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三章 抹不去的往事(上)

    第三十三章 抹不去的往事(上) (第3/3页)

血儿,爸爸是汉族,妈妈是白俄罗斯族,不但模样好还有性格。刚毕业的学生,比陈璐简直强的太多了。又有才艺,唱歌、跳舞、打牌样样精通,她的血液里带着很多激情的元素,让人看第一眼就不能自拔,很难把眼光从她身上收回,总之跟陈璐就不在一个档次上。带上她出去才叫有成就。像这样的美人天天把她藏在自己的秘密别墅里,真有点浪费资源。

    好不容易才把陈璐踢走,夫人下个星期又要来了,真是祸不单行,陈璐还好糊弄一点,这妇人可不好惹呀!搞不好就会身败名裂,那还算小事,自己这一生就再也没有脸面去见江东父老了!

    陆毅的夫人是香港一个知名富豪金罡的千金。

    早在上个世纪七十年代,大陆的经济正处于困难时期,同是潮州籍的香港富豪金罡到家乡拜祖,见到了小时候的朋友陆坤,陆坤就是陆毅的父亲。

    当时陆毅才几岁,妈妈刚因病刚刚去逝。

    看到小时候天天形影不离的伙伴,因突遭家庭不幸,尚在中年就变得沉默寡言了。金老板不禁动了恻隐之心,决定帮他渡过难关。几天后就把陆坤父子带到了香港。陆毅的父亲在金老板公司做事情,陆毅刚到上学的年龄,就跟金老板的千金金玥一块在一家小学读书。金玥大陆毅一岁,陆毅就叫她金姐姐。

    到了中学时代,家乡发生了变化,陆毅父子就告别了金老板,回到了家乡。陆毅恋恋不舍的告别了自己的金姐姐在家乡的中学读书。

    陆毅的父亲靠在金老板那里积攒下来的资金在家乡做起了海上货运的生意。那时候大陆经济刚刚起步,海运的生意特别火爆,在很短的时间里,陆毅家就有了自己的船队。

    陆坤并没知足,在跟随金老板的几年里,他已经看习惯了大老板做事情大手碗的姿态,他感觉已经到扩大经营的时候了。

    陆坤倾尽所有家底,又把船队抵押给银行贷出巨款,只身赴欧洲购买更先进的船只。

    由于缺乏经验,结果上当受骗,花巨款购回的船只,竟是返修的旧船,刚投入营运纷纷抛锚报废。

    每个月巨大的银行利息负担,再加上市场突然疲软,几个月下来就经营不下去了,为还巨贷只好变卖了船队,还落下一身债务。

    陆坤再经不起这种打击了,从此卧床不起,不久便驾鹤西去。

    此时陆毅刚上高中,他一下子就变成了无依无靠的孤儿。金老板得知这个消息后,又悲痛又惋惜,他收留了陆毅,又一次把他带到了香港。

    金老板也已到暮年,刚好膝下无子,因陆毅小时候在他们家呆过,他也挺喜欢陆毅的,在他的印象里,陆毅不但聪明,并且也很懂事,和夫人商量后就收陆毅做了义子,按照潮州人的习惯,举行了隆重的仪式。

    陆毅也从此因祸得福,身份和地位突然间都发生了根本的改变。更让他感到满足的是可以天天和她的金姐姐在一起了。

    陆毅也没有让金家失望,中学时代各科成绩都很优秀,金老板也对这个义子充满了信心。两年以后金老板就让陆毅陪女儿一起到美国去读大学,这样相互也有个照应。

    陆毅知道这个消息以后,兴奋的一夜没睡,在他朦胧的意识里,早就爱上了既漂亮,又疼他的金姐姐,那时候虽然还不懂什么是爱,反正一会儿看不见金姐姐他就会觉得缺少了什么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