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明

    微明 (第3/3页)

活。故君子懼失義,小人懼失利。觀其所懼,禍福異矣。



    老子〔文子〕曰:事或欲利之,適足以害之;惑欲害之,乃足以利之。夫病濕而強食之熱,病渴而強飲之寒,此眾人之所養也,而良醫所以為病也。悅于目,悅于心,愚者之所利,有道者之所避。聖人者,先迎而後合;眾人,先合而後迕。故禍福之門,利害之反,不可不察也。



    老子〔文子〕曰:有功離仁義者及見疑,有罪而有仁義者必見信,故仁義者,事之常順也,天下之尊爵也。雖謀得計當、慮患解、圖國存,其事有離仁義者,其功必不遂也;言雖無中于策,其計無益于國,而心周于君,合于仁義者,身必存。故曰:百言百計常不當者,不若舍趨而審仁義也。



    老子〔文子〕曰:教本乎君子,小人被其澤;利本乎小人,君子享其功。使君子小人各得其宜,則通功易食而道達矣。人多欲即傷義,多憂即害智。故治國,樂所以存;虐國,樂所以亡。水下流而廣大,君下臣而聰明。君不與臣爭而治道通,故君根本也,臣枝葉也;根本不美而枝葉茂者,未之有也。



    老子〔文子〕曰:慈父之愛子者,非求其報,不可內解于心;聖主之養民,非為己用也,性不能己也;及恃其力,賴其功勛而必窮,有以為則恩不接矣。故用眾人之所愛,則得眾人之力;舉眾人之所喜,則得眾人之心;故見其所始,則知其所終。



    老子〔文子〕曰:人以義愛,黨以群強。是故,德之所施者博,即威之所行者遠;義之所加者薄,則武之所制者小。



    老子〔文子〕曰:以不義而得之,又不布施,患及其身,不能為人,又無以自為,可謂愚人。無以異于梟愛其子也。故「持而盈之,不如其已;揣而銳之,不可長保。」德之中有道,道之中有德。其化不可極,陽中有陰,陰中有陽,萬事盡然,不可勝明。福至祥存,禍至祥先。見祥而不為善,則福不來;見不祥而行善,則禍不至。利與害同門,禍與福同鄰,非神聖莫之能分,故曰:「禍兮福所倚,福兮禍所伏,孰知其極。」人之將疾也,必先甘魚肉之味;國之將亡也,必先惡忠臣之語。故疾之將死者,不可為良醫;國之將亡者,不可為忠謀。修之身,然後可以治民;居家理治,然後可移官長。故曰:「修之身,其德乃真;修之家,其德乃餘;修之國,其德乃豐。」民之所以生活,衣與食也。事周于衣食則有功,不周于衣食則無功,事無功德不長。故隨時而不成,無更其刑;順時而不成,無更其理。時將復起,是謂道紀。帝王富其民,霸王富其地,「上無為而民自化」。「起師十萬,日費千金。師旅之後,必有凶年。」故「兵者不祥之器也,非君子之寶也。」「和大怨,必有餘怨」,奈何其為不善也!古者親近不以言,來遠不以言,使近者悅,遠者來。與民同欲則和,與民同守則固,與民同念者和;得民力者富,得民譽者顯。行有召寇,言有致禍。無先人言,後人已。附耳之語,流聞千里。言者禍也,舌者機也。出言不當,駟馬不追。昔者,中黃子曰:「天有五方,地有五行,聲有五音,物有五味,色有五章,人有五位,故天地之間有二十五人也。上五有神人、真人、道人、至人、聖人,次五有德人、賢人、智人、善人、辯人,中五有公人、忠人、信人、義人、禮人,次五有士人、工人、虞人、農人、商人,下五有眾人、奴人、愚人、肉人、小人。」上五之與下五,猶人之與牛馬也。聖人者,以目視,以耳聽,以口言,以足行。真人者,不視而明,不聽而聰,不行而從,不言而公。故聖人所以動天下者,真人未嘗過焉;賢人所以矯世俗者,聖人未嘗觀焉。所謂道者,無前無後,無左無右,萬物玄同,無是無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