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8章 不是我撞的
第48章 不是我撞的 (第2/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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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就是问题所在,成本。
当取得公平正义的成本,(武松为兄报仇)高过了所能得到的正义,(武大郎一个卖馒头的低端人口,死了也和一条狗一样嘛)社会就会朝着漠视的角度去看,这是很合理的。
请讼师(律师)不要钱啊,告御状(上访)不要钱啊,哪怕去微博喊冤,也得花钱给某人开的后门公司买热搜买水军不是?
由于生产力不足,通信方式不足,想查明真相真的很昂贵,非常昂贵,昂贵到什么程度?
老百姓受到冤屈,也明白皇帝没用,除非老爸爸在京城考中大官,回乡来,才能有机会报仇,(窦娥)不然的话,就好像这次的事情,一边说自己是见义勇为,帮助倒地老人,一边说自己被有钱人撞倒在地,蛮不讲理不肯承认。
如果要搞清楚究竟谁是谁非,那么在不进行双盲测试下的水刑逼供的情况下,如何查清真相?那就除非只有满大街安装CCTV,学习大英帝国先进经验,让所有的市民都荣幸的环绕在视频的监视下,你还别说,这样虽然很渗人,但是安全啊,这样的情况下,你被撞了,有人为你主持公道,被人诬陷碰瓷,也有人帮你澄清事实。
但在古代,想做到这样,几乎不可能,而长老们显然还没有到需要推进一体化监控体系的程度,这就造成了一个问题。
如果两人相遇,起了争执,大体就是那样,你瞅啥,瞅你咋地,你说咋地,我说咋地,干你咋地!
等到两人打起架来,自然是谁先动的手算谁的错吧。
但是,双方都说是对方的错误,那咋办?
西方人,尤其是以英美法系为主的国家最喜欢这样了,你们两个总要请律师吧,民事诉讼哪里免费的公派律师可言,那就慢慢打官司吧,打上十年,不断上诉就好,反正我们是律师统治力强大的国家,律师最喜欢打官司了。
中国可就不行了,传统的士大夫阶层根据各种情况,是反对不喜欢治下有各种案子的,他们以治下无讼,无治安事件为上,因此对这种案子是以打压为主的。
在老早有个老故事,说有两人互相撞倒,厮打起来,最后打到了派出所,派出所老大见了,却是撇撇嘴,毫不在意的将两人赶去了旁边的一个小屋子,却是根本不管,两人一开始还嘴炮等着所长“回来”后收拾对方,但到了吃饭的时候,所长也没有回来,最后只有看看对方,真觉得自己傻子,于是对派出所要求撤销,自己二人其实没有什么事情了。
严格来说,这算是一种不太合规矩的事情,但在经费不足,投入不足的情况下,也必须如此,中国可养不起一群特别能收税,特别能战斗的彪悍组织,没钱的常有的事儿。
总体来说,治理方式意味着国家的未来啊。
巡逻员得到的教导很简单,帝都绝对禁止乞讨或者各种犯罪活动,至于收了钱后对小偷小摸睁一眼闭一眼套取好处的行为更是遭到了镇压,但对于群众自己内部的争执通常不过多掺和,同时,对大人物,尤其是原帝都里的缙绅们欺压百姓的事情,绝对不许轻饶或者徇私,如果敢于收取好处,那可是要严惩的。
巡逻员看看,虽然霍元甲母子穿着不错,但怎么看也是长老那边的人,并且随着经济进步,其实穿着不错的人着实不少,发了财的人,都是本着衣食住行的顺序购置生活用品,很多人都有一身很好的衣服,但两人自己提着年货回家,怎么看都不是权贵一级的人啊。
这种人也被打成权贵,是要侮辱权贵们的。
“既然如此,先去验伤,再说其他吧。”
府衙内其实就有前朝留下的老仵作,虽然比不上后世精通各科解剖学的行家,但比起长老们那些见不得死尸的弱鸡,验伤却是不难,这种被人撞倒了,要求赔钱,虽然是以前碰瓷党的套路,但帝都的碰瓷党基本上都被一扫而空,自己等人得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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