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二百一十七 ◎职官部十五

    卷二百一十七 ◎职官部十五 (第2/3页)

属,皆质正焉。



    《汉书》曰:成帝置尚书五人,其三曰民曹,主人吏上尚书事。



    《吴志》曰:孙休初即位,户部尚书阶下读奏。



    《梁书》曰:到溉为左民尚书。溉身长八尺,美风仪,善容止,所莅以清白自修。性又率俭,不好声色,虚室单床,傍无姬侍;自外车服,不事鲜华,冠履十年一易,朝服或至穿补。传呼清路,示有朝章而已。



    又曰:何胤,字子季,为左民尚书,后辞官,隐於若邪山云门寺。敕给白衣尚书禄,胤固辞。



    又曰:到洽为御史中丞,兄溉为左民尚书。旧制中丞不得入尚书下舍,洽引服亲不应有碍,刺省详决乃许入溉省,亦以其兄弟素笃,不能相别也。



    又曰:周弘正为左民尚书,夏月著犊鼻裈,衣朱衣,为有司所弹。其放达如此。



    ○户部侍郎



    《唐书》曰:李林甫引萧炅为户部侍郎,尝与何挺之同行庆吊。客次有《礼记》一卷,炅读之曰:"蒸尝伏腊。"炅早从宦,无学术,不识"伏腊"之意,误读之。挺之戏问,炅对如初,挺之白张九龄曰:"省中岂得有伏猎侍郎!"由是出为岐州刺史。



    又曰:李绛为户部侍郎,尝因次对,宪宗曰:"户部比有进献,至卿独无何也?"绛曰:"将户部钱献入内藏,是用官物以结私恩。"上耸然,益嘉其直。



    又曰:长庆中孟简代崔群为户部侍郎。是官有二员,其判使案者别居一署,谓之左户。元和以还号为清重之最,宰辅登用多由此而去。



    又曰:张平叔长庆中为户部侍郎。平叔狡险大言,因王播以进。既掌财用,常屈公利,以便嬖幸多狎之。既有宠於上,进退便僻杂以优谐,或自称老奴,无复大臣之体。尝奏事毕,降阶复升。又有论奏佻荡轻脱,上每为笑容之,在班列间,玩狎郎吏,哗肆无忌。请变榷盐法,请宰相为之使,因以自求枢机之任。每月内制出,辄疑授已,整衣冠以俟,后人多笑之。



    又曰:庾敬休字顺之,为户部侍郎,奏两川米价腾踊,百姓流亡,请粜两川阙官职田禄米以救贫人。从之。



    ○户部郎中



    《六典》曰:户部郎中、员外郎,掌分理户口、井田之事,凡天下十道,任土所出而为贡赋之差。



    《隋书》曰:高构征拜比部侍郎,寻转民部。时内史侍郎晋平东与兄子长茂争嫡,尚书省不能断,朝臣三议不决。构断而合理,上以为能,召入内殿,劳之曰:"我闻尚书郎上应列宿,观卿才识,方知古人之言信矣。嫡庶者,礼敬之所重,我读卿判数过,词理惬当,意所不能及也。"赐米百石。由是知名。



    《唐书》曰:韦维少习儒业,博涉文史,举进士,自大理丞累至户部郎中,善於剖判。时员外郎宋之问工於诗,时人以为户部有二妙。



    ○户部员外郎



    《唐新语》曰:吕太一迁户部员外。户部与吏部邻司,吏部移牒户部,令墙宇悉竖棘以防令史交通。太一报牒曰:"眷彼吏部铨综之司,当须简要清通,何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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