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政第四

    立政第四 (第3/3页)

不赦。首事既布,然后可以举事。



    右首事



    修火宪,敬山泽林薮积草;夫财之所出,以时禁发焉,使民于宫室之用,薪蒸之所积,虞师之事也。决水潦,通沟渎,修障防,安水藏,使时水虽过度,无害于五谷;岁虽凶旱,有所秎获,司空之事也。相高下,视肥墝,观地宜,明诏期,前后农夫,以时均修焉;使五谷桑麻皆安其处,由田之事也。行乡里,视宫室,观树艺,简六畜,以时钧修焉;劝勉百姓,使力作毋偷,怀乐家室,重去乡里,乡师之事也。论百工,审时事,辨功苦,上完利,监壹五乡,以时钧修焉;使刻镂文采,毋敢造于乡,工师之事也。



    右省官



    度爵而制服,量禄而用财。饮食有量,衣服有制,宫室有度,六畜人徒有数,舟车陈器有禁。修生则有轩冕、服位、谷禄、田宅之分,死则有棺椁、绞衾、圹垄之度。虽有贤身贵体,毋其爵不敢服其服;虽有富家多资,毋其禄不敢用其财。天子服文有章,而夫人不敢以燕以飨庙;将军大夫以朝,官吏以命:士止于带缘。散民不敢服杂采,百工商贾,不得服长鬈貂。刑余戮民,不敢服絻,不敢畜连乘车。



    右服制



    寝兵之说胜,则险阻不守;兼爱之说胜,则士卒不战;全生之说胜,则廉耻不立;私议自贵之说胜,则上令不行;群徒比周之说胜,则贤不肖不分;金玉货财之说胜,则爵服下流;观乐玩好之说胜,则奸民在上位;请谒任举之说胜,则绳墨不正;谄谀饰过之说胜,则巧佞者用。



    右九败



    期而致,使而往,百姓舍己以上为心者,教之所期也。始于不足见,终于不可及,一人服之,万人从之,训之所期也。未之令而为,未之使而往,上不加勉,而民自尽竭,俗之所期也。好恶形于心,百姓化于下:罚未行而民畏恐,赏未加而民劝勉,诚信之所期也。为而无害,成而不议,得而莫之能争,天道之所期也。为之而成,求之而得,上之所欲,小大必举,事之所期也。令则行,禁则止,宪之所及,俗之所被,如百体之从心,政之所期也。



    右七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