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政〔一〕第九

    本政〔一〕第九 (第2/3页)

之,苟得其人,不患贫贱;苟得其材,不嫌名迹〔八〕。



    〔一〕刘向封事云:“谗邪进则众贤退,群枉盛则正士消,故易有否、泰。小人道长,君子道消。君子道消,则政日乱,故为否。否者,闭而乱也。君子道长,小人道消。小人道消,则政日治,故为泰。泰者,通而治也。”



    〔二〕易萃彖曰:“观其所聚,而天地万物之情可见矣。”



    〔三〕“?”即“契”字。后汉书方术传第五伦令班固为文荐谢夷吾曰:“臣闻尧登稷、契,政隆太平;舜用皋陶,政致雍熙。”○铎按:程本“?”作“禹”,讹。“稷?”亦见三式篇。



    〔四〕诗十月之交。“踽”今诗作“楀”。○铎按:蹶、楀皆周幽王臣。“楀”集韵引诗作“



    ”,汉书古今人表作“萭”。此作“踽”,盖与“蹶”字相连而误为足旁。



    〔五〕论语。



    〔六〕见史记秦始皇纪。○铎按:“以”犹“与”也,下句同。



    〔七〕灌婴、樊哙、黥布、彭越也。并见史记。



    〔八〕汉书游侠传序云:“众庶乐其名迹,觊而慕之。”



    远迹汉元以来〔一〕,骄贵之臣,每受罪诛〔二〕,党与在位,〔三〕幷伏辜者〔四〕,常十二三。由此观之,贵宠之臣,未尝不播授私人进奸党也〔五〕。是故王莽与汉公卿牧守夺汉,光武与汉之遗民弃士共诛。如贵人必贤而忠〔六〕,贱人必愚而欺,则何以若是?



    〔一〕汉书贾谊传云:“窃迹前事”,颜师古注:“寻前事之踪迹。”“迹”与“迹”同。汉元,谓汉元年。汉书平帝纪元始五年诏曰:“汉元至今。”律历志云:“黄帝调律历,汉元以来用之。”



    〔二〕汉书王嘉传云:“往者,宠臣邓通、韩嫣骄贵失度,逸豫无厌,小人不胜情欲,卒陷罪辜。”  〔三〕管子八观篇云:“请谒得于上,则党与成于下。”



    〔四〕诗雨无正云:“既伏其辜。”  〔五〕管子明法解云:“群臣以虚誉进其党。”后汉书仲长统传昌言法诫篇云:“权移外戚之家,宠被近习之



    ,亲其党类,用其私人,内充京师,外布列郡。”



    〔六〕吕氏春秋重己篇云:“人主、贵人”,高诱注:“贵人,谓公卿大夫也。”



    自成帝以降,至于莽,公卿列侯,下讫令尉〔一〕,大小之官,且十万人,皆自汉所谓贤明忠正贵宠之臣也。莽之篡位,惟安众侯刘崇、东郡太守翟义思事君之礼,义勇奋发〔二〕,欲诛莽。功虽不成,志节可纪〔三〕。夫以十万之计,其能奉报恩〔四〕,二人而已。由此观之,衰世群臣诚少贤也,其官益大者罪益重,位益高者罪益深尔〔五〕。故曰:治世之德,衰世之恶,常与爵位自相副也。



    〔一〕续汉书百官志云:“县万户以上为令,不满为长。尉大县二人,小县一人。”  〔二〕汉书陈汤传云:“策虑愊亿,义勇奋发。”  〔三〕汉书元后传云:“莽为摄皇帝,改元称制,宗室安众侯刘崇及东郡太守翟义等恶之,更举兵欲诛莽。”义见翟方进传。○铎按:刘崇与相张绍谋诛莽,语在莽传。



    〔四〕“奉”下脱一字。按救边篇云:“凡民之所以奉事上者,怀义恩也。”此当云“奉上报恩”。○铎按:邵本臆补“国”字。



    〔五〕盐铁论褒贤篇云:“其位弥高而罪弥重,禄滋厚而罪滋多。”



    孔子曰:“国有道,贫且贱焉,耻也;国无道,富且贵焉,耻也〔一〕。”诗伤“皎皎白驹,在彼空谷”〔二〕,“巧言如流,俾躬处休〔三〕。”盖言衰世之士,志弥洁者身弥贱,佞弥巧者官弥尊也。方以类聚,物以群分〔四〕,同明相见,同听相闻,惟圣知圣,惟贤知贤〔五〕。



    〔一〕论语“国”俱作“邦”,此避高祖讳。列女传柳下惠妻传亦作“国”。



    〔二〕白驹。



    〔三〕雨无正。  〔四〕易系辞上传。



    〔五〕分、闻、贤韵。韩诗外传五云:“同明相见,同音相闻,同志相从,非贤者莫能用贤。”汉书元后传:‘成帝谓王章曰:“惟贤知贤,君试为朕求可以自辅者。”’魏志杜袭传:‘袭曰:“夫惟贤知贤,惟圣知圣。”’盖本此。



    今当涂之人〔一〕,既不能昭练贤鄙〔二〕,然又却于贵人之风指〔三〕,胁以权势之属托〔四〕,请谒阗门〔五〕,礼贽辐辏〔六〕,迫于目前之急,则且先之〔七〕。此正士之所独蔽,而群邪之所党进也。  〔一〕○铎按:“当涂”注见明闇篇。



    〔二〕○铎按:文选月赋注引埤苍:“练,择也。”尔雅释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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