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吸血鬼(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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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吸血鬼(引用) (第1/3页)

    吸血鬼(vampire)在英文中为vampire,意思是僵尸、吸取血液的恶魔的意思,是西方世界里著名的魔怪,之所以说是魔怪,是因为他处于一种尴尬的境地:既不是神,也不是魔鬼,更不是人。就像被上帝遗弃一样。作为一个和人类关系密切(吸血鬼通常是隐藏在人群中间的)的恶魔形象,它在开始的几百年的传说里一直带有离奇而恐怖迷幻的色彩。近百年来,随着浪漫主义文学和影视兴起,带有神秘唯美的吸血鬼形象更成为了浓郁而坚持的文化情节——一个从宗教走向感性膜拜的奇特的夜之魔鬼。

    一般说来每个凡人在死后都可能成为吸血鬼,尤其是被开除教籍的人、自杀者、暴死者、巫师、早夭的孩子、以及死后没有进行基督教葬礼的人,有些人是注定的,如出生时嘴里有牙齿,或头上有胎膜的人,眼珠颜色极深或极浅,长着红棕的头发,类似出卖耶稣的犹大,或者身上有红斑。吸血鬼本身也可以有后代,并且,上代的种种能力和特性都将被继承。

    另一类说法是被吸血鬼袭击,就可以直接成为吸血鬼,并不断地蔓延——当然这些是属于比较低级的僵尸而已。也有通过特殊仪式,即签定所谓的魔鬼契约而将自己转为僵尸的做法。

    最完美的一种说法是,吸取吸血鬼的血液,可以将自己变成吸血鬼,拥有强大而奇特能力的魔鬼。

    被纯种吸血鬼吸食血液后可变成最低级的吸血鬼。而变成吸血鬼的人类与吸食他血液的纯种吸血鬼之间有不可分开的羁绊。变成吸血鬼后最终将失去理智,如想不再堕落只有一个办法,就是吸取把自己变成吸血鬼的纯种吸血鬼的血。

    还有一种,就是拥有吸血鬼强大的吸血鬼魔法,公爵以上的吸血鬼都有一只魔戒,这只魔戒可以吸取他人的吸血鬼魔法,增强自己的魔力。但大多数吸血鬼不知道这种用法,他们都单纯的以为那是身份的象征,只有少数知道,但知道的大部分那是亲王级以上的,他们没有兴趣去吸别人的魔法。

    吸血鬼规则与党派:

    【卡玛利拉六戒律】(密党所立)

    成为吸血鬼后的该隐和莉丽斯生下拥有“最近乎神力量”美称的13个第三世代吸血鬼。而这13个第三世代吸血鬼就演变成了现代吸血鬼的13氏族。也有传说是说,这第三代吸血鬼是指得挪亚方舟里的人类。等洪水退后,他们从方舟中走出来与第二世代吸血鬼发生圣战,并将所有第二世代吸血鬼杀死就是如此,第三代吸血鬼就被誉称为“最近乎神力量”的吸血鬼。

    而数千年後的今日,吸血鬼的血脉已经到达第13至第15代了。在中世纪以前,吸血鬼成员由于拥有特殊异能和不死之躯,通常可以成为一方霸主,甚至互相争权。直到十四世纪左右,天主教廷宗教审判所确知吸血鬼的存在,随即大肆进行补杀。虽然吸血鬼拥有异能,但是任何一名吸血鬼都无法同时阻挡千百名凡人的合作威胁。于是吸血鬼的生存陷入空前危机。

    为了因应恶劣的局势,当时的几个吸血鬼氏族(约为第六至八代)不得不进行结盟,于是产生了Camarilla(密党)盟派。这是由七个氏族所组成的盟派,也是至今较大的盟派。密党创立之时立下了六道严格的诫律传统(SixTraditions),要求盟派中的後世吸血鬼永远遵行。整个戒律传统的最高宗旨,就是规定吸血鬼必须隐匿於人类社会中,绝对不得暴露身份,以免导致吸血鬼生存的危机,这就是「避世」戒条的来由。

