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五十四章 琵琶骨

    第四百五十四章 琵琶骨 (第2/3页)

    各种肮脏手段,层出不穷,也是她命大,她娘吃了堕胎药,都见血了,还是把孩子保住了。

    可是躲过了九月怀胎,躲不过生产那一关。

    她娘难产死了。

    本来,她可以不死的。

    产婆问他爹是保大还是保小,她爹毫不犹豫的选择了保小。

    说来,她娘算是被他爹给害死的,可是他爹却救了她一命,真是讥讽。

    她那般命硬,将军府都认定她娘怀的是男孩,可偏偏生下来,只是一个女儿。

    大将军看都没看她一眼,就将她丢给奶娘照顾了。

    可她再不受宠,也是威远大将军的女儿。

    尤其她两个姐姐都风光大嫁了,多少人盯着她,期盼着能娶她为妻。

    她有骄纵任性的资本,在北晋都城,她可以横着走,而且,她也的确横着走了。

    但是,她并不傻。

    安郡王像她父亲,这样的人,心里只有权势和地位,今日能放下身段迎娶她,将她捧上天,他日,就能将她碾进尘埃里。

    甚至,如果她随了她娘,将来怀孕难产,是不是他也会毫不犹豫的选择保小?

    心中恐惧,就越加烦躁不安了。

    一烦躁不安,就想骑马。

    在大将军府,只要她不做危害大将军和几个大哥的事,她就是拆房子,也没人管她。

    是以,她要骑马,没人阻拦。

    可是马厩处,却是格外的热闹。

    准确的说,马厩处,已经热闹好多天了,因为来了一个俊美的天怒人怨的小厮,王府里,从来没有这么俊朗的小厮过,几个少爷也随了大将军,粗狂无比,跟俊朗出尘四个字,那就是八竿子

    都打不着,如果说眼前的小厮是天鹅,那她们伺候的少爷就是癞蛤蟆。

    他们多么希望眼前的小厮是她们的主子啊,不说别的,看着就赏心悦目,能多吃两碗饭了。

    几十个丫鬟把马厩围着,叫邬三姑娘眉头皱成一朵麻花了。

    她身侧跟着的丫鬟就喝道,“作死啊,没看见三姑娘来了吗,还不把路让开,一个个的都不用干活了吗?!”

    丫鬟的声音颇具威严。

    一众丫鬟顿时做鸟兽散,因为她们家三姑娘的脾气特别不好,喜欢拿鞭子抽人。

    以前,她们是恨极了三姑娘的鞭子,抽在身上像是剥去了一层皮,可是现在是又爱又恨。

    因为那俊朗的人心都碎了的小厮,就是她们三姑娘用鞭子抽回来的。

    现在,可别一个不顺心,就又抽小厮的脸啊,尤其别抽脸,万一抽毁容了可怎么办?

    邬三姑娘一身火红的骑马装,手里拿着一条精致的马鞭,那马鞭是大将军赏赐给她的,所以她打谁,从来没人敢躲。

    眼前的小厮是第一个,所以他的下场很明显,已经扫了半个月的马粪了,而且还要继续扫下去,她不发话,他得继续扫一辈子。

    她走上前,见小厮认真的在刷马背,他虽然穿着小厮的衣裳,可是却没有半点卑谦,背脊挺的直直的,怎么看都跟小厮不着边,尤其那双手,比她的看起来都要精致,叫人妒忌。

    看着那骨节分明的手拿着马刷,竟然叫人生出几分妒忌来,妒忌那马太幸福了,有这样精致的人伺候它。

    她弹了弹手里的马鞭,笑道,“好能耐啊,你一来府里,就将将军府这些丫鬟的芳心撩拨的如一池春水,连活都不干了,专门来欣赏你刷马!”

    “所以,三姑娘是打算放我走了?”小厮望着她,问道。

    邬三姑娘笑了,好像是听到了什么笑话似的,“你倒是想的挺美的,我若是放你走了,只怕这些个丫鬟要怨恨死我了。”

    小厮脸上就染了一层薄怒。

    他肤色白润,眼睛黑亮如明珠,五官精细,无一处不精致,别说男人了,就是女人见了都心生妒忌。

    “都说大锦大皇子长得美,也不知道跟你比起来,谁更美一些?”邬三姑娘笑问道。

    她说的很随意,丝毫不觉得美这个字用在男子身上,是多么的不合适。

    可是眼前的小厮是傲娇的,他轻哼一声,“谁更美,府上又不是没人见过锦朝大皇子。”

    言外之意,是叫都见过的人来回答她。

    仿佛,他也有意跟大锦大皇子一较高下。

    邬三姑娘没说话,她身边的丫鬟就笑了,“这倒是个好主意,要奴婢去找人吗?不过都说人靠衣裳马靠鞍,他这样子,哪能跟锦朝的大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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