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七下·离娄章句上

    卷七下·离娄章句上 (第2/3页)

者杀人,故使善战者服上刑。上刑,重刑也。连诸侯,合从者也,罪次善战者。辟草莱,任土地,不务修德而富国者,罪次合从连横之人也。



    [疏]“孟子曰求也”至“次之”。



    ○正义曰:此章指言聚敛富君,弃於孔子,冉求行之,同闻鸣鼓。以战杀人,土食人肉,罪不容死,以为大戮,重人命之至也。“孟子曰求也为季氏宰”至“攻之可也”者,孟子言冉求为季氏之家臣,不能佐君改於其德,以为治国,而乃聚敛其粟,倍过於他日。孔子责之曰:求非我之徒弟也。乃令弟子鸣鼓,以声其罪而攻之可也。“由此观之,君不行仁政”至“罪不容於死”者,孟子言由此冉求赋敛观之以孔子所攻,则今之国君不行仁政而富之,是皆弃之於孔子者也。又况为之强战?争地以战,而杀人至於盈满其野,争城以战,而杀人至於盈满其城,此所谓率土地而食人之肉也,其罪必不容於死。以其罪大,虽死刑不足以容之也。“故善战者服上刑”至“任土地者次之”者,孟子又言故善能为陈而战者,服於上刑。上刑,重刑也。合纵连横之诸侯,罪次之,以其罪次於善战之上刑也。务广开辟草莱,而任土地,不务修德者,又次之,以其又次连横合纵之诸侯者刑也。



    ○注“求,孔子弟子”至“疾之也”。



    ○正义曰:案《史记·弟子传》云:“冉求字子有。”郑氏曰:“鲁国人。”又案《论语》云:“季氏富於周公,而求也为之聚敛而附益之。子曰:‘非吾徒也,小子鸣鼓而攻之可也。’”孔安国云:“冉求为季氏宰,为之急赋税。”郑注云:“小子,门人也。”云“季氏,鲁卿季康子”者,案《左传》云:“季康子,鲁卿,季孙肥,谥曰康。”《谥法》曰:“安乐抚民曰康。”



    孟子曰:“存乎人者,莫良於眸子。眸子不能掩其恶。眸子,瞳子也。存人,存在人之善心也。胸中正则眸子了焉,胸中不正则眸子眊焉。了,明也。眊者,蒙蒙目不明之貌。听其言也,观其眸子,人焉廋哉!”廋,匿也。听言察目,言正视端,人情可见,安可匿之哉。



    [疏]“孟子曰存乎人者”至“人焉廋哉”。



    ○正义曰:此章指言目为神候,精之所在,存而察之,善恶不隐,知人之道,斯为审矣。“孟子曰:存乎人者,莫良於眸子。眸子不能掩其恶”者,孟子言存在於人者,莫贵乎眸子。眸子,目瞳子也。眸子不能盖掩人之恶也。“胸中正则眸子了焉,胸中不正则眸子眊焉”者,言人胸中正而不邪,则眸子於是乎明。了,明也。胸中不正,则眸子蒙蒙而不明。眊,不明也。“听其言也,观其眸,子人焉廋哉”者,言知人之道,但听其言,观其眸子明与不明,则人可见,又安可廋匿之哉?此孟子言知人之道,但观人之眸子耳。



    ○注“眸,瞳子。了,明。眊,不明之貌”。



    ○正义曰:是皆蒙《释文》而言之也。



    孟子曰:“恭者不侮人,俭者不夺人。侮夺人之君,惟恐不顺焉,恶得为恭俭?”为恭敬者,不侮慢人。为廉俭者,不夺取人。有好侮夺人之君,有贪陵之性,恐人不顺从其所欲,安得为恭俭之行也?“恭、俭岂可以声音笑貌为哉?”恭、俭之人,俨然无欲,自取其名,岂可以和声音笑貌强为之哉。



