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六三四章 相告

    地六三四章 相告 (第2/3页)

中,早就对夏红绸有着极大的怨愤!

    红袖是四年前被夏家安排进沈府的!

    她能识字断画,会说话,长得还好!在夏家时,她还跟着舞娘学过两年舞,顺便还学到了取悦男子的一两分本事。

    加上她长相明媚夺目,身材婀娜柔软,她一度也认为自己必定能前程似锦,帮助家中走出贫困。

    当时的红袖天真地以为可以通过老天给的姿色和自身的努力,顺利做上沈沐的姨娘。最不济的,也能先成为通房丫鬟,将来有了身孕再慢慢往上爬的!

    作为夏红绸身边最漂亮的丫头,她几乎是被沈沐一眼便相中了。

    她也是不遗余力叫沈沐对其满心挂念,垂涎不已。

    很快她便在夏红绸的运作下被调去了外书房,沈沐自是眉开眼笑,喜不自禁。

    她在进书房第一晚,便失了身!

    她不愿做个没名没分的丫鬟,可却不敢忤逆夏红绸!

    于是,她便这样名不正言不顺在外书房伺候起了沈沐。面上只是伺候笔墨,实际却是做的通房的活!

    这样一下来就是几年,整个沈府众人都知道她与老爷那点事。

    众人面上唤她一声“姑娘”,私下里却将她贬得一文不值!

    可谁知道,她从刚一**便试着争取过自己权益。

    当时为了让她能心甘情愿做事,夏红绸诓骗她,说是主母刚刚过世,沈沐必须守孝,不能纳妾,便先委屈她一阵。

    守孝么,呵呵,自然也不能有孕!

    于是,前年,她被强行打掉了第一个孩子。

    终于到去年,沈沐的三年孝期过了!

    可她依旧没名分,还再次有孕了!

    夏红绸再一次给她端来了一碗药。

    说:让她再忍一忍,等到自己成了主母,到时候便可以名正言顺将她抬为姨娘。此刻,总不好叫她一个丫鬟与自己平起平坐吧?

    这碗黑糊糊的药汁自然也是被灌下去的!

    红袖却不敢相信夏红绸了!

    事实上,她恨!她恨夏家!她恨夏红绸!很得夜不能寐!很得深入骨髓!

    因为那次,她差点送了命!

    因为从那之后,每月那几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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