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一章 此物有玄奇(第一更)

    第五十一章 此物有玄奇(第一更) (第3/3页)

,效果还是不错的,至少,长安人民群众知道了麦铁杖。

    你甭管喜欢不喜欢吧,连早上送水的文盲苦力都知道,以前有个大英雄,他跑的特别快,比最快的马还快。他力气特别大,单手可以举起华盖。他水性特别好,连夜就能游过长江。他为人特别仗义,哪里有不平,哪里就有他。

    他的名字叫麦铁杖,有人给他代言……

    至于麦公年轻时候夜行百里去偷东西,呵呵,这是大英雄落拓时候的不拘小节,你们懂个卵。

    最为让广大人民群众受到共鸣的是,麦公和他们一样,是文盲。

    老百姓就琢磨了,和我一样是目不识丁大字不识,然而却雄鸡报晓天下知,可见每个人都有成为英雄的资质,就看有没有机遇。

    铁杖公给皇帝效命,我们也可以啊。

    然后有吃了饭没事做的青皮跑去兵部打听:朝廷要打仗吗?还招不招人了啊。

    兵部的人一瞧,哎哟卧槽,这年头还有主动当兵的!

    古代当兵就是受罪,死路上的就不少,水土不服再死一票,真拎着家伙上去和人干的,也就几十分之一。你打赢了是老大牛逼不解释,你打输了死了算你倒霉。给你抚恤的时候,能漂没就漂没,这是常识!

    所以,当兵是一个没有前途的职业,除非你能混成朔州老魔头那个级别,不然连豳州大混混被提拔,还得看他爹。

    因此有人突然过来想要当兵,这让兵部的人产生了自我人生价值的怀疑,他们就琢磨,是不是我们最近太松懈了?以前是除了一针一线都拿走,难道得把一针一线也拿走,他们才会恐惧我们?

    于是诸事汇总到了李董的案头,李董眉头微皱:“国子监和四门小学多有传阅?”

    “正是,如今平康坊中,亦有新戏,名曰《麦氏英雄志》,甚受喜悦。”

    “唔……”

    李董沉吟了一会儿,肃然道,“朕虽不知缘由,却深感此物,必有玄奇之处。不知出自何人手笔?”

    “回陛下,乃是忠义社所印。”

    李董脸一黑,想要说点什么,最后什么都没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