    [疏]“孟子曰恭者”至“为哉”。



    ○正义曰:此章指言人君恭俭,率下移风,人臣恭俭,明其廉忠。侮夺之恶,何由干之,而错其心。“孟子曰:恭者,不侮人”至“岂可以声音笑貌为哉”者,孟子言为之恭俭者,则不侮慢於人,亦不能僭夺於人,盖以恭敬则不侮,俭约则不奢故也。如有侮夺人之君,惟恐其民不顺己之所欲,安得为恭俭者焉,为之恭俭,又岂可以声音笑貌为之恭俭哉?言人为恭俭,在心之所存,不在於声音与其笑貌为之矣。



    淳于髡曰:“男女授受不亲,礼与?”淳于髡,齐人也。问礼男女不相亲授。孟子曰:“礼也。”礼不亲授。曰:“嫂溺,则援之以手乎?”髡曰:见嫂溺水,则当以手牵援之否邪?曰:“嫂溺不援,是豺狼也。孟子曰:人见嫂溺,不援出,是为豺狼之心也。男女授受不亲,礼也。嫂溺援之以手者,权也。”孟子告髡曰:此权也。权者,反经而善也。曰:“今天下溺矣,夫子之不援,何也?”髡曰:今天下之道溺矣,夫子何不援之乎?曰:“天下溺,援之以道。嫂溺,援之以手。子欲手援天下乎?”孟子曰:当以道援天下,而道不得行,子欲使我以手援天下乎?



    [疏]“淳于髡曰”至“子欲手援天下乎”。



    ○正义曰:此章指言权时之义,嫂溺援手,君子大行,拯世以道,道之指也。“淳于髡曰:男女授受不亲,礼与”者,淳于髡,齐国之人也,问孟子曰:男女授受之际,不相亲授,是礼然与否?“孟子曰礼也”,孟子答之,以为是礼然也。“曰嫂溺则援之以手乎”者,髡又问孟子,如是则嫂之沉溺於水,当以牵援以手乎?“曰嫂溺不援,是豺狼也”,孟子言如嫂之沉溺於水,而不牵援之者,是有豺狼之心者也。以其豺狼之为兽,其心常有害物之暴,故以喻之也。“男女授受不亲,礼也。嫂溺援之以手者,权也”者,孟子又告淳于髡,以谓男女授受不亲,是礼当然也,嫂之沉溺援之以手者,是权道也。夫权之为道,所以济变事也,有时乎然,有时乎不然,反经而善,是谓权道也。故权云为量,或轻或重,随物而变者也。“曰:今天下溺矣,夫子之不援之,何也”,髡复问孟子,言今天下之道以沉溺之也,夫子之不拯援之,是如之何?“曰:天下溺,援之以道,嫂溺,援之以手。子欲手援天下乎”,孟子言天下之沉溺,当以道拯援之,嫂溺则当以手援之,今子之言,是欲使我以手援天下乎?此言不可以手援天下,当以道援之矣。斯亦明淳于髡之蔽也。



    公孙丑曰:“君子之不教子,何也?”问父子不亲教,何也?孟子曰:“势不行也。教者必以正。以正不行,继之以怒。继之以怒,则反夷矣。夫子教我以正,夫子未出於正也,则是父子相夷也。父子相夷,则恶矣。”父亲教子,其势不行。教以正道,而不能行,则责怒之。夷,伤也。父子相责怒,则伤义矣。一说云:父子反自相非,若夷狄也。子之心责於父,云:夫子教我以正道,而夫子之身未必自行正道也。执此意则为反夷矣,故曰恶也。古者易子而教之,父子之闻不责善,责善则离,离则不祥莫大焉。易子而教,不欲自相责以善也。父子主恩,离则不祥莫大焉。



