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章 夺妻
第24章 夺妻 (第1/3页)
谁无年少轻狂时,哪个少女又不怀春?
前往陆家的路上,刘钧也基本上从记忆里弄清楚了刘钧和那位陆姑娘之间的旧情往事了。说到底,还是年少轻狂的刘钧正好遇上了少女怀春的陆姑娘,两人一见钟情,擦出了火花。
刘钧原来有个二愣子的浑号,一看就不是什么正经老实人。早在他离家之前,他本是读书的,可惜他根本读不进去书,倒是喜欢耍枪弄棒,结交朋友。时间一久,便也成了麻城这一块有名的无赖少年。
他勇猛能打,拳脚厉害,加之为人大方,讲义气,因此在当时算是那伙无赖少年里的头头。有一次,刘钧与一众兄弟出去打猎归来,恰遇到在外踏青的陆小姐被几个泼皮言语调戏,当时他英雄救美,上去把几个泼皮打跑,然后此举就被陆小姐铭记在心,深深感激。
尤其是当时的刘钧正是十八岁的风华少年,而陆小姐也是个二八佳人,都有颗青春萌动的心。自那以后,很自然的两人就有了来往。虽说明代礼教很严,可也拦不住这两个互相爱慕的少男少女。
不过这交往都是秘密的,然后有一天,陆小姐的父亲突然收了镇上周秀才家的彩礼,答应了对方的求亲。
这时陆小姐傻眼了。
她把此事告诉了刘钧,然后刘钧去找了那个周秀才的儿子,痛揍了他一顿,然后让他去拿回彩礼。那周秀才的儿子当时答应了,回头就告诉了他父亲,然后周秀才就去找了陆老爹。事情就此败露。
陆老爹绝不肯同意女儿跟刘钧的事情,在大明朝,儿女婚事都得由父母做主,这是律法规定的。私定终身不但不合规矩而且也不合法,在法律上完全无效。
那位周秀才的儿子也是非常喜欢陆小姐,虽然知道了陆小姐与刘钧私定了终身可也不嫌弃,依然坚持不肯收回彩礼。
而按大明法律,刘钧与陆姑娘的私定是无效的,周家给了彩礼提亲,却是已经算做下聘礼定亲了,得到法律保护。照大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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