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宾汉的故事

    罗宾汉的故事 (第2/3页)

也陪我们前往,她的扮相是那一带最贱的女人。她戴一顶鲜红的假发,嘴唇涂着浓厚的橘色唇膏,碧眼用黑黑的眼睫毛膏涂着。她身材颀长,但红色的毛衣下垫着东西,使上身看来怪怪的肥大,黑色裤在膝处略显破烂。

      她在我们之前进入灯火耀眼的酒店,戏剧化地摇摆她的臂部;利思凝望她,很明显的,正在判断她的职业。

      然后,吉姆塞给他两张伪造的保险单,那是“社团”为我们准备的。于是,他便忘记露伊丝。当吉姆相信自己已经成为两张假保险单的新受益人时,他突兀地点点头,然后推开柜台上两瓶喝了会叫人喉咙分裂的酒,如果是前一天晚上的话,他会卖给我们。“好酒!”吉姆说。

      利思一边诅咒,一边取来两瓶廉价的波恩酒,放在柜台上。

      吉姆和我各取一瓶,在旁的露伊丝垂涎欲滴地看着酒。当我们摇晃着向前门走时,利思已经向后面的储藏室走去。

      吉姆打开门,使门摇响铃声。停停,再把门关上,让门铃再摇响一次,然后锁上门。我把窗户上的牌子翻转过来,让“打烊”两字亮在玻璃上。

      然后我们三人悄然而快速地进入后面房间,利思正跪在一只外貌牢固的小保险箱前,我们等候着,一直到他转动密码盘,拉开门。

      这时,吉姆再以特有的男低音说:“现在别动,我们不叫你动。你就别动!”

      利思僵硬了。吉姆和我向他走去,我说:“站起来,转身。”

      利思乖乖地照命令行事,镜片后的两只眼瞪得好大,充满惊骇的光芒。他眨了一次眼睛,然后低头看保险箱,好像准备用脚将保险箱关起来。

      “假如我是你,我不会那样做。”露伊丝甜蜜他说,一支小手枪指着利思。

      他注视那把手枪数着数,叫道:“歹徒!”

      “走开!”吉姆粗声说。当利思向右挪几步时,吉姆弯身,取出里面的钞票。他数一数,点点头,“总共只有一半,不过,我们会找到其他的。”

      “那是我的钱!”利思说,现在他的声音发抖了。“你是怎么弄来的?”我问。“我赚来的!”“也许可以说是你赚得的,”我说,“杀人也不易,不是吗?”

      “我不知道你在说什么。”“丹仁,”我干脆他说,“莫理斯、亨伍、哈德、逊斯。”他又眨眼了。

      “你在想向我们使同样的诡计。”我说,“只是这次不成了,因为我们给你的是假保险单,是我们社团提供的。五个人使你成为受益人,然后你全给杀掉。”

      我看看露伊丝,说:“用他的电话,叫车来把他带去关起来。”我从腋下的枪套取出手枪,指着利思。露伊丝走向放在前面柜台的电话机,但是利思尖声叫道:“我没有杀害他们!”“那么是谁?”吉姆威胁地。“我……我不能告诉你们。”

      “那么,你准备单独承受谋害五条人命的惩罚,谋财害命,罪可不轻,露伊丝,”我对露伊丝说:“去吧,打电话。”

      “不!”利思说,同时悲凄地摇头,说:“假如我告诉你们的话,即使人坐在牢里,也会被杀,他们有联络……”我看看吉姆手中的钞票,“两万五千,应该有五万,你怎么弄的啦?人家为你下手杀人,你和什么人对分啦?”

      利思不停地摇头,没法回答。

      我示意吉姆和露伊丝走到房间未端,我手中的枪一直对着利思,他则恐惧地回瞪着我们。

      “我有个主意,”我说,当我向他们说明计划之后,我补充说:“有些冒险,所以,假如你不——”露伊丝温柔地微笑:“我们就依计实行吧!”

      “吉姆,你呢?”我问。

      他点头同意,我们转向利思,我对他说:我们和你讲个条件。”“条件?”

      “打电话给你的朋友,说你又安排了两个活儿,告诉他,我们刚刚离开你的酒店,还有方向,当他要下手的时候,我们来料理他。”

      “可是那对我无益呀!”利思抗议,“他会知道是我给你们安排的,而你们仍说我是共犯.,或者说我雇人下手的,或者随便你们加的罪名。那对我根本没有受益!”

      “我们关心的是谁下手害人的,”我说,“假如我们能逮到他的话,他就是我们要惩罚要治罪的人,他没有办法置你于死地。现在,即使说你要坐一阵子牢——不错,是要坐一阵,但是,你合作的话,牢不会坐长。”

      “可是这笔钱!假如我留下来,我可以把它藏起来——”“证据!利思。”吉姆微笑着把它放进口袋。“可是,你们不给我任何选择!”他狂叫。

      “有一个。”我说着,指指前面的电话机。他站在那儿眨眼。然后,镜片后面的两眼更明亮了。“你们要用什么方法抓他?”

      “走出你的后门,向南,上第三街。”我说。

      他点头,走到前面的电话机。我持枪跟随在后,停立在储藏室的门边。

      他拨电话,低语一阵,聆听一会,再低语一阵,挂上电话。我示意他回储藏室。

      “他的外貌怎样?描绘一下。”

      “高大,”利思说,“总是穿一件黑色皮夹克,不戴帽,金发,面颊有一道伤痕。”“他用什么武器?”吉姆问。“棍子。”利思说。

      “看住他,”我对露伊丝说,“而且要仔细看祝”她微笑,手枪对住利思。她说:“我来看守,而且仔细地看守。”

      吉姆和我各携一瓶酒,走出后门。我们步履瞒珊,慢慢的,摇摇摆摆的,故意装出醉后那种怪笑,但是我们的知觉灵敏而清醒,对周围的每个风吹草动和每个声音,都清清楚楚,沿途我们遇到六次有人要酒喝,但是那些人很容易推开,因为我们清醒着,他们可不然。

      最后,我们进入一条没有灯的巷子,我们坐在一个水泥门阶上,半躺在那儿,呢呢喃喃,说说笑笑地等候一位高大、金发、身穿黑色皮夹克、面颊有伤痕的人。

      各色各样的人,稀稀落落地经过巷口。

      然后,一位有白色乱发,戴墨镜,一手持白色手杖,另一手牵狗的妇人出现了。绳子未端的狗是一条法国牧羊犬。妇人可怜兮兮地拖着一双穿破鞋子的脚。她佝偻着走路,好像半身不遂一样,嘴巴丑陋地撅起。

      她差不多经过巷口时,转身放开牵狗的皮带,摘掉墨镜,放进她褴楼的毛衣口袋。她身躯不再佝偻,矫健如运动员般地向我们跑过来,牧羊犬跟随在后,它的金色眼睛闪着愉快和聪慧的光芒。

      妇人高举手杖,凶恶地向吉姆头顶落下来。

      但吉姆早已急速地滚开,我倏地站立,从夹克下掏出手枪。

      当她看见手枪时,两眼张大,旋转身,企图逃路,但是我挡在她前面,伸出手臂阻止她。牧羊犬站在那儿,用愉快的金色眼睛,摇尾注视着这场行动。

      吉姆站起来,亮亮皮夹,让她看“社团”为我们准备的警察身份证明。

      “我知道这——”她开始要强辩。

      “丹仁、莫里斯、亨伍、哈德、逊斯,都是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