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4,靳恒远说:那时,我根本就没有那种非要娶她的想法

    254,靳恒远说:那时,我根本就没有那种非要娶她的想法 (第2/3页)

在他们手上就如草芥。

    要是幸存下来了,这一次次的倒卖,若不能遇上家境比较宽裕的人家收养,她就不能去读书上学,生活的残忍,会扼杀她画画的天份,令她成为不识几个大字、不懂什么专业技能的庸人。然后呢,或会在十几岁时就嫁人生子。

    这绝对是有可能的。

    生活在富裕地区的普通孩子,十几岁的时候,大多还在校园里快乐的成长;但还有一些相对落后的贫困地区,有太多太多思想落伍、重男轻女严重、生不出儿子就不断生的夫妻,他们只重视儿子,不重视女儿,更不注重孩子的素质培养,这些孩子,往往十七八岁就辍了学,或干脆就没上过学,小小年纪就活跃在生产流水线上了。

    靳恒远有时会想,如果当年没有遇上,然后如今又遇上了,自己的命运会如何,他无法确定,但有一点,他可肯定:那样一个平凡的苏锦,肯定是入不了他眼的。

    所谓因果,有因才有果。

    缘份,就是这么来的。

    这么一想,靳恒远淡淡笑了笑,手一摊说:

    “那个时候的感情,不是男女之情,只是一种很单纯的喜欢。在她面临死亡危胁的时候,我唯一盼望的是她可以熬过来。然后,我想亲自带着她逃脱升天,帮她找到自己的家人,满足她那样一个微不足道的心愿。那时,我根本就没有那种非要娶她的想法。”

    对的,事实就是如此。

    那时,她是一个小女娃,自己则是一个黄毛小子。救人,纯萃是同情心泛滥。无关未来想娶之为妻的想法。

    “很正常,因为那个时候,你还小!十四岁的时候,哪个男孩子会有所谓的男女之情。男女之情都是在有了性意识之后,才慢慢衍生出来的。”

    季北勋给了他一个判断:

    “儿时的喜欢,在长大之后,可以转变成两个结果。

    “一,变成一种纯萃的友情。不过,个人认为,男女之间能纯萃成为好朋友的概率不会超过百分之十。更多是被时间冲淡了。

    “二,转变成想相伴一生的爱情。

    “小苏锦能被你惦记这么多年,只能说当年你对她的喜欢,不是一般的喜欢。所以,你没有横刀夺爱。”

    靳恒远听着听着,突然就笑了,他知道季北勋是想排解他的“罪恶感”。

    其实,他并没有“罪恶感”。

    如果历史重来,他还会义无反顾的这么做。

    因为,他是个律师,更有商人的基因:尽可能的抓住一切机遇,为自己谋得最大的利益,那是一种本能反应。

    “说的这么有经验,你说你没谈过恋爱,说出去,谁信?”

    他调侃起来。

    “在谈恋爱这件事上,我是绝缘体。”

    季北勋见事情扯到了自己身上,马上往餐桌走回去,借着倒水,想把话题扯开。

    “哎,你就从来没喜欢过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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