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一十三章:此生有“时”最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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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百一十三章:此生有“时”最幸 (第1/3页)

    秦时脸上的疤痕到底没有除去。虽不如以前俊逸,却更添了一股成熟的味道。段明月常常抱怨,他如今走出去,只怕是抢的女生更加多了。秦时认为她简直多虑,他是中年人的年纪,性格又不讨人喜欢。对于与陌生人的相处,洁癖的个性简直发挥到极致,还真是难有其他女人会喜欢他。段明月又问他,为什么对别人那么挑剔,对她却能够容忍。要知道在他刚到温哥华的时候,她不愿意再住在医院,他又不愿意其他人在他们的房子里共住,一应日常生活都只能他来照顾她。汤碗茶杯碰到他身上那是家常便饭,打破碗碟更是经常。可他从来没有一句“sayno”的。秦时只道他也不知,明月却总以为他是不好意思说。想想看,连要她一句“不再离开”都要用那么多“花招”来逼她自己领悟,自己说出口的人,其实能有多外向呢?所幸他还是个律师,倘若做了别的职业,还不知道要怎样闷骚的。

    这些话都只好放在自己心里,明月可不敢当着他的面说,到时候他要耍点儿什么“阴谋诡计”的,她完全不可能是他的对手。

    飞机起飞,他在她身旁睡了,段明月拧着眉毛侧头看他。她昨晚上睡得太久,一点儿都没有困意,现在清醒得很。她要了杯橙汁,喝了两口枕着手臂看他。眉毛、眼睛、鼻子、一边看一边笑,到后来忍不住动起手来了。其实并未睡着的秦时当那时抓住了她那只作怪的手,正要教训她。走廊有曼妙女子走过,看到秦时,往后退了几步站住,惊讶又惊喜的低喊出声:“秦时?”

    段明月顺势看过去,是一个身材曼妙,面容姣好的眉毛女子。她并不认识。秦时转脸看到那个女人,并没有第一时间向段明月介绍她,明月感受出来,他对她有些隐瞒。

    秦时和她寒暄起来。从那个女人的言语之间两人从前是有交集,女人与秦时说话显得十分热络。明月便有些吃味。

    秦时未第一时间向段明月介绍自然有他的考虑,可是他也很快察觉到明月的不快,于是寒暄了两句,和那女人介绍:“段明月,我太太。”

    他握着明月戴戒指的手与那女子看了看,又对段明月说:“这是高琳。”

    明月耐着心火勉强和那女人打了招呼,又趁势再度将她仔细打量了一番。同时的,那个女人也在打量她。段明月越加觉得不舒服。等她走了之后就不高兴说话,自己靠在一边。

    秦时问她也懒懒的。甚至是将左手无名指上的戒指拿了下来,握在手心里揣着。秦时看在眼里。他探手过去,有意问:“尺寸不合适?”

    段明月当然不会回答说“是”。她白了他一眼:“我记得我们还没有登记。”

    戒指是欧阳进在欧阳东住的别墅保险箱里找到的,秦时让芬芬第一时间寄到了温哥华。然后,他将钻石与戒指结合,做成了钻石戒指与段明月求婚。意思便是他与明月此生永不忘记段氏夫妇的意思。明月很感动,当时就同意了。可是因为明月的坚持,他们并没有在温哥华登记。这次回国的目的也有注册的原因在里面。谁知道在飞机上遇到这么一茬。段明月便闹起别扭来。秦时问什么她都不回答。以至于秦时不得不妥协,坦白。

    他叹了口气,道:“我和高琳没什么。”

    “我当然你和她没什么,”她哼了一声,“可是她对你有没有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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