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二百二十七 ◎职官部二十五

    卷二百二十七 ◎职官部二十五 (第3/3页)

事,(台中事悉总之。)定殿中监察以下职事及进名改转,台内之事悉主之,号为台端,它人称之曰"端公"。其知杂事者谓之杂端,最为雄极。食座之南设横榻谓之南床,殿中监察不得坐。(亦谓之痴床,言处其上者,皆骄傲自得,使人如痴,故谓之痴床也。)凡侍御史之例,不出累月则迁登南省,故号为南床。百日察其行止、出入、揖让、去就。殿中已下,皆禀而随之先后,亏失者有罚。



    又曰:二汉侍御史所掌,凡有五曹:一曰令曹,(掌律令。)二曰印曹,(掌劾日。)三曰供曹,(掌齐祀。)四曰尉马曹,(掌厩马。)五曰乘曹,(掌获驾。)豹尾之内便为禁省。



    又曰:旧例御史台不受诉讼,有通辞状者即於台门候,御史竞往门外收采,知可弹者,略其姓名。皆云风闻访知。永徽中崔义玄为大夫,劾状题告人姓名。



    《黄石公阴谋秘法》曰:荧惑,火之精,御史之象,主禁令、刑罚、收捕、纠正。



    ○殿中侍御史



    《六典》曰:殿中侍御史掌殿庭供奉之仪式。凡冬至、元正大朝会,则具服升殿。若郊祀、巡省则具服从,於旌门检察,视其文物有亏缺则纠之。凡两京城内则分知左、右巡,各察其所巡之内有不法之事。



    《三国典略》曰:齐宋世良,字元文,魏孝庄时为殿中侍御史。诣河北括户,大获游惰;至汲郡旁见有骸骨,移书瘗之。其夜有雨滂沱,孝庄劳之曰:"卿所括得丁,倍於本帐,若官人皆如此,便是更生出一天下也。"



    《唐书·官品志》曰:殿中侍御史四人,掌殿中禁卫内事。



    又曰:张行成为殿中侍御史,纠劾不避权戚,太宗以为能,谓房玄龄曰:"观古今用人,必因媒介,若行成者,朕自举之,无先容也。"



    又曰:王无竞自监察御史转殿中侍御史。旧例,每日更直於殿前正班。宰相宗楚客、杨再思尝离班偶语,无竞前曰:"朝礼至敬,公等大臣,不宜轻易以慢恒典。"楚客等大怒,转无竞为太子舍人。



    又曰:殿中侍御史郭震,劾刑部尚书赵彦昭、太子宾客韦嗣立、青州刺史韦安石曰:"彦昭以女巫赵五娘左道乱常,托为诸姑,潜相影援。既因提挈,遂践台阶,或驱车造门施妇人之服,或携妻就谒申犹子之情,同恶相济,一至於此!又张易之兄弟,势倾朝野,嗣立此际结为舅甥,神龙之初已合诛死,天网疏漏,腰领误全,与安石托附阿韦,编诸属籍。中宗晏驾,削太皇辅正之制,定阿韦临朝之策。此时朝野危惧,人神怨愤。臣忝司清宪,敢不纠弹,彦照等并请准法处分。"於是并贬官。



    《山公启事》曰:中书属通事令史孙琳限满,久习内事,才宜殿中侍御史,须空补之,不审可否?诏曰:"可!。"



    《曹氏传》曰:左拥起於碎吏,武帝以为能,擢为殿中侍御史。



    ○监察御史



    《六典》曰:监察御史掌分察百僚,巡按郡县,纠视刑狱,肃整朝仪。朝廷有不肃敬及斗失者,则纠而劾之。



    《唐书》曰:李素立武德初为监察御史,时有犯法不至死者,高祖将令杀之,素立谏曰:"三尺之法与天下共之,法一动摇,则人无所措手足。陛下甫创鸿业,遐荒尚阻,奈何辇毂之下,便弃刑书?臣忝法司,不敢奉旨。"高祖从之。



    又曰:张嘉贞,蒲州猗氏人也,坐事免归乡里,居长安。侍御史张循宪为河东采访使,荐嘉贞才堪宪官,请以己之官秩授之。则天召见,垂帘与之言,嘉贞奏曰:"臣以草莱而得谒九重,是千载一遇也。咫尺之间,如隔云雾,竟不睹日月,恐君臣之道有所未尽。"则天遽令卷帘与语,大悦,擢拜监察御史。



    又曰:纪履忠为监察御史,劾奏御史中丞来俊臣犯状有五:一专擅国权,二谋害忠善,三赃贿贪浊,四失仪勃礼,五淫昏很戾。论兹五罪,合至万诛,请下狱理罪。



    又曰:萧至忠为监察御史,弹凤阁侍郎同凤阁鸾台三品苏味道赃污贬官。御史大夫李承嘉尝召诸御史责之曰:"近日弹事不咨大夫,礼乎?"众不敢对,至忠曰:"故事,台中无长官,御史人君耳目,比肩事主,得各自弹,事不相关,或先白大夫而许弹事,如弹大夫不知白谁也?"承嘉默然,而惮其刚正。



    又曰:崔琬为监察御史,弹奏宰相宗楚客、纪处讷等骄恣跋扈,请收劾之。旧制,大臣有被御史弹者,皆俯偻趋出,待罪朝省。楚客瞋目作色,称以忠鲠被诬。中宗令琬与楚客约为兄弟,人窃叹焉。



    又曰:齐澣,定州义丰人。少以词学称,弱冠制科登第。景云二年,中书令姚崇用为监察御史。弹劾违犯,先於风教,当时以为称职。



    又曰:开元五年,监察御史杜暹往碛西覆屯会郭处瓘与史献等不叶,更相执奏,诏暹案其事实。史献以金遗暹,固辞。左右曰:"公远使绝域,不可失蕃人情。"暹不得已受之,埋於幕下。既去,出境,乃移牒令收取之。



    又曰:李勉拜监察御史,属朝廷右武,勋臣恃宠,多不知礼。大将荣崇嗣於行在朝堂背阙而坐,言笑自若。勉劾之,拘於省司,肃宗特原之,叹曰:"吾有李勉,始知朝廷尊矣。"



    又曰:御史台奏准:旧例监察御史从下六人,各察尚书省一司;又准:兴元元年十月敕令监察从上第一人,察吏部礼部第二人,察兵部、工部第三人,察户部,刑部第四人者。伏以监察第一第二人已充监察及馆驿等,使新人除出使外,并无以观其能否。今请守旧制,新人分察。从之。



    又曰:元<禾贞>拜监察御史,奉使东蜀,劾奏东川节度使严砺违制擅赋,又籍没涂山甫等吏民八十八户田宅奴婢。时砺已死,七州刺史皆责罚。<禾贞>虽举职,而执政犹有与砺厚者恶之。



    又曰:杨收兄假自浙西观察判官入为监察御史,兄弟并居宪府,特为新例。



    又曰:李憕,(音澄。)太原人也。宇文融为御史,括田户,奏知名之士崔希逸、咸廙业、宇文顺、字孺卿、李宙及憕为判官,摄监察御史,分路检察以课,并迁监察御史。



    又曰:柳浑拜监察御史,台中执法之地,动限仪矩,浑性放旷,不甚检束。察长拘局,忿其疏纵。浑不乐,乞外任,执政惜其才,奏为左补阙。



    《太平御览》 宋·李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