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五百一十二章 打击盗版

    第一千五百一十二章 打击盗版 (第3/3页)

,到那个时候,我们的电影都已经下映了。”

    法务部门的负责人说:“目前我们没有更好的办法,除非能够直接在各地文化部门或者公安部门的上级单位寻求帮助。”

    李牧琢磨了片刻,摇了摇头,道:“向部委寻求帮助自然是一个很好的解决办法,但毕竟违背了现阶段的法理,属于走后门,传出去对公司的形象有影响,我们要做,就得在不破坏现阶段法理的前提下,把这件事情解决掉。”

    法务部门的负责人有些尴尬的说:“这样的话,我们暂时还真没有什么行之有效的好办法,只能是尽所能去搜集线索,然后全力推动当地执法部门配合打击盗版。”

    李牧摆摆手,道:“这样效率太低,我们需要尽快打掉一批盗版制造者,给整个盗版链条一点颜色看看。”

    说到这儿,李牧忽然灵机一动,道:“这样,我们自己调查太慢,而且即便是到了各地,也很有可能无法突破对方在当地的关系网络,到时候对方在我们面前很有可能隐匿的毫无线索,与其这样,我们不如把这个调查的权力释放给所有群众。”

    法务部门负责人追问道:“您的意思是,号召群众提供线索?”

    “对!”李牧点了点头,笑道:“我先让牧野映象发布一个抵制盗版的声明,然后在声明中附带一个悬赏信息,例如:凡是向牧野映象举报制造盗版《疯狂的石头》生产线信息者,经查实后,每条生产线酬谢举报者人民币10万;凡是向牧野科技举报销售盗版《疯狂的石头》的不法商户信息者,经查实后,每个销售商户酬谢举报者人民币2000元。”

    说到这里,李牧又补充一句:“这个消息我会通过YY向全国用户推送,同时在YY网上开通一个举报通道,到时候网友们的举报信息经过网站汇聚起来之后,由你的团队来进行地域划分,然后由负责该区域的员工,去向当地文化部门以及执法部门举报。”

    牧野映象虽然不是执法机关,但它作为一个企业主体,有权利向社会发布有偿征集侵权线索的信息,所以,这一步操作不会触犯任何法律法规,是完全合理合法的。

    李牧最不缺的就是钱,所以,他完全可以用钱,把一场企业与不法分子的斗争,演变成一场群众与不法分子的斗争。

    无论是盗版生产者还是销售者,都无法做到绝对的隐匿行踪,平时藏匿的再好,一旦举报他可以换来巨额财富,那他就将永无宁日,甚至会被身边的人轮番举报,除非他立刻停止侵权行为。

    成功举报一条生产线,就能拿到10万奖金,10万在这个年月,在三线城市能买一套小两居,在五线城市能一套大三居,在这么高昂的奖金吸引下,每一个制造盗版的不法分子,都会陷入恐慌,因为搞不好他们身边的某个人,就为了这10万而把他卖了。

    放眼看看,全国能有多少条盗版光盘生产线?就算是一千条,李牧也打的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