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给了律师函就不叫敲诈

    第十四章 给了律师函就不叫敲诈 (第3/3页)

户蹬鼻子上脸的,偶尔杀一儆百自然是要的。你没听过么,有那些高压锅爆炸炸伤了人的案例,明明医药费损失只有一两万,但是受害者以曝光厂家产品缺陷为由要几十万的高价。最后厂家捏着鼻子给了钱,回头就报一个敲诈勒索罪,给法-院塞钱,把消费者送进牢里了。”

    这个道理很好理解,虽然同样是出钱,但是把钱给强者,并不会引来不必要的麻烦。而把钱给弱者,却往往意味着服软,会让很多原本安安分分做奴隶的弱者蠢蠢欲动起来。

    这就好比开发商征地的时候,明明弄死一个钉子户的花费不比满足一个钉子户高,但是却非得灭绝钉子户不可。因为你满足了一个钉子户之后,就有可能让千百个顺民看到开发商的虚弱,蠢蠢欲动起来。国人的欺软怕硬跟风属性,可是非常强烈的。

    顾莫杰把头深深埋进双肘之间,有一股无力感。呆滞了半晌,才有气无力地追问:“那就没有办法回避这种风险么。”

    费莉萝露出一个胜利的微笑:“当然有,那就是必须正式出律师函和对方谈。你出了函,那就是公事公办的谈判,是存留了谈判的法律依据和证据的,开价高一点低一点,也只是谈判技巧的问题。如果你非要省那一道律师函的钱,你去谈判的行为就可以被法律定性为‘私下敲诈’了。”

    顾莫杰恍然:原来律师函还有这个用处!原来给了律师函之后再敲诈勒索,就不叫敲诈勒索了。

    “看来这个钱我是真不能省。”

    “当然不能省――不是我这个人这么金贵,陪你去谈个判就值八万块。是所里的那颗公章这么金贵。”

    “好吧,那这事儿就全部托给你了,我把相关材料统统整理给你。反正给你赚我也没啥不甘心的。能要到多少就算多少。”顾莫杰揉了揉眼睛,摆出一个投降了的耸肩表情,“不过你才大三,没有律师证啊,这种事情可以做么?”

    “只是代表律所出面谈判,又不是出庭,不强求有证。如果你真的托我,只要给所里留够六成,剩下的就是我的。”

    顾莫杰拿起咖啡,和费莉萝碰了一下,算是合作愉快。又谈了一阵子,他的手机又疯狂响了起来,接起来后,又是周立新打来的。

    周立新说,深市那边史广护派人来谈判了,希望和他和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