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三章 别叫我前辈

    第七十三章 别叫我前辈 (第3/3页)

  天剑却很郑重地点了点他的铁脑袋:“是这样的。噬魂魔戒在历代的魔族元帅手中传承,却没有一个人可以获得它的力量,就是因为这种艹蛋的规定。反而一些靠着机缘巧合,得到噬魂魔戒又不小心死掉一次的家伙,才可以成为它的主人,比如埃尔隆德,也比如我。”

    “……”雷克萨斯翻白眼。这话的信息量有点大啊!

    首先,照天剑这么说,自己现在已经是一个死人了。

    如果不是中了腐尸毒死掉,这噬魂魔戒是根本打不开的。黑袍人加里森知道了这一节,只怕要迫不及待的找块豆腐磕死吧!

    而那最后一句,又是什么意思?埃尔隆德,死过?

    天剑像是看出了雷克萨斯心中的疑惑,飞快解释道:“十年之前,人类的联军攻破了魔族的都城,埃尔隆德一个人,面对着魔族皇帝,以及七位魔将的围攻,虽然他实力超群,也不是他们的敌手。他杀死了其中一人,抢到了这枚噬魂魔戒,据为己有。然后,他就死在了魔族皇帝手下……”

    雷克萨斯想说“那都是两百年前的事了”,但还是没说。

    “埃尔隆德死后,这枚魔戒,却因此而被激活了。埃尔隆德依仗着魔戒,实力激增,一连干挺了对面七八个人,最后亲手割下了魔族皇帝的头颅。但世事无常,这枚戒指的力量固然强横,但拥有它的人,都会被魔戒中的邪气侵蚀,变得嗜血嗜杀。”天剑长叹一声。

    “我那时作为他的友人,看着他大肆修建陵墓,征召民夫修万里城,修建雄伟的云霄圣城,才终于明白,噬魂魔戒对他的影响,无时无刻不在进行。噬魂魔戒的黑暗力量,会逐渐腐蚀人的心智,埃尔隆德日益丧心病狂,制造了无数的屠杀冤案,帝国一片腥风血雨。”天剑端起茶杯,轻轻抿了一口,“那时,我决定阻止他,于是潜入皇城,抢到了噬魂魔戒。可我却不敌埃隆本人,加上几位圣辉骑士,还有皇城卫队的围攻。”

    “你抢到戒指,然后也死了,所以再一次开启了戒指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