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四百五十五
卷四百五十五 (第2/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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己亥,詔文武官有犯同案,事干邊防軍政者,令刑部定斷,申尚書省,仍三省、樞密院同取旨。從蘇轍為御史中丞時所請也。(去年十一月五日,又十二月末。)
庚子,于闐國、拂林國遣使入貢。
辛丑,詔三省,集英殿試舉人權罷春宴。
詔少府監,見計料造皇后重翟等車六乘,其罷之。(御集。)
詔以富弼預配饗功臣,其遺表恩澤特許奏異姓一人,餘人毋得引例。弼子紹庭請奏甥,故有是詔。
殿中侍御史岑象求言:「王安禮平生猥濫,至老不悛,典領雄藩,為惡尤甚。近褫職名,若及一年還復仍舊,於安禮曾無少損。伏乞放歸田里,或安置散官,仍乞將京東路容庇安禮監司悉加降黜。」詔王安禮特展一期檢舉取旨,京東路轉運使王同老知齊州,副使范鍔知蔡州,提點刑獄劉賽罰金十斤。
樞密院上冬教保甲敕。詔行之。
夔州路轉運司言:「本路軍監所產鹽,有詔立定分數,應副支還熙河路入中鈔憑。緣逐處自來別無見鹽依入中先後支還,其商賈常候三五年間方得請鹽。伏見熙河入中射請大寧監鹽係立限十年,請將三路、熙河路等處入納錢銀糧草,射請本路開達忠萬涪州、雲安軍六處鹽鈔,並依大寧監年限施行。」從之。
故左班殿直余憲特贈左藏庫副使。以死事也。(何處死事當考。)
詔內外差遣及本等改易者,止給敕,無告。(政目十二日事。)
是日,蘇轍、王巖叟皆押入,隨班奏事。
壬寅,江、淮、荊、浙等路發轉運司言:「請博易糴買綱運斛岗并糶賣人,並許人告捕斷罪外,每獲不及一石,賞錢三貫,一石五貫,每石加五貫,至五十貫止。」從之。
癸卯,寶文閣待制、知慶州范純粹為戶部侍郎,左司郎中章楶為直龍圖閣、權知慶州。(章楶本傳云:「時朝廷戒邊吏毋得外侵,夏人繇此驕橫。比入寇,乃更斥葭蘆、安疆等四砦予之【一三】,使歸我永樂之人。楶奏夏人不知義,惟嗜利而畏刑,不稍懲革,邊未得寧也。古者諸侯有罪,貶爵削地,甚則六師移之。今既憚用兵,宜稍收入其土疆,如古削地之制。舉西人之師,止當我一路,請詔諸道豫具版築,俟一入寇,即諸路皆出師,擇要地而置城砦。彼雖猖獗,壤地褊小,不過一再舉而勢蹙力窘矣。又請復安疆砦以固吾圉,招部族以離其觽,及遣間諜,設方略。時伺利出討,斬獲甚觽。賊不知我師所出,並邊部族不敢寧居。」今附七年十月十二日賊圍環州後。)
甲辰,新除給事中朱光庭辭免除命,尚書右丞蘇轍與同列議,欲如所請,簽書樞密院事王巖叟曰:「用忠實所得多。又垂簾之初,光庭排邪助正甚有力,豈可棄?」乃降詔不允。
丁未,左司諫楊康國奏:(編類章疏六年二月十八日。)「臣僚累具彈奏尚書右丞蘇轍不可為執政者,其事有六,至今未蒙聽納。臣自惟遭遇陛下,不以臣不肖,擢臣置之諫垣者,度陛下必欲激臣懦衷,使之夙夜恐懼,日思所以圖報也。今豺狼當路,姦惡在朝,臣若持祿取容,畏憚緘默,不為陛下言之,則是臣有負陛下任使矣,臣何面目復見陛下乎?此臣所以寧犯顏,竭忠而死,不願箝口,持祿而榮。萬一開悟聖聰,屏去姦惡,使朝廷清明,聽斷無惑,召來和氣,天下大安,豈獨愚臣惓惓之望,朝論上下,端人正士,以朝廷為憂者,莫不有此望也。轍有六事而陛下不以為過,此恐陛下以轍兄弟並有文學,所以眷獎之厚而用轍之堅也。果如此,則尤不可也。陛下豈不知王安石、章惇、呂惠卿、蔡確亦有文學乎?而所為如此。若謂轍兄弟無文學則非也,蹈道則未也。其學乃學為儀、秦者也。其文率務馳騁,好作為縱橫捭闔,無安靜理致,亦類其為人也。比王安石則不及,當與章惇、蔡確、呂惠卿相上下。