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二百三十二 ◎职官部三十

    卷二百三十二 ◎职官部三十 (第2/3页)

太守,以治行第一,入为大司农。身为列卿,居处节俭,性公正,不可交以私,天子器之,朝廷敬焉。及卒,诏称扬其节行,赐邑子黄金百斤,以奉其祭祀。



    又曰:田延年为大司农,坐盗都内钱三千万,自杀。



    又曰:平帝元始元年,改大司农曰羲和,以刘歆为之。



    《东观汉记》曰:刘据为大司农,以职事被谴,召诣尚书,将加捶挞,尚书左雄谏帝曰:"九卿位亚三公,行则鸣玉,孝明永平始加扑罚,非古制也。"帝从之,卿於是始免扑捶。



    又曰:高诩字季回,以儒学征拜大司农。在朝以清白方正称。



    又曰:辛融字子优,为大司农,性明达,称为名卿。



    《续汉书》曰:李固为大司农。上信阉官,天下牧守多其宗亲旧故。及受货贿,有诏特拜,不由选试,乱生弥甚。固乃上表具陈盗贼所以兴,由官非其人也。



    又曰:大司农卿一人,中二千石,掌诸钱穀金帛。



    又曰:赵典字仲经,为大司农,闭门却扫,非德不交。



    又曰:耿国字叔虑,为大司农,晓边事,能论议,数上便宜事,天子器之。



    又曰:郑玄,公车征为大司农,给安车一乘,所过长吏送迎。



    张璠《汉记》曰:陈宠为广汉太守,风声大行,入为大司农。



    应劭《汉官仪》曰:大司农,古官也。唐虞分命羲和,四子敬授民时。高祖受命,惩秦之弊,与民休息。逮至文景,国家无事,家给人足,京师之钱,累百巨万,贯朽而不可校。太仓之粟,陈陈相因,充溢露积,腐败而不可食。



    《魏志》曰:梁习为并州二十馀年,政治为天下最,乃征拜大司农。



    《吴志》曰:楼玄为大司农。玄从九卿持刀侍卫,正身率众,奉法而行,应对切直,数迕皓意,渐见责怒。后人诬白玄与贺劭相逢,驻共耳语大笑,谤讪政事,遂被诏诘责,送付广州。



    《晋阳秋》曰:司农桓范,字元则,出奔,曹爽云:"大司农印在吾手中,所在得开仓而食。"



    《宋书》曰:大司农卿一人,《书》称弃,后稷其职也。



    《齐职仪》曰:司农卿耕籍则掌其礼仪。



    《隋书》曰:赵元淑转颍川太守,甚有惠政,因入朝,会司农不时纳诸郡租穀,元淑奏之。帝谓元淑曰:"如卿意者,几日当了?"元淑曰:"如臣意,不过十日。"帝即日拜元淑为司农卿,纳天下租,如言而了,帝悦焉。



    《唐书·官品志》曰:司农卿,位视散骑常侍,主农功、仓廪,统太仓、导官、籍田、上林令。



    韩扬《天文要集》曰:天仓者,大司农也。



    《异苑》曰:吴郡岑渊为吴郡,时大司农卿碑注在江乘湖西。太元中,村人见龟载从田中出,还其先处,萍藻犹着腹下。



    史游《急就篇》曰:司农少府,国之泉也。



    ○司农少卿



    《后魏职令》曰:司农少卿第三清,用堪勤有幹能者。



    《唐书》曰:韦弘机为司农少卿,受诏检校东都营田、园苑之事。高宗谓之曰:"两都是朕东西二宅也。今之宫馆,隋代所造,岁序既淹,渐将颓顿,欲有修造,又费财力,何如?"弘机奏曰:"臣任司农,向已十年,前后省费,今见贮钱三千万贯;若以供葺理,可不劳而就也。"上大悦。



    ○上林苑令



    《汉书·百官表》曰:水衡属官有上林令。



    《续汉书》曰:上林苑令六百石,主苑中禽兽;有民居,皆主之;捕得兽,送太官。



    《李郃别传》曰:郃以郎谒者,为上林苑令。



    扬雄《上林苑令箴》曰:芒芒天田,芃芃作穀。山有陵陆,野有林麓。夷原汙薮,禽兽攸伏。鱼鳖以时,刍荛咸植。国以殷富,民以家给。



    ○太仓令



    《六典》曰:太仓署令,掌九穀廪藏之事;丞为之贰。凡凿窖、置屋,皆铭甎为庾斛之数,与其年月,受领粟官吏姓名。又立碑如其铭焉。



    《汉书》曰:淳于意为太仓令。



    《续汉书》曰:太仓令一人,秩六百石。主受郡国转漕穀。



    《梁冀别传》曰:太仓令秦宫,出入冀妻寿所,语言、饮食独往独来,屏去御者。(宫,冀仓头。)寿姊夫宗欣不知书,因寿气力起家,拜太仓令。



    《齐职仪》曰:太仓令,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