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政客与金主
第十四章 政客与金主 (第1/3页)
“……我强烈的建议您,可以尝试一下登山运动!”
坐在亨特拉尔家的沙发上,罗斯福的表情充满了热情:“几年前在欧洲度蜜月的时候,我曾经登上了勃朗峰,数千米的高峰能够让你见到很多不一样的风景。亨特拉尔先生,你的身体很强壮,我相信如果登山的话也可以征服许多高峰……”
很明显,西奥多?罗斯福先生非常的健谈。
这一点约翰一点儿都不意外,因为政治体制和理念的缘故,几乎每一个美国总统的嘴皮子都非常利索,也必须利索。除了大量的金钱支出之外,他们还必须依靠大量的演讲来说服选民们,越是出色的总统,就越是其中的佼佼者。
老小罗斯福,无疑都是个中高手。
而且约翰还知道除了运动和政治方面的活跃之外,罗斯福还是个历史学家。不是那种人们恭维的历史学家,而是真正的那种。《1812年战争中的海战》和《征服西部》等历史著作,让罗斯福后来成为了美国历史学会的主席——当然,这里面肯定也有他曾经担任总统的功劳。
不管怎么说,老罗斯福是个很讨人喜欢的家伙。
至少在接触了十几分钟之后,约翰差点儿都要扔掉自己心中的成见,喜欢上这个白人至上的家伙了。
不过聊了一会儿之后,约翰还是眉头一挑笑道:“罗斯福先生,我听说您之前是在华盛顿工作,现在是打算回纽约吗?”
“是的,先生。我之前在公共服务局工作。”
点了一下头,罗斯福耸了耸肩笑道:“不过您知道的,美国有很多事情都不是靠着一腔热情可以解决的,所以……我打算回纽约工作了。“
“呵呵,明白。”
微微一笑,约翰认同的点了点头。
这个时代的美国处在最好的时期,绝佳的地理位置、丰富的资源、大量的外来移民构筑了最好的外界条件。而落后于欧洲列强的工业,却又给他们创造了使用新技术的最好土壤,所以美国人迎来了大发展的时机。但是同样的,这也是美国历史上最腐败的一段时期,从上到下,从政府到底层,到处都充斥着黑暗的角落。罗斯福在华盛顿的经历,约翰上辈子好像也在网上看到过一鳞半爪,好像是去抓那些腐败的官员,被人排挤的无处容身……
端起杯子喝了口咖啡之后,老亨特拉尔笑吟吟的说道:“约翰可能不太清楚,十年前的时候,罗斯福先生可是竞选过纽约市长的。”
“哦?十年前?”
约翰微微一愣,狠狠眨了一下眼睛。
十年前的罗斯福最多也就是二十八九岁的样子吧?就敢去竞选纽约市长?
“当然,我失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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