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九章 永州土改试点(二)

    第八十九章 永州土改试点(二) (第2/3页)

事农活。同小队的每家每户之间,相互帮助;农忙时分,若是相互帮组仍无法满足劳力,便可由小队长向村里租借劳力,村里小库缴纳一定金额给村里村库。遇有修路、修水利设施等徭役,由小队长负责组织,每家每户出一到两人,共同承担下派的差事,小库支付一定补贴。

    待年底时,村库除备用来年的生产物资和需要上缴的资金外,其余资金可分发至各村小队,再由村小队分发给各家各户,形成真正的集体所有制。这也是冯云山根据后世分红原则,将这一理念设计进这地方村镇制度中。

    每四个小队,合为一大队,称之为一村。设立村长,相当于卒长。

    每五村合为一乡,设一乡长,相当于旅帅。

    每五乡合为一镇,设一镇长,相当于师帅。

    数镇之上便为县州,设一县州长,相当于军帅或监军,每县州按户数多少,划分出多少镇。

    自乡开始,各设立二名典分田官、典刑法官,典钱谷官、典采买官、典售卖官,典会计官,俱一正一副,即以乡长、镇长兼任。

    冯云山想的是,这样将军事与行政统一起来,每一个村、乡、区等基层组织都成为自成体系的经济单位,其军事组织、生产组织,都包含在社会组织里面。

    村长、乡长、区长均由下一级单位选举产生。每二年选举一次,以补诸官之缺。举得其人,保举者受赏;举非其人,保举者受罚。乡官如有贪污不法的,百姓可以检举揭发,随时革退查办。

    每个村小队,若劳力过多,便均可向上一级的村里,租耕未分配完多出来的田地。再由村小队转租或安排二十五户合力耕种,所得收成纳入村小队的小库。

    若是村小队劳力过少,亦可将本小队田地出租给村里,再由村里安排。

    每家每户自行就食。平常红白喜事或本村小队节假日聚餐活动,均由村小队操办,费用由小库出资。

    鳏寡孤独残废等丧失劳动能力的人,也由“小库”开支抚养。

    而每家每户,如在城里营生,无法耕种田地,则可将土地租给村小队,又村小队再行安排。

    其他村与乡里,乡与区里,区与县等各级亦然,都可如此租与转租,灵活便利。

    五是户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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