儒增篇第二十六

    儒增篇第二十六 (第2/3页)

得之,不余精力乎?及其中兽,不过数寸。跌误中石,不能内锋,箭摧折矣。夫如是,儒书之言楚熊渠子、养由基、李广射寝石,矢没卫饮羽者,皆增之也。



    儒书称:“鲁般、墨子之巧,刻木为鸢,飞之三日而不集 ”。夫言其以木为鸢飞之,可也;言其三日不集,增之也。



    夫刻木为鸢以象鸢形,安能飞而不集乎?既能飞翔,安能至於三日?如审有机关,一飞遂翔,不可复下,则当言遂飞,不当言三日。犹世传言曰:“鲁般巧,亡其母也。”言巧工为母作木车马、木人御者,机关备具,载母其上,一驱不还,遂失其母。如木鸢机关备具,与木车马等,则遂飞不集。机关为须臾间,不能远过三日,则木车等亦宜三日止於道路,无为径去以失其母。二者必失实者矣。



    书说:孔子不能容於世,周流游说七十余国,未尝得安。夫言周流不遇,可也;言干七十国,增之也。



    案《论语》之篇、诸子之书,孔子自卫反鲁,在陈绝粮,削迹於卫,忘味於齐,伐树於宋,并费与顿牟,至不能十国。传言七十国,非其实也。或时干十数国也,七十之说,文书传之,因言干七十国矣。



    《论语》曰:“孔子问公叔文子於公明贾曰:‘信乎,夫子不言、不笑、不取乎?’公明贾对曰:‘以告者,过也。夫子时然後言,人不厌其言也;乐然後笑,人不厌其笑也;义然後取,人不厌其取也。’子曰:‘岂其然乎!岂其然乎!’”夫公叔文子实时言、时笑、义取,人传说称之;言其不言、不笑、不取也,俗言竟增之也。



    书言:秦缪公伐郑,过晋不假途,晋襄公率羌戎要击於崤塞之下,匹马只轮无反者。时秦遣三大夫孟明视、西乞术、白乙丙皆得复还。夫三大夫复还,车马必有归者;文言匹马只轮无反者,增其实也。



    书称:“齐之孟尝,魏之信陵,赵之平原,楚之春申君,待士下客,招会四方,各三千人。”欲言下士之至,趋之者众也。夫言士多,可也;言其三千,增之也。



    四君虽好士,士至虽众,不过各千余人。书则言三千矣。夫言众必言千数,言少则言无一。世俗之情,言事之失也。



    传记言:“高子羔之丧亲,泣血三年未尝见齿。君子以为难。”难为故也。夫不以为非实而以为难,君子之言误矣。高子泣血,殆必有之。何则?荆和献宝於楚,楚刖其足,痛宝不进,己情不达,泣涕,涕尽因续以血。今高子痛亲,哀极涕竭血随而出,实也。而云三年未尝见齿,是增之也。



    言未尝见齿,欲言其不言、不笑也。孝子丧亲不笑,可也,安得不言?言安得不见齿?孔子曰:“言不文。”或时不言,传则言其不见齿;或时传则言其不见齿三年矣。高宗谅阴,三年不言。尊为天子,不言,而其文言不言,犹疑於增,况高子位贱,而曰未尝见齿,是必增益之也。



    儒书言:禽息荐百里奚,缪公未听,禽息出,当门仆头碎首而死。缪公痛之,乃用百里奚。此言贤者荐善,不爱其死,仆头碎首而死,以达其友也。世士相激,文书传称之,莫谓不然。夫仆头以荐善,古今有之。禽息仆头,盖其实也;言碎首而死,是增之也。



    夫人之扣头,痛者血流,虽忿恨惶恐,无碎首者。非首不可碎,人力不能自碎也。执刃刎颈,树锋刺胸,锋刃之助,故手足得成势也。言禽息举椎自击,首碎,不足怪也;仆头碎首,力不能自将也。有扣头而死者,未有使头破首碎者也。此时或扣头荐百里奚,世空言其死;若或扣头而死,世空言其首碎也。



    儒书言:荆轲为燕太子刺秦王,操匕首之剑,刺之不得。秦王拔剑击之。轲以匕首掷秦王不中,中铜柱,入尺。欲言匕首之利,荆轲势盛,投锐利之刃,陷坚强之柱,称荆轲之勇,故增益其事也。夫言入铜柱,实也;言其入尺,增之也。



    夫铜虽不若匕首坚刚,入之不过数寸,殆不能入尺。以入尺言之,设中秦王,匕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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