    [疏]“公孙丑曰”至“不祥莫大焉”。



    ○正义曰:此章指言父子至亲,相责则离。易子而教,相成以仁,教之义也。“公孙丑曰:君子之不教子,何也”,公孙丑问孟子,言君子以不自教诲其子,是如之何。“孟子曰:势不行也”至“父子相夷则恶矣”者,孟子答公孙丑,以谓君子所以不教子者,是其势之不行,所以不自教也。教之者,必以正道而教之,以正道而教之而子不行,则续之愤怒。既续之以愤怒,则反伤其为父子之恩矣。夷,伤也。父子之恩,则父慈子孝,是为父子之恩也。今继之以怒,是非父之慈也。且以子比之,夫子既教我以正道,而子之身自未能出行其正道也,如父子之间,子以是言而反父,是则父子相伤矣。父子既以相伤其恩,则父子必相疾恶也。故云则恶矣。“古者易子而教之,父子之间不责善。责善则离,离则不祥莫大焉”者,孟子又言古之时,人皆更易其子而教之者,以其父子之间不相责让其善也。如父子自相责让,则父子之恩必离之矣。父子恩离,则不祥之大者也。所谓易子而教者,如己之子与他人教,他人之子与己而教之,是易子而教也。所谓不祥之大者,则祸之大者矣。○注:夷有二说,一说则以夷训伤,一说以夷为夷狄,其义皆通矣。



    孟子曰:“事孰为大?事亲为大。守孰为大?守身为大。不失其身而能事其亲者,吾闻之矣。失其身而能事其亲者,吾未之闻也。事亲,养亲也。守身,使不陷於不义也。失不义,则何能事父母乎?孰不为事?事亲,事之本也。孰不为守?守身,守之本也。先本後末,事、守乃立也。曾子养曾晳,必有酒肉。将彻,必请所与。问:‘有馀?’必曰:‘有。’曾晳死,曾元养曾子,必有酒肉。将彻,不请所与。问:‘有馀?’曰:‘亡矣。’将以复进也。此所谓养口体者也。若曾子,则可谓养志也。事亲若曾子者可也。”将彻,请所与,问曾晳所欲与子孙所爱者也。必曰有,恐违亲意也,故曰养志。曾元曰“无”,欲以复进曾子也,不求亲意,故养口体也。事亲之道,当如曾子之法,乃为至孝。



    [疏]“孟子曰事孰为大”至“可也”。



    ○正义曰:此章指言上孝养志,下孝养体,曾参事亲,可谓至矣。孟子言之,欲令后人则曾子也。“孟子曰:事孰为大?事亲为大。守孰为大?守身为大”至“吾未之闻也”者,孟子言人之所事者何事为大?以其事父母之亲为大者也;人之所守者何守为大?以其守己之身为大也。不失其身,而为能事其父母之亲,则我尝闻之矣;如失其身,而能事父母之亲,则我未之闻也。盖以己身尚不能守之,况能事其父母乎。“孰不为事?事亲,事之本也。孰不为守?守身,守之本也”者,言人谁不为所事,凡有所事於彼者,是皆为所事也,然而事父母之亲,是所事之本也。夫人谁不为所守,凡有所守於我者,是皆为所守也,然而守身,是所守之本也。所谓身安而国家可保,事亲孝,故忠可移於君,此之谓也,岂非事亲、守身为事为守之本者欤?“曾子养曾晳”至“事亲若曾子可也”者,孟子又言昔日曾子奉养其父曾晳,必有酒肉,将欲彻去,曾子必请所欲与者,如曾晳问复有馀剩,曾子必应曰有馀剩。曾晳已死,曾元奉养其曾子,曾元,曾子之子也,必有酒肉,将欲彻去,曾元不请所欲与者,如曾子复问有馀剩,曾元乃应之曰无矣,遂将以酒食复进曾子也,如此,是谓养其父之口体而已。必若曾子之养父,乃可谓养其父之志也。如事其亲,若曾子之事亲,则可矣。盖曾子知父欲有馀者与之所爱之子孙,故徇而请其所与,问有馀,故复应之曰有。是其遂其亲之志意,而不违者也,故曰养志也。曾元反此,盖有违逆其亲之志意,但为养口体者也,非养志者也。故孟子所以言事亲若曾子,则可以为之孝子。



    孟子曰:“人不足与適也,政不足与间也。惟大人为能格君心之非。適,过也。《诗》云:“室人交遍適我。”间,非。格,正也。时皆小人居位,不足过责也。政教不足复非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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