其所為美麗浮侈、豔歌小詞則並過之,雖轍亦不逮其兄矣,兄弟由此故多得名於戚里、中貴人之家。其學如此,安足為陛下謀王體、斷國論,與共緝熙天下之事哉!王安石以文學進,而天下擾擾,此陛下之所知也。當時呂誨大奮忠義,屢疏安石,謂亂天下者必此人也,又曰必無安靜之理,皆果如其言,此亦天下所共知也。陛下若悅蘇轍文學而用之不疑,是猶又用一安石也。轍以文學自負,而剛很好勝,則與安石無異矣。安石進而韓琦、富弼、司馬光不能並處,相繼罷去,何哉?蓋趨向不同而所見者異也。正人皆去,故安石得以援引同類,則呂惠卿、章惇、蔡確接跡居廊廟,故天下擾擾,此亦陛下之所知也。今陛下顧轍之厚而用轍之堅,臣恐宰執之間,自非貪榮苟祿,有如韓琦、富弼、司馬光之人,不能與轍並處,有相繼而去者矣,又況復有睚鴺者乎!則轍於私計得行,援引朋邪,又如安石之引惠卿、惇、確共處廟堂,則天下之事又不可知也。此皆治亂所繫,非同尋常彈奏庶官違法害公之事而已。臣今所言,上可以繫朝廷安危,下可以繫生民休戚,此事甚大,不可不慮也。臣是以忘身捐命,不避禍患而為陛下言之。惟望陛下深加省察,斷自宸衷,檢會臣前後章奏,降付三省,早賜罷轍,則天下幸甚。」
集賢校理、祕書郎陳察為太常博士。
辛亥,詔:「已令供備庫使、誠州刺史楊昌達【一四】知誠州,供備庫副使楊昌壽同知誠州。自今知州闕,遷同知州充,無,即以前知州子孫充,同知如無子孫【一五】,即令新知州選擇前知州族內忠順協力之人。其同知州闕,即以前同知州子孫充,如無子孫,令知州於同知州族內選擇忠順協力之人。令荊湖北路都鈐轄司遇有闕即保明以聞。」(五年十二月十六日可考。) 是日,輔臣延和殿奏事畢,右僕射劉摯留身曲謝,因勸上以勤於學,髃臣累年未聞德音,方垂簾之時,陛下謙嘿固甚盛德,然於經筵宜頻有詢問,將逐次所講所讀之書宮中詳閱;或有議論,即明日見經筵官訪問,再令進說,所貴講學之道日益聖德。
簽書樞密院事王巖叟奏事罷,留身曲謝,太皇太后諭曰:「知卿材望,故不次用卿,更宜盡心,以報朝廷。」巖叟進曰:「臣久去言路,不得□對清光,今欲小陳區區,幸垂聽。」問:「何事?」巖叟曰:「陛下聽政以來,納諫從善,凡所更改,務合人心,所以朝廷清明,天下安靜,百姓無怨歎之聲。此成效也,願信之不疑,守而勿失,則宗社千萬世之福也。但願每於用人之際,更加審察,蓋邪正難辨,辨之一差,治亂所繫。固有外與觽同而中懷異趣,不以今日之事為然者,惟伺間隙,以幸反覆,此等不可一日容於朝。」太皇太后曰:「此事裏面常說與官家,只為官家未苦理會得,卿更說與官家。」因少進而言曰:「陛下今日進聖學者,正為要理會邪正兩字。正人在朝廷,朝廷安,人君無過,舉天下有治平之理;一邪人進,朝廷便有不安之象。非為一人遂能致此也,蓋其類應之者觽,上下蒙蔽,人主無由得知,不覺養成禍患耳。」太皇太后甚然之。又進曰:「或聞曾有以君子小人參用之說以告陛下者,果然如此,乃誤陛下之言,不可聽。君子小人無參用之理,聖人惟說君子在內、小人在外則成泰,小人在內、君子在外則成否。小人既進,君子不肯與小人爭進,惟自引去。君子既去,小人競進,則危亂之基也,不可不謹,陛下當用心於此。」太皇太后曰:「會當得。」巖叟乃退。(張舜民因巖叟繫年錄誌其墓云:六年二月,拜樞密直學士、簽書樞密,公力辭,詔遣近侍促之視事。曲謝延和,太皇太后諭曰:「知卿材望,故不次進用。」公遜謝,既而進曰:「陛下聽政以來,納諫從善,務合人心,所以朝廷清明,天下安靜,願信之勿失,則宗社千萬世之福也。用人之際,望更加以審察。邪正難辨,辨之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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