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4章 特权与体制
第144章 特权与体制 (第3/3页)
,当然了,作为一个中国人,会不会对那些可怕的木乃伊感兴趣,就见仁见智了。
因此,众人事后推演,无论是从安定人心,还是推进司法改革方面,还真不能把孙之獬弄死。
就和量刑方面,挖坟掘墓,要处死,但动了坟墓前的贡品算什么罪行?
孙之獬家中的人很快被释放,哪怕是知情者,也只是属于犯罪家属,而作为经济犯罪案件,孙之獬的判刑也是很快,毕竟案情清楚,案值不大,事实上,说实话,三年的刑期确实多了。
三年的刑期,对于长老们看来是太短了,如果是在后世,基本上是要打靶子到无期之间了,但仔细思考,还真不能就这么来。
不过,在新时空的人看来,这就不对了,只是爱好太过,喜不自胜爱不释手的“拿”了几幅字画,居然就要判了三年,那可是一把年纪的老进士啊。
刑不上大夫可不是乱说的。
只要不是触怒了皇帝,或者遇到了朱元璋这种暴君,基本上士人还是很爽的,不说我大送花钱礼送盗匪过境去其他人的州郡也可以无事,其实过了朱元璋时代,官员的待遇,乃至于腐败的生活条件都在稳步抬升。
朱元璋时代,大明百姓的生活水平还是不错的,但他开了一个很“坏”很“坏”的先例,也就是说,一个执政者不必在乎所谓文官的好恶,只要屠刀一直对准了文官们,不搅乱军队,不搅乱生产,那么这个政权是可以稳定到一逼的。
这样的坏榜样,虽然不能明着批斗,但是过了几百年,驱除鞑虏,建立了一个盛世的朱元璋依然被黑到发紫,黑到透红,只要是读书人,在了解到朱干了一些什么后,都开始不自觉的对其进行抹黑。
严格意义上来说,帝都还没有监狱这一配置。
按照长老们的布置,十恶不赦的坏人,一枪做掉了解,保证你的全尸也好。
而属于那种轻微罪行的,小偷小摸,地痞流氓的,直接送去海外就是,也就是说,真正需要被关押的,不多,而去年以来,真正被枪毙的人中,大部分都是强奸犯和杀人犯,一百人不到了。
所以,监狱这个配置,暂时是缺乏的,属于锦衣卫的大牢,更像是一个临时拘留室,以及审讯处的地方。
孙之獬今年55上下,倒也不是那么过不去的人,身体还算健康,因此考虑再三后,长老们的宣判还是很有章法的,起码在他们自己看来,非常合适:送辽东垦荒三年。
但这个惩罚,无论哪一边看着都不爽。
有人觉得太重了,文人偷东西,能叫偷吗,小上几句,下不为例,才是为官之道,不然还叫什么当官啊,以这个判刑,大明朝几乎所有的官员都别活了,因为在我们大明朝,贪腐本身就是常态,是常态!
而另一部分人,却是仔细打听到了事情的全貌,发现这个孙之獬实在是不是东西,为了自保也好,居然上书了留头不留发,留发不留头这样的狠毒阴谋,活脱脱的要大家去死啊。
可是这样大逆不道的行为,长老们居然如此轻判,简直是岂有此理。
孙家全家都被发配辽东,虽然是三年而已,却也好似是永久被发配,天朝不是我大宋,我大宋时候,指不定什么时候,就来个大赦天下,也就是那些杀人放火的禽兽就可以被“大赦天下”,这听起来很美,但是如果你是受害人家属,听到伤害你家人的人,在里面牢房还没有坐热乎,就因为某个皇帝挂掉什么的,可以直接获得自由,你愤怒不,心灵扭曲不。
没有皇帝最大的坏处,也许就是没有大赦天下的好事了吧,而孙之獬被发配三年后,却是=会被剥夺一切出身特权,这就很不好了。
可是,本来也没什么特权啊。
地租免税,打官司无论是原告被告都可以坐下。
浏览阅读地址: