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日本桥的刑警(3)

    第九章 日本桥的刑警(3) (第3/3页)

话打的,有点奇怪,我便谎称我的手机坏了。

    她当时在外面,但表示已经快到家了。

    我说有些事要向她报告,问现在是否可以去她家。她说八点与人有约,如果我们此前能够说完就没问题。我说我就在她家附近,应该花不了太长时间。

    那时大概刚过七点。我唯恐别人看见,小心翼翼地来到她门前,按响门铃。当时我已从口袋里拿出绳子,藏在右手里。

    峰子毫无防备的让我进了房间。房间里没有别人。

    在峰子转身的瞬间,我从后面用绳子套住她的脖子,在后脖颈处交叉勒紧。

    峰子大概惊呆了,没有反抗。十几秒后,她的四肢才开始剧烈挣扎。她使出浑身力气摇晃身体,却没有发出声音。我想她恐怕发不出声音吧。

    不久她便瘫倒在地,一动不动。我尽量不看她,将绳子从她脖子上取下,然后从门缝里看了看外面,确认没人后走了出来,用手绢擦掉了门把手和门铃上的指纹。

    我走到昭和大道上,打车去了我儿子家,大概八点前就到了。本想商量我妻子三周年忌的事,但我心不在焉,只跟儿媳胡乱聊了些家常。

    不料,五岁的孙子看到了我提包里的陀螺。儿媳问我为什么有这东西,我一时想不到合适的理由,只能说是熟人送的,但陀螺线忘在事务所了。当时绳子就在我裤兜里,但我无论如何也不能拿杀过人的绳子给孙子玩。于是我说下次连陀螺线一起带来,暂时要回了陀螺。我想另配根陀螺线。

    离开儿子家后,我去了新桥,在常去的酒吧喝了一点威士忌。其实遗体在这时已被发现,这种不在场证明根本没作用。但我不知道这一点,只想尽量不一个人待着。我在深夜回到家,烧掉了绳子。

    第二天,凶杀案的消息传到了我的事务所。那天我实在没心情去找陀螺线,一整天都战战兢兢,觉得警察很快便会拿着逮捕令将我抓走。

    第一次跟警察接触是在十二号。警察打来电话,因为峰子手机的通话记录上有我事务所的电话号码。警察说如果方便,希望我能告诉他峰子找我有什么事。

    我谎称是为了确定申报事宜。峰子离婚后打算成为译者,靠稿酬生活,今后确定申报应该是必要的。听了我的回答,打电话的警察没有怀疑。

    取得了额警察的信任,我放下心来,傍晚便去找陀螺线,却完全不知道哪里有卖的。虽然我只想要一根绳子,但只能重新买一个陀螺,于是又去了人形町。我不知道除了这个地方外,还有哪里会卖这种传统陀螺。

    但我不敢去偷过陀螺的那家店。我在商店街上走着,很快发现了一家民间艺术品店的门口摆着木陀螺,有大中小三种。我一个个拿在手里,在脑中跟偷来的那个陀螺比较大小,买了最小的陀螺。走出商店后,我在去车站的路上解下陀螺线,用纸将陀螺包起来,扔进了便利店的垃圾箱。我去了儿子家,将前几天买的陀螺和刚买的陀螺线一起送给了孙子。所有的掩饰就这样完成了。

    但警察还是怀疑我了,而且程度似乎一天深似一天。得知刑警去了我儿子家时,我心中充满恐慌,觉得警察马上就要来抓我了。

    此后我又听说了一个姓加贺的刑警拿来了我送给孙子的那个陀螺的原装陀螺线,便意识到自己已无处可逃。

    我在深深地忏悔,自己的确对不起峰子。我真不知道当时是怎么了。我本应该承认自己的贪污行为,补偿过失。但为了保全自己的生活,我夺去了一个无辜的人宝贵的生命。我甘愿接受任何处罚。

    岸田要作的供词没有太大可疑之处。根据他的供述,警方在现场及周边进行了场景再现,一切都很自然可行。同时,通过调查清濑直弘的子公司的财务记录,发现用途不明的支出至少有三千万,而且名义社长清濑峰子的账户也被取走了近两千万。清濑直弘完全没有发现岸田要作侵吞公款,三十年来,他一直非常信任这个税务师朋友。

    人们原本觉得会陷入泥潭的小传马町凶杀案终于告破,在现场直接指挥的管理官①和组长的脸上都浮现出满意的表情。

    ①警视厅下属各科内的三号人物,位列科长和理事官指挥。调查一科的管理官在重大案件发生时负责在管辖发生地的警察局设立调查总部,现场指挥。

    但并非所有供词内容都已取证。凶手表示侵吞公款是为了偿还因税务师事务所经营不佳和赌博而欠下的外债,但警方发现事务所的经营并未恶化。另外,警方向了解凶手的人打听——比如清濑直弘,却没人知道他沉迷赌博。

    可关于这一点,不管问多少次,凶手总是坚称事务所的经营表面上没恶化,是因为自己掩饰得好,而且赌博也瞒着大家。

    调查组的领导层认为这样就够了。凶手已经招供,这就满足了起诉的条件,即便他私吞的钱用途不明也无大碍。

    岸田最初招供时是由上杉负责,但随后他便开始刻意与案件保持距离。他原本就不认为这是自己的功劳,一切都是那个辖区刑警安排好的。可如果公开说明,调查一科会颜面无光,因此他尽量避开调查总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