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一百六十二 ◎州郡部八

    卷一百六十二 ◎州郡部八 (第3/3页)

溪,见一人长八尺,具衣冠,右祛衣,走马前。桓公问於管仲,对曰:"山之神有俞儿,霸王之君兴则前导,祛衣示前有水,右祛衣从右方涉。"至卑耳之溪,从左方涉,其深至膝;自右已涉。桓公拜曰:"仲父之圣至於此。"



    《魏志》曰:曹公北征乌丸,田畴自卢龙道引军出卢龙塞,堑山堙谷五百馀里,经白檀,历平冈,登白狼,望柳城。道今在卢龙县。



    营州



    《十道志》曰:营州,柳城郡。《禹贡》冀州之域。其在十二州为营州地。周为幽州。春秋为山戎之地。战国时属燕。秦、汉为辽西郡。



    《郡国志》曰:地当营室,故曰营州。



    《汉志》曰:辽西郡,秦置。属幽州。领县十四。



    《后汉书》曰:辽西郡,即乌丸鲜卑蹋顿所居。



    《十六国春秋·慕容皝传》曰:柳城之北,龙山之南,所为福德之地也。可营制规模,筑龙城,构宫室。改柳城为龙城县,遂都之,改曰和龙宫。



    《后汉舆地记》曰:舜分齐营州之域燕西,置营丘郡於其域内。今柳城县有营丘城。



    德州



    《元和郡县志》曰:德州,平原郡。《禹贡》兖州之域。春秋战国时齐地。秦兼天下,为齐郡地。汉分齐郡置平原郡。



    《汉志》曰:平原郡,高帝置。王莽曰河平。领县十九。



    《十道志》曰:蓚县,本汉条县也。景帝封周亚夫为条侯。后改为蓚。



    《汉志》曰:蓚县,属信都。莽曰脩治。



    《元和郡县志》曰:安德县有鬲津枯河,《禹贡》九河之一。



    《汉志》曰:鬲县,属平原。王莽曰河平亭。



    棣州



    《元和郡县志》曰:棣州,乐安郡。《禹贡》青州之域,又曰兖州之域。春秋时为齐地。秦并天下,为齐郡。汉为平原、渤海、千乘三郡地。



    《左氏传》曰:锡我先君履,东至於海,西至於河,南至於穆陵,北至於无棣。



    《十道志》曰:厌次,本汉富平县。



    《汉志》曰:富平,侯国。属平原郡。王莽曰乐安亭。后汉明帝改为厌次。



    《汉书·东方朔传》曰:朔,平原厌次人也。



    《十道志》曰:滴河县,本汉朸县也。(朸,音力。)



    《汉志》曰:朸,属平原郡。莽曰张乡。



    《十道志》曰:蒲台,本汉湿沃县也。



    《汉志》曰:湿沃,属千乘郡。莽曰近亭。



    《三齐记》曰:蒲台高八十尺,始皇所顿处。台下萦蒲系马,今蒲犹萦也。



    沧州



    《十道志》曰:沧州,景城郡。《禹贡》兖州之域。虞舜及周,为幽州之域。春秋时属齐、晋。七国时属齐、赵。秦并天下,以齐地置齐郡,以赵地置钜鹿郡。汉高帝分钜鹿置渤海郡,分齐郡置平原郡。



    《汉志》曰:渤海郡,高帝置。莽曰迎河。在渤海之滨,因以为名。



    《图经》曰:渤海,实沧州之地,属赵分居多。



    《汉书》曰:赵分地薄人众,丈夫相遇游戏,悲歌慷慨,起则椎剽掘冢,作奸巧,多弄物,为倡优。



    《十三州志》曰:渤海风俗鸷戾,高气力,轻奸凶。



    《十道志》曰:清池县,汉之浮阳县也。



    《汉志》曰:浮阳,属渤海郡。莽曰浮成。



    《十三州志》曰:浮阳,浮水所出,东入海。



    《汉书》曰:宣帝时,渤海饥,盗贼起。龚遂单车入境平之。后劝叛者卖剑买牛,民皆知劝。



    《汉志》曰:平童县,灵帝改曰饶安。属渤海郡。



    又曰:乐陵县,属平原郡。莽曰美阳。



    贝州



    《元和郡县图志》曰:贝州,清河郡。《禹贡》兖州之域。春秋时属晋。七国时属赵。秦兼天下,以为钜鹿郡。汉又分置清河郡。



    《十道志》曰:周武建德六年,北齐于此置贝州,以贝丘为名。



    《左氏传》曰:齐襄公田於贝丘。



    《汉志》曰:清河郡,高帝置。王莽曰平河。属冀州。领县十四。



    《图经》曰:清河县,秦为厝县。(厝音翅亦反。)汉为信城县。



    《汉志》曰:厝,属清河郡。王莽曰厝治。安帝以孝德皇帝葬於厝,改曰甘陵。



    《十道志》曰:武城,赵邑东武城也。



    《史记》曰:赵平原君胜封东武城。



    《元和郡县志》曰:夏津县,本鄃县也。



    《汉志》曰:鄃县,属清河郡。王莽曰善陆。



    《汉书》曰:高后封吕他为鄃侯。



    《太平御览》 宋·李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