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通赋(三)
明通赋(三) (第3/3页)
建禄遇正官第一,正财次之,惟煞寿不永。
若羊刃之月,纯煞第一,财格则防横事。
癸卯、乙卯、己巳、乙丑,此命纯煞乃能尽善,亦贵为极品。甲戌、丁卯、己巳、乙亥,官煞混杂,赖甲己合化为贵。
因杂化力过,不得善终。
全印、全冲、全制、全食,命强无破,则禄受千锺。
全印,如甲日见子癸壬亥,或正,或偏,无所驳杂。
全冲,如地支纯亥、纯巳、纯子、纯午之类,冲出禄马。
或寅申巳亥,子午卯酉,辰戌丑未,皆是。
全制如甲日见丁字或午字,伤尽官星,虚空生出土来为财。全食,如甲见丙,柱中纯寅之类,须得日主生旺,正库临官。月日时者,皆贵人也。
如己未、乙亥、丙寅、辛卯,此全印驳杂,又有辛财克刑,运行身旺则贵显。行身衰,则刑陷。
如辛亥、己亥、辛亥、己亥,四柱纯亥,冲出巳中丙戊。
全冲为贵。)
日干太旺无依,若不为僧,固宜为道。
天元赢弱无辅,若不为技,则当为巫。
此言太过不及,皆不为吉也。
太过,则财官死绝,所以主孤。
不及,则财官难任,所以主艺。
见造化,贵中和也。若有依有辅,则不可以是论。
《喜忌篇》云:柱中官星太旺,天元赢弱之名。
日干旺甚无依,若不为僧即道。
身弱有生必发,忌财马以相伤。
此身弱用印忌财伤印,为贪财坏印之说,须分财印轻重言之。《喜忌篇》云:日干无气,时逢羊刃不为凶。
羊刃所以劫财,柱中财多身弱,故羊刃不忌。须并论之。
食神逢枭则夭,喜财星而生救。
此食神怕枭,要财制枭,为用神有救,须分财轻重言之。
印则忌财,食则要财,义各有所当也。
甲子日逢子时,没庚辛申酉丑午,谓之禄马飞来。
此子遥巳格也。
庚申时逢戊日,无甲丙卯寅午丁,名曰食神明旺。
此专食合禄格也。
《喜忌篇》云:庚申时逢戊日,名食种干旺之方;
月犯甲丙卯寅,此乃遇而不遇。是也。
庚壬子冲午禄,切忌丙丁。
此正冲禄马格也。
辛癸丑合巳宫,须嫌子巳。
此丑遥巳格也。
《喜忌篇》云:辛癸日多逢丑地,不喜官星。
岁时逢子巳二宫,虚名虚利。是也
丙午丁巳准此,最忌刑冲。
此倒冲禄马格也。
壬子癸亥例同,亦防填实。
以上正冲、倒冲,遥合,通融,互文见义。
举丙丁与巳,忌填实也。举子,忌刑冲也。
如丙子、庚寅、丙午、癸巳;
庚寅、壬午、丙午、戊戌,二命喜寅午戌全。
如辛酉、癸巳、丁巳,乙巳;
癸卯、丁巳、丁巳、乙巳,二命喜巳字多,不论有合、无合,皆吉。惟忌辰字绊住,则不能冲。却喜巳酉丑全,是正冲格也。《喜忌篇》云:若送伤官月建,如凶处未必为凶;内有正倒禄飞,忌官星亦嫌羁绊。是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