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二百九 ◎职官部七

    卷二百九 ◎职官部七 (第2/3页)

。魏氏大司马、大将军各自为官,在三司上;晋以石苞为大司马,次三司下。



    《晋诸公赞》曰:义阳王为大司马时,父孚为太宰。父子居上公,中代以来未之有也。



    《晋中兴书》曰:王猛少贫贱,鬻畚为事,常至洛阳货畚。有人於市贵买其畚云:"家近在此,可随我取直。"猛随去,忽至深山,此人曰:"且住,当先启道君。"须臾,猛进,见一公踞胡床,头白,侍从十许人,有一人引猛,云:"大司马公可进。"猛因拜老公,公曰:"王公何缘拜?"即十倍售畚直,遣人送猛出山。顾视,乃嵩高山也。



    《齐职仪》曰:大司马,品第一,秩中二千石,金章紫绶,武冠绛服朝,佩山玄玉。其在少昊,则雎鸠氏之任;颛顼以司马主火;尧命羲叔为司马,夏官也。唐夏二代以司夏官,弃居其职。周成王以毕公高为司马。楚汉之际,曹参、周勃始居其职。



    又曰:大司马府,旧为阙,王莽篡位,故贬去阙焉。



    《后魏书》曰:安定王休领大司马,高祖亲行诸军,遇休以三盗人徇於六军,将斩之,有诏赦之。休执曰:"陛下将远亲衡、霍,故亲御六师,跋涉野次。军行始尔,已有奸窃,如其不斩,何以息盗?"诏曰:"大司马执宪诚如是,但因缘会朕,王者之体,亦时有非常之泽,虽违军法,可特原之。"乃奉诏。高祖谓司徒冯诞曰:"大司马严而秉法,君不可不慎。"於是六军肃然。



    《后周书》曰:夏官谓之大司马。(卿掌邦政,以建邦国之九法。佐皇帝平邦国,大祭祀掌其宿卫,庙社列奉牺牲。)



    《管子》曰:昔黄帝得大封,辨乎四方,故使为司马。



    又曰:凉风至,白露下,天子命左右司马全组甲、厉士众。



    《傅子》曰:曹大司马之勇,贲育弗如也。(曹仁。)



    《博物志》曰:太公望为灌坛令,文王梦见妇人当道哭,问其故,曰:"吾泰山之神,嫁为西海妇,灌坛令当吾道。"梦觉,召太公,三日,果疾风暴雨。文王乃拜太公为大司马。



    《班彪上事》曰:元狩六年罢太尉,置司马。时议以北军中候有千人,司马故加之为大司马,所以别大小司马之号也。



    三公府掾属



    ☆太尉长史



    应劭《汉官仪》曰:太尉、司徒、司空长史,秩比千石,号为毗佐三台,助和鼎味。



    太尉掾



    《汝南先贤传》曰:李宣字公休,为太尉黄琼所辟。时寒暑不和,琼见掾属曰:"是太尉无德,愿诸掾有以匡之。"次乃宣,宣曰:"明公被日月之衣,居上司之位,辅弼天子,处谏诤之职,未有对扬謇謇之言;其所旌命,不授岩谷之士,小掾私所以于邑。"



    《广州先贤传》曰:邓盛字伯真,苍梧人,为太尉诸曹掾。彭城相左尚以赃获罪,三府掾属拷验,逾年不竟。更选盛覆拷,盛至狱,洗沐尚,解械赐席,乃谓尚曰:"君受国重恩,而所坐事理如此,今遇君子不可以小人道相待。"尚感盛至意,对曰:"今使君相於如此,尚独何心敢不以死相归乎?"即引笔具对。



    《卫玠别传》曰:玠,字叔宝。陈留阮千里有令闻,当年太尉王君见而问曰:"老庄与圣教同异?"阮曰:"将无同。"太尉善其言而辟之为掾,世号曰"三语掾。"君见而嘲之曰:"一言可辟,何假三?"阮曰:"苟是天下民望,可无言而辟,复何假於一言!"



    崔实《政论》曰:且三公,天子之股肱掾属,则三公之喉舌。天子当恭已南面于三公,三公亦委策掾属以答天子。



    太尉从事中郎



    《后魏书》曰:郭景尚,字思和,涉历书传,迁太尉从事中郎,善事权宠,世呼为"郭尖"。



    干宝《司徒议》曰:从事中郎之职,各掌其所治之曹而纪纲其事,维正大体,参辅谋议。



    太尉主簿



    《后魏书》曰:元庆智性贪鄙,为太尉主簿,事无大小,得物然后判,或十钱二十钱,得便取之,府中号曰十钱主簿。



    《广州先贤传》曰:邓盛字伯直,为秭归令,闻母病,解印绶决去。太尉司马公嘉其所履,服竟,辟之。初入府,为主簿。



    司徒长史



    《东观汉记》曰:吴梁为司徒长史,以清白方正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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