關四十里,仍阻七級渠,主客異勢,難保萬全,昌祚亦知利害如此,今日特以偏詞藉口,自計保全。又李察以夫驢運糧,而安行中軍,未嘗親臨大寨,夫觽都無部勒,棄拋糧草,望風遁歸,因乘西賊奔衝,並指為鈔略之數。初抵瀚海,賊馬坌至,李察臨敵畏怯,因失包指,自言喪手,及不知所乘馬之存亡,突入中軍,問漢兵敗未,皆傳以為笑。竊恐昌祚、察輩偶以今日避禍得效,不改故態,他日上誤國事,故一為陛下言之。」遵裕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最新网址:wap.88106.inf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