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三章 别叫我前辈

    第七十三章 别叫我前辈 (第2/3页)

院落中的花花草草,被这黑血一沾,迅速地枯萎下去,可见这黑血毒气之巨。

    而雷克萨斯喷血之后,脸上却好像恢复了一丝丝的血色,不再向刚才那样白得怕人了。凯瑟琳心中忐忑,又有些隐隐的兴奋。

    如果她知道雷克萨斯在幻境中看到了什么,恐怕也一样会吐血吧。

    “1520年,哈哈哈哈哈,1520年!我居然能和来自1520年的小娃娃面对面喝茶,这噬魂魔戒还真是好玩啊!”在另一个空间中,天剑显得很兴奋。

    “前辈前辈,你没出毛病吧?”雷克萨斯伸出胳膊,隔着桌子拍天剑,试图让这个几百年的老鬼正常一点。

    天剑停下了大笑,摆手道:“我才四十五,别叫我老前辈,你要是不嫌弃就叫我声大哥。”

    “大哥?你家大哥比你早生两百岁?”雷克萨斯撇嘴。不过这话他是不敢明说的,

    天剑却没有察觉到他的微妙情绪,摇着头感慨道:“岁月悠悠啊!”

    “好了天剑老兄,我不是来听你抒情的,你能不能告诉我,这里是哪,我为什么会来到这里,为什么会遇见你,你怎么会活到现在,你要对我做什么?”雷克萨斯一口气问出了心中所有的疑问。

    面前的这个天剑略显粗豪,但和这样的一个家伙交谈,倒是没什么压力。

    “这个啊?”天剑喝了一大口茶,“说来话长,不过也可以简单明了地告诉你——我们是在噬魂魔戒开辟的空间里。你是不是找到了噬魂魔戒,然后认主了?”

    “是啊。”雷克萨斯点头,“但是认主……什么是认主啊?”

    “简单的说,认主需要经过两个步骤。首先,要用强大的魔力源流,把戒指的封印冲开。然后,佩戴戒指的人需要战死一次,用生命表示对魔神撒旦的忠诚!”

    天剑讲述起这些东西,还是很严肃的,不像刚才那样活像个老顽童。

    “战死一次?用生命表达忠诚?”雷克萨斯听得有点晕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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