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七十二章 崇拜黎华的日本妹子

    第一百七十二章 崇拜黎华的日本妹子 (第3/3页)

哈音乐振兴会我去联系过了。他们不太重视我,接待的级别也很普通。至于我们的提议,他们也不是没兴趣。说起来,这事儿哥伦比亚公司的兴趣更大一些,可他们的大概意向是想在中国开分公司作为交换。”谈起正事儿,黎华的声调变得沉稳起来,“我没答应。后来,我争取了一次三方碰头会谈,虽然他们派来的都只是中层干部,但意向还是有的,暂时也商量了一个初步的规划——哥伦比亚公司可以垫资,雅马哈集团也可以考虑和我们合作,在音乐器材、人脉、甚至资金上做出支持,股份以四三三的比例持股,我们四,拥有分公司的经营权——不过,这一切的前提是,一年之内,我们在日本发行的单曲卖出超过百万张在此之前,我们的作品由哥伦比亚公司发行,比如,昨天唱的第一首《負けないで》。如果我们达不到目标,唱片的利润我们只能获得10%;如果销量能超过百万张,我们能分成30%的利润——原则上按我们的规则来。合资分公司成立之后,我们那四成股份,需要我们在五年之内买回来。而且,在机会合适的时候,我们需要牵头,让哥伦比亚公司和雅马哈集团,分别和国内文化部接触接触。”

    百万……虽然看上去挺苛刻,但毕文谦倒不太在乎:“文化部的事情,由你自己决定。这个规划本身嘛,我同意。但持股比例,改成六二二,我们六——持股不占绝对多数,很可能闹妖蛾子。你告诉他们,前期垫资不需要太多,一个小规模的公司就行了,但除了唱片公司,还要成立相应的艺人事务所,一个公司,两个部门。五年之内,我们以原数的5倍金额购回股份。”

    黎华在电话里默默琢磨了一会儿,忽的笑了:“你果然比我硬气多了。就依你!我打听过的,在日本成立唱片公司,对于那些资本家来说,只是小钱,关键还是演艺圈里的人情交往。这一回,要不是哥伦比亚公司协助,我也登不了台,就算真上去了,也只能清唱。”

    或许吧……也只有这几年,日本人能这么财大气粗了。

    毕文谦没有反驳黎华的话,再聊了几句,叮嘱了下安全,就挂了电话。

    然后,继续翻起了日语教材。

    直到万鹏敲响了办公室门。

    “先坐。”合上书,毕文谦起身给万鹏倒了杯水,“三个事情。第一,黎华昨天的演出,好像效果不错,她和日本一些公司的谈判也有进展。第二,可以的话,找一个京城附近的部队,最好是作风硬朗有优良传统的那种,比如有类似铁军称号的,安排夏林下部队去军训三个月。除了耗费嗓子的项目排除之外,其他的,一律按男兵的标准训练。这事儿能快就快一些,趁还在暑假,夏林下学期的课程尽量少耽误几天。第三嘛……”

    毕文谦站在办公桌边靠着,背着手,望了望窗外。

    “我记得之前和你说过,请你帮忙带一句话,关于计算机用于音乐的事情。还记得吧?”

    万鹏微微点头——前两件事已经让他有些忍着说话的欲望了。

    “我有一个课题:将音像制品的内容数据化,压缩存放进一张类似唱片的光盘里,用专门制作的播放机器,播放出影像。”看着万鹏的眼睛,毕文谦认真地点头,“像《牵手》那样的小电影,或者说MTV,必然成为将来流行音乐的重要的表现和传播方式。但无论是乡村的流动电影院还是城镇里的固定电影院,都不能满足时常播放的需求。所以,这样的发明,必然会引领时代。不是我们发明出来,就是外国发明出来。我希望中国抢到这个先手。等公司运营走上正轨了,从明年起,我会投资这项发明。无论你请的是哪个单位的专家,无论是保密单位还是清华大学,甚至民间企业,只要你觉得适合,都可以。我只有一个要求——5年之内发明出来,我会申请专利,成立相应的生产企业,七年内投产。可以和现在一样,混合所有制。”

    历史上的VCD,就是七年之后由国内的民间企业发明的。毕文谦不觉得自己的要求苛刻,他要的,只是把这项专利掌握在自己人手里,而不是任由“历史”上让人气恼的桥段重新上演一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