    密党之外的另一个盟派是魔党(TheSabbat)。虽然每个氏族都可以加入魔党,但主要是由两个氏族所控制。魔党是卡玛利拉的宿敌,他们不承认避世的教条,他们以恐惧、武力和威胁作为统治方式,传说魔党会将新加入的吸血鬼活埋,造成其恐惧,并再以仪式和血系(BloodBound)加以控制。魔党还将人类视为低等动物,随意驱使残杀。密党成员通常称呼撒霸特为「黑暗之手」。

    另外,未加入密党或魔党的其余四个氏族,则通常在两个盟派的斗争中保持中立或见机行事。

    第一戒条:避世

    第一条传统是最重要也是最核心的血族戒律:避世。违反此传统的血族会受到最严厉的处罚,而整个血族也可能因此受害。

    第二戒条:领权

    中世纪以前的血族大多有自己的地盘,但当代的血族领域通常是指亲王的辖地。有些地方的亲王力有未逮,会将辖区暂时分封给长老们管理,这大多含有政治上的互动意义。

    有些年轻的叛逆者会扭曲这项传统的原意,想要结党成派地形成地方势力。就像街头黑帮一样,这些小帮派常常彼此争斗。但只要他们不违反潜藏的戒律和亲王的号令,不让事情闹得太大,长老们并不会在这一点上加以过度约束。事实上,亲王通常会设法让这些街头帮派彼此不合,让叛逆的血族成员彼此压制力量。

    第三戒条:后裔

    这道传统中所谓的长老,本来是指自己的尊长,不过现在卡玛利拉通常解释为该地的亲王。也就是说,如果血族要创造新的血脉,必须徵得所属地亲王的同意。亲王对于新创造的血族,拥有绝对的处置权,他可以承认其资格、纳为己出、将其放逐或甚至杀掉。卡玛利拉赋予亲王这项权力,以控制叛逆者的数量。

    第四戒条:责任

    血族有义务全责照顾自己创造出来的晚辈,直到引介给亲王释放身份为止。在血族社会中,晚辈是被当作孩童一样的教导抚养,尊长必须尽力加以指导教养,使其成熟。一旦被亲王认可之后,晚辈便获得独立之身,拥有和其他正式血族成员一样的权利。当然,被释放的新血族成员如果仍从事一些“幼稚”的行为,便会受到其他血族的耻笑。新血族成员必须以能力证明自己的确有资格成为血族社会中的成人。

    第五戒条:客尊

    通常血族很少远行,但是只要进入其他血族的领地,便必须接受其统治。当代的的领地指的就是亲王的辖地,当血族进入某亲王的辖地时,通常必须晋见让其知晓。晋见的过程随不同的亲王而异,有些亲王要求正式的会面仪式,并且必须通报血脉身份,有些则以简单的方式互相认识。进入他人领地未通报的血族,若被发现,通常不会受到太大惩罚,只会被抓到亲王面前质问一番然后饬回。这项传统主要是为了保障亲王的统辖权,因此亲王在晋见之后,通常不会过度拒绝外来者,除非是恶名昭彰之徒。

    叛逆者常不愿主动遵守这项传统。另外,Methuselahs也大多不理睬亲王的权力,因为他们通常活得比亲王还长久,能力十分强大,在他们眼中,一般血族和人类没什么两样。

    第六戒条:弑亲

    这项传统向来备受争议,过去的Elder指的是尊长,但当代的意义已逐渐转为特指亲王。也就是说,只有亲王拥有处决辖下血族的权力,这项权力是受到卡玛利拉所认可的,只要亲王是因为维护传统而使用此权力,通常长老便会支持他。这也是当代年轻血族与年老者的主要冲突点。犯下“谋杀罪”的血族成员,通常会被亲王以猎杀令缉捕。

    对于严重违反传统戒律的血族,所谓的惩罚通常只有三个字:杀无赦。亲王有权下达